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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大行执行房贷新政 以“合同生效日”为界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4月19日15:24
  继上周五工行宣布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后,中行北京分行、农行北京分行也宣布从即日起实施房贷新政策,即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而目前多数银行虽然仍按原办法处理二套房贷,但部分银行告知记者,还在审批流程中的贷款,可能会按新政策执行,贷款者或被要求提高首付。

  新规以“合同生效日”为界

  在国务院下发二套房贷首付上调至50%等新规之后,一部分目前正在办理房贷手续的“准房奴”非常担心,因为如果被要求按新规上调首付成数或利率的话,有可能因为缴不足首款导致违约或交易失败。

  一位股份制银行信贷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房贷从申报到放款有三步骤:贷款材料受理、贷款合同签署、交易所过户。如果银行以贷款材料受理日为“界”,则意味着放贷标准仍较宽松,一般的购房客户都将会按照老办法来确定首付成数和利率。不过,以贷款合同签署日为“界”的话,是最规范和合理的,而如果以交易所过户日为“界”,则说明贷款标准非常严格。

  中行北京分行相关人士上午告诉记者,针对已经申请房贷尚未审批下来的贷款者,该银行以贷款合同生效日为“界”,按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执行。也就是说,在新政出台时已经签署了贷款合同的按老的政策执行,新政出台时还没有签署贷款合同的贷款申请,则要执行“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新政策。

  不少银行人士表示,此次国务院调整二套房贷政策,具体细则并没有明确正在办理房贷的客户究竟如何对待,最好是有一个统一标准,让各家银行遵照执行。不过,记者也了解到,有不少银行目前均在研究具体实施细则。

  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界定

  首套房如何界定,也成为众多购房者关注焦点。一位银行人士称,由于政策收紧,目前对首套房的界定也日趋严格,有的购房者曾经买过房产,但还清了所有贷款,依然不能享受首套房优惠。“还有更严的,哪怕曾经有过贷款记录,名下并没有房产的购房者,很可能都被排除在首套购房优惠范围之外。”

  今年以来,房贷逐渐收紧后,多数银行放贷均以家庭为单位界定二套房。多数银行表示,将以“家庭”为单位界定,同时,以央行征信系统记录为准,只要夫妻双方的一方有过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无论还清与否,再申请房贷一律视为第二套及以上。

  投资客贷款难撤申请

  “也不是所有正在等审批的房贷客户都着急,比如不少投资客还想以贷款难办为理由趁机毁约。”一家股份制银行朝阳支行的杨小姐告诉记者,这两天许多自住需求的房贷客户频频打电话给她,询问究竟按新标准还是原来标准来审批,她只能回复客户银行正在出台细则,会尽快给客户。也有出于投资需求买房的贷款客户则很干脆说,不想办贷款了,因为这些客户原来申请办理的多数是第三套以上房贷。(记者熊焱)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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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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