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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团伙诈骗大陆民众被判无罪 台警方称将上诉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4月21日16:44
  中新网4月21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台一诈骗团伙假冒大陆公安、检察官,诈骗大陆人民金钱,在台湾法院创下判无罪的案例。

  台中警方去年经过埋伏搜索,好不容易侦破一个诈骗集团,逮捕5名嫌犯,结果一审有罪,台高院再审无罪,理由是在法律证据上,警方没有大陆被骗民众的指认,不能单凭嫌犯坦承诈骗就判有罪。这个判例引发争议,警察认为辛苦被抹煞,相当无奈,更无奈的是,警察还必须把查扣认定的诈骗所得,全部还给这个集团。

  这是过去警方侦破诈骗大陆民众的集团,大学毕业生学大陆口音假扮公安,骗大陆人,不法所得2千万(新台币 下同);假冒大陆电信业者,佯称积欠电话费,检警跟监4个月才抓到这17人。

  台湾警方不断破获专骗大陆民众的诈骗集团,搜出密密麻麻的教战手册、银行帐本、通讯电器,但这些赃证物都不足以定嫌犯的罪;台中市检警去年6月侦破专骗大陆民众的诈骗集团,结果一审法官依嫌犯自白和查扣的赃证物,判决5名嫌犯4个月与1年不等的徒刑。

  但嫌犯认为判决太重,上诉台中高分院,这时候法官认为,警方没找到大陆被骗民众,嫌犯坦承诈骗的自白不能当唯一证据,改判5人无罪定谳,这让辛苦抓人的警察好无奈。员警:“这样无罪的话,那我们警方抓,等于都是白抓了。”

  员警说,诈骗猖獗,他们只能不断办案、抓人,好不容易抓回嫌犯却无罪释放,等于完全抹煞员警辛苦。

  员警强调,要破一个诈骗集团,从跟监、搜证、确认集团犯案处、掌握相关人资讯,到最后一举攻坚,最少需要6-10名警力,平均得花1到2个月时间。刑事局侦六队三组组长古瑞麟:“躲在车上,他必须在隐密的空间,不能随意走动。”

  警察好不容易又破诈骗集团,却因为没有大陆民众受害者指认,诈欺罪不成立,警方还得归还嫌犯20多万诈骗所得,台中地检署已经考虑要再提起非常上诉,不能让犯罪者消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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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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