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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手联社未参保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可获补助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4月15日20:50
  人民网南昌4月15日电(记者 卞民德)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江西省财政新增安排1.8亿元,为近6万名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发放养老生活补助,每人每月245元。各地将按照省、市、县(市、区)财政7:1:2比例(省直管县按8:2比例)及时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补助资金在6月底前通过金融服务机构发放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手中。

  建国初期,为尽快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国家将城镇手工业者组织起来,成立了集体经济组织性质的手工业联社。它涉及铁、木、篾、棕、缝纫、农具等行业,生产的产品都是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生活日用品,满足了人们基本的生产生活需要。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江西省先后两次大规模将地处县城之外的手工业企业划归乡镇、人民公社管理,成为社办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地处县城的手工业企业在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的基础上逐步转为县办各类集体企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营效益好的企业仍存活至今,并为企业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效益差的企业已破产、改制、倒闭,全省约有6万手联社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退休生活没有保障。为此,今年我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其发放养老生活补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据介绍,此次实行养老生活补助的对象为全省各级手工业联社直属企业和下放乡镇管理的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原在编在册人员,同时应具备城镇商品粮户口、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未享受养老生活补助且已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等条件。2010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45元,补助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计算,随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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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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