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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国旗致哀,将玉树的名字植入记忆的最深处

来源:红网 作者:周欢
2010年04月20日13:44

  玉树,这个原本充满诗意的名字,因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灾难,成为公众心口莫名的隐痛。如果说生命之可贵,在于它的不可重来性,那么当近两千名同胞因地震不幸罹难,我们只有一同低下曾经高昂的头颅,用哀悼这种最朴素而又最虔诚的方式,将这个群体的名字植入记忆的最深处。

  十多年前,在1998年抗洪之际,法学博士生郭光东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了著名的《国旗为谁而降》一文,指出了被人们忽略了的国旗法中关于降半旗的规定,呼吁为特大洪灾的死难者下半旗致哀。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该建议未能实现,成为公众心中的遗憾。直至汶川大地震之后的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三天的全国哀悼日,五星红旗第一次真正为普通死难者而降,哀笛第一次真正为黎明苍生而鸣。

  4月21日,玉树地震一周祭来临,尽管生命奇迹在救援现场依旧不断上演,但被埋人员的搜救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显艰难。截至4月19日上午8时,玉树地震遇难人数为1944人,失踪216人,受伤12135人,其中重伤1434人。如此重大的人员伤亡,也使降半旗致哀的话题再度进入公共舆论。笔者注意到,很多网友甚至一些律师纷纷建言再次降半旗,而已从学生成长为《南方周末》编委兼评论部总监的郭光东也于19日在博客中吁请说“该降国旗致哀了”。

  事实上,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尽管只是“可以”而非“必须”,但对于一个“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国度而言,对法律的敬畏、对生命的尊重应该是发乎心而始于行的。

  回顾近几年,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在阵痛中前行,从水旱灾害到地质灾害,无数生命在此间陨落。但值得欣慰的是,在政府部门、民间组织及普罗大众的齐心努力下,往往最终能够战胜天灾、共克时艰。祭奠逝者,告慰生者,人性温情以及社会温暖在灾难面前愈加凸显,从汶川到玉树,历史再次给出了证明。

  两年前,汶川让公众看到,当五星红旗缓缓降半,人性至善的旗帜高高扬起。从单一个体来说,对生命尊重与否,反映一个人公民素养的高低;从整个社会而言,对生命的尊重程度体现着一个国家对它的普通公民生存价值的认可程度。在自然灾难的国殇面前,降半旗表达对死难者的哀思、悼念和祭奠,无疑体现着一个民族的精神以及一个国家的国格。

  与曾经的汶川一样,当灾难身影从玉树的古镇中走来,留下的是一片瓦砾以及两道泪痕。

  与曾经的汶川一样,当时间老人从玉树的废墟边走过,看到的是生命的坚忍以及民族的顽强。

  与曾经的汶川一样,当被困人员的搜救工作接近尾声之际,我们能否再次低垂高昂的头颅,用降半旗的哀悼方式将人性的光辉撒向灾区,让死难者安息,让幸存者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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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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