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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出新政限购多套房 或暂停发放三套房贷款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4月23日03:32
  本报讯 (记者马力)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天在做客首都之窗时表示,“新国十条”出台后,北京目前正在研究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的相关政策,很快就将出台,购买第二套、第三套房屋将从贷款和许可方面进行限制性规定。

  开始对房市联合检查

  4月17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业内称之为“新国十条”。

  市住建委委员、新闻发言人徐志军昨天表示,北京正抓紧制订配套政策,很快就将出台。其中包括加大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执行力度,遏制投机性炒房行为等。

  “在市场监管方面,市住建委会同北京市有关部门开始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联合检查,严厉打击捂盘问题。”徐志军说。

  市住建委市场处副处长秦剑表示,检查主要针对开发商囤积房源,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问题,目前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市住建委牵头滚动式检查。另一种是联合检查。“检查的结果不仅要向全社会通告,还要向金融系统进行通报。国土、建设等部门情况查实的案例,银行系统对开发企业的放贷将会从严管理。”

  抑制投机举措马上出台

  秦剑昨天透露,北京市在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方面,马上也会出台相应的举措。特别是对购买第二套、第三套房屋,要从房地产贷款和许可方面进行限制性的规定。

  业内人士预计,北京很可能将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款,而且还有可能在遏制炒房、对商品房限购套数等方面,出台更为严格的措施。

  《物权法》助力抑制炒房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住房的套数认定将不以是否发生过贷款为标准,而是按家庭实际拥有的住房套数为标准。有市民担心,如果炒房者持他人身份证买房,就可以规避政策限制。

  秦剑昨天说,市住建委与市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银监局、银行的征信系统和房屋登记系统实施了联动。如果有购房人曾经办理过贷款,从金融系统的征信系统中可以查出。曾经有过一套或者两套住房,则可以从房屋的登记系统当中核实。“随着《物权法》的出台,我们相信这种情况应该能在北京市场基本受到抑制。”

  数据发布

  商品房销售 郊区县唱主角

  一季度四环内住宅期房均价近3.3万元/平方米


  本报讯 (记者蒋彦鑫)一季度,北京四环内住宅期房均价已突破3.28万元/平方米,销量上则是郊区县出现暴涨,成交量达到核心功能区的10倍以上。昨日,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发布1月至3月本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商品房销售向郊区转移

  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市销售商品住宅23923套,比上年同期下降1.1%。除发展新区住宅销售套数比上年同期增长1.2倍以外,功能核心区、功能拓展区和生态涵养区同比分别下降。

  其中,郊区县成为商品房销售的主角。一季度房山、通州、顺义等城区成交量达到功能核心区的十倍以上。与此同时,从近期开盘的新盘来看,多数在五环以外,北京的商品房销售逐步向郊区转移,主城区的新盘已经非常少见。

  一季度房价涨幅明显

  市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四环内商品住宅期房销售均价为32809元/平方米,四环至五环销售均价为18724元/平方米,五环至六环销售均价为13518元/平方米,六环以外销售均价为11090元/平方米。

  从统计数字看,商品房上涨的幅度依然比较明显。1月-2月,北京四环内商品住宅期房售价为31220元/平方米,比一季度要低近1600元/平米。6环外的住宅也依然维持上涨趋势。

  近期系列调控政策出台后,对北京房价未来走势,市统计局表示尚需观察。

  北京库存住宅8.6万套

  本报讯 (记者马力)中央和地方密集出台调控政策,北京房价会不会降?对于这一市民关心的问题,徐志军昨天说,“新国十条”出台后,北京住宅成交量出现明显下降,房价上涨的势头也得到了遏制。他表示,通过努力,房价会有一个理性的回归。

  徐志军介绍,北京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调控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新国十条”出台后,新建商品房与二手房成交量均有显著下降。

  与此同时,新房与二手房价格上涨的势头也得到遏制,部分新开楼盘推出各种促销措施。“我们相信通过积极努力,房价会很快有一个理性回归,房地产市场会平稳健康地发展。”

  一些市民担心,现在不买房,以后很难买到好房子,因为地越来越少。秦剑表示,对于商品房,北京将增加供应。截至4月21日,北京目前的库存住宅累计为8.6万套。另一方面,从北京土地供地的计划看,今年用于住宅供地是2500公顷,比去年在供地面积上有了较大增长。

  首次业主大会将由开发商出钱

  本报讯 (记者马力)市住建委物业处处长于良昨天透露,《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已经获得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即将出台。其中将明确开发商负责首次业主大会的启动经费。

  于良介绍,《办法》主要包括前期物业管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等方面。办法明确了物业管理的权利和责任主体是全体业主,全体业主行使权利的是业主大会。同时,为推进成立业主大会,解决业主大会成立难的问题,《办法》也做了很多创新。比如明确开发商的相关义务,包括必须报送相关的筹备资料,负责首次业主大会启动的经费。《办法》还明确了街道、乡镇对业主大会的成立和运作具有协助、指导、监督的职责。

  他透露,目前市住建委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修改完善业主大会的指导规则,这个规则将作为办法的配套政策出台。

  此外,《办法》还对前期物业服务进行了创新,规定由开发商承担前期物业服务的责任。

  保障房试点入住前成立业主大会

  本报讯 (记者马力)今后,北京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业主大会将有望在业主入住前就成立。昨天,石景山区石景嘉园经适房小区启动提前成立业主大会的试点,今后将在全市推广。

  市住建委副主任张农科表示,业主大会提前成立可以保障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决定权,包括物业费的定价权、物业服务方式的选择权、物业服务质量的评价权、对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清退权。

  他透露,在总结试点经验后,下一步还将在全市的保障房中推广提前成立业主大会。

  张农科还表示,市住建委正在启动建设全市业主大会网上决策平台,在这个平台建成之后,商品房也将适时推广提前成立业主大会。

  他介绍,目前这个平台即将招标建设。按照设想,将来每个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都将发放一个业主卡,业主的相关信息都将录入到平台中。通过这张业主卡,业主能登录平台。并进行投票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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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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