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韩大鹏)前天上午,丰台区骆驼湾234号院1号楼被夷为平地。业主王先生对开发商所称的“公证拆迁”存疑,认为其单方请的公证人员公证再拆房可信度不高。负责此项目拆迁开发工作的丰台区综合投资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将按拆迁政策给予王先生补偿。
前天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工人正在拆除该院1号楼。王先生的房屋变成碎石,一辆推土机正在拆除其余房屋。中午,1号楼被夷为平地。
王先生说,此前已有一家拆迁公司未经其同意就拆除其房门窗,“没想到这次趁我不在把房子都拆了”。他转述拆迁此项目开发商的话称,开发商已到公证处公证,若联系不上业主将视该房无主,将于规定期限拆除。王先生说,在开发商规定期限内,他与家人多次出现在小区,“他们怎么可能找不到我们”。并且,王先生质疑开发商单方请来的公证人员是否可信。
丰台区综合投资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王先生家属于“公证拆迁”,公司曾登报联系屋主未果,到公证处进行合法公证后,按程序规定期限予以拆除,被拆除的房屋将按原拆迁政策予以补偿,公司行为符合规定,王先生不必疑虑。
熟悉此事的律师马丽芬称,拆迁人利用公证表示未与承租人取得联系,就认为业主房屋产权不明并不合理,开发商的做法违反拆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