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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前司机诈骗获刑3年半 挥霍他人电脑货款

来源:法制晚报
2010年04月23日14:41

  曾经担任黄光裕司机的刘宇,承诺可以帮助别人购进12台低价电脑,之后将6万余元货款挥霍。今天上午,他因诈骗罪被东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据了解,29岁的刘宇高中毕业后曾经当兵,2004年退伍后到国家安监局工作,2007年辞职,2008年8月至12月担任过黄光裕的司机。

  据公诉机关指控,在2009年4、5月间,刘宇以能够帮助受害人向女士购进低价电器为名,在东四等地骗取向女士钱款66150元。

  受害人向女士说,她在2008年3月上网聊天时认识了刘宇,刘宇自称可以购买低价电器,15台空调、15台液晶电视共计6万余元,正要开店的向女士觉得比市场价便宜了数万元,于是将钱汇给刘宇,但迟迟接不到货。

  在案发时,刘宇因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被解聘,而刘宇自己供述称“老板都出事了,我也就不干了”。

  在接受审理时,刘宇对诈骗罪的指控予以否认:“谁见过骗钱还用自己真名字的?”刘宇说,他是接受了向女士的请托,并且委托自己以前的同事联系购买电器的事情,但最终没有帮忙成功。

  上午九点半,刘宇被带上法庭听候宣判。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宇编造虚假事实,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够成诈骗罪。而刘宇本人关于委托他人帮助购买低价电器的辩解没有证据支持,法院对此不予采纳。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宇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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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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