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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被疑偷窃报复烧超市 迷上玩火多次造险情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0年04月21日15:02

  本报江门讯 本月3日下午6时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圭峰路40号的兰苑小区的一家小超市起火,火势迅速蔓延,超市楼上十多名居民被困。消防官兵赶往现场扑灭大火后,在距离火灾现场200米处找到一件烧烂了的衣服。经当地警方多方调查确认,这是一起人为放火案,而纵火者竟是江门市新会区高中生刘小桂(化名)。前天,18岁的刘小桂对民警说,他想回家。他承认纵火是因被超市老板娘误会偷东西。

  刘小桂家与超市同为一座楼宇,超市失火的前一天,他下楼到超市购物,不料超市老板娘怀疑他偷东西。当时他觉得很冤枉,与老板娘争吵了几句。虽然事情最后不了了之,当他离开时,却听到老板娘在他背后嘀咕,说他的样子“像贼一样”。刘小桂决心报复老板娘。据刘小桂交代,本月3日18时30分许,他用打火机点燃了一件旧衣服,然后将衣服从一排气扇孔里扔入超市的仓库。价值近40万元的货物与现金瞬间灰飞烟灭,但刘小桂事后似乎并不因此解恨。据刘小桂交代,当他得知超市没有完全被烧掉时,曾想找机会“再烧一次”。此后,刘小桂迷上了“玩火”,乐此不疲。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他多次制造火情,或火烧楼道消防栓,或火烧楼下信箱,甚至将着火的毛巾、衣物扔到摩托车尾箱、小车尾部,造成楼里的居民人人恐慌。说起原因,刘小桂说,他家住在2楼,有一个露台,多年来住楼上的居民有人将杂物甚至垃圾从楼上扔下来,落在他家前面的露台上,对此,刘小桂很反感。他想制造小火情“吓吓”楼上的住户。

  办案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刘小桂平时本质并不算坏,行为举止规矩,甚至可用“好孩子”来形容。但办案民警走访邻居时邻居都说,刘小桂只关心自己,对不涉及自己的东西漠不关心。刘小桂平时也与家人缺乏沟通,很少与父母说话。(饶新一 梁长其 李醒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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