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八省纪委书记谈反腐:由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转变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4月25日07:42
  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李延芝:

  把制度建设贯穿反腐倡廉工作始终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贺国强同志在工作报告中着重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这些重要精神,充分认清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努力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第一,要创新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理念。当前,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已经进入由“权力反腐”向“制度反腐”转变的新阶段,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和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对惩防腐败的综合效能,努力增强依靠制度惩防腐败的科学性、有效性。一方面,我们要切实增强制度防腐意识,把制度建设摆在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方面,体现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个环节,切实做到反腐倡廉建设领域拓展到哪里,制度建设就延伸到哪里。另一方面,我们要增强用制度保障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识,坚持在反腐倡廉工作思路谋划、工作目标确立、工作措施制定等方面突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对反腐倡廉工作落实的保障作用。另外,要增强通过制度创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的意识,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理论和建设规律的研究,围绕反腐倡廉建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时俱进地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果、基层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向制度层面转化,保证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第二,要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2010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扎实开展“制度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一是以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为重点,着力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要以《廉政准则》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探索把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制度规范之中的有效途径,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力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机制和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二是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着力抓好监督制度建设。要积极探索强化对权力运行制衡和监控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推进事前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层级监督制度创新,逐步形成有效监督的制度体系。三是以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取向,着力抓好预防制度建设。要探索制定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的措施和办法,积极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预警机制;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研究制定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等社会领域预防腐败制度。四是以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为标准,着力抓好惩治制度建设。要加强对腐败案件发生规律和案件查处制度缺陷的探索研究,建立完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逐步形成腐败问题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健全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激励机制和重大案件的督导督办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同时,要注意系统、整体地推进制度建设,坚持单项制度建设与整体性制度建设、实体性制度建设与程序性制度建设、规范性制度建设与处罚性制度建设有机统一,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水平。

  第三,要在切实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上下功夫。我们要把抓好制度执行作为制度建设的生命,着力健全完善制度落实的保障机制。一要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考核机制。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制度执行的任务分解和措施落实,明确责任主体和执行时限,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制度执行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要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法纪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制度执行公开机制,增强制度执行的透明度。三要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奖惩机制。对制度执行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漠视制度、恣意违反制度以及制度执行不力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许云昭:

  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一项突出任务抓紧抓好

  当前我国的腐败问题,是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样一个特定历史时期发生的,体制机制制度上的不完善,是腐败滋生和难以在短期内完全解决的深层次原因。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由之路。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任务和要求,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一项突出任务,以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各个环节,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创新,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一是要以超前视野抓好制度规划。要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以前瞻性思维搞好制度规划。近两年,湖南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民主法制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规范行政权力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大力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和建设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成立了预防腐败局和预防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14个方面预防腐败的试点工作和长沙市的综合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先后出台《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建立了规范行政程序和行政裁量权方面的基本制度,这在全国应该属于首创。去年初,针对扩内需、保增长,新增投资项目较多的情况,湖南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新增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取得了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的效果。

  二是要以科学态度抓好制度建设。要遵循制度建设规律,用科学理论指导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严谨性、可行性、适用性、配套性,努力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去年,湖南针对县级党政正职案件增多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建设领域腐败易发高发的情况,在各地积极探索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和《关于防止和遏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对党政正职的权力进行全方位监督和制约。这两个制度既简明易行又都很管用。其中关于防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的规定,契合了中央部署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中央纪委、监察部建立相关制度提供了参考。此外,湖南积极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由省纪委牵头组织协调,整合19个机关和部门的监督资源,建立了湖南省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增强了监督力量,提高了监督实效。

  三是要以实干精神抓好制度的落实。制度建设关键在落实,不落实,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去年,湖南在长沙市试点抓了八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受到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高度评价。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保证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我们准备在全省统一部署开展“五+X”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统一开展对新增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规范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五个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各市州、各部门还可以根据各自情况适当自选一些项目开展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另外增加若干制度一起开展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刘春良:

  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这一重要思想明确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和着力重点。我们一定坚决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认真总结我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实践的基础上,坚持把提高制度执行力放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突出位置,切实在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求实效。

  第一,坚持抓完善与抓创新相结合,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为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奠定客观基础。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首先必须着力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化水平,确保所定制度用得上、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形成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反腐倡廉制度。一方面,着眼于构筑全方位、全覆盖的制度防线,适应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顺应人民群众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强研究,系统设计,科学论证,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尤其是突出抓好反腐倡廉的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制度建设、预防制度建设和惩治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另一方面,着眼于制度的落实和效用,切实提高制度制定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所定制度科学、合理、适用。坚持紧紧围绕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来制定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紧紧围绕逐步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来创新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时代性和创造性;紧紧围绕确保制度执行、发挥制度效用来完善制度,通过健全宏观与微观、实体与程序、单项与综合、激励与惩戒等相衔接、相配套的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系统性和操作性。同时,注重提高制度制定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科技含量。

  第二,坚持抓教育与抓监督相结合,努力营造党员和干部崇尚制度、敬畏制度、严守制度的良好氛围,为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创造前提条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必须坚持制度教育和制度监督两手抓、两手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内容,通过开展主题教育、举办专题培训、进行条规测试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领会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强化制度意识,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切实明确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和行为规范,真正把制度转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与此同时,将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通过健全监督机制、明确落实责任、整合监督力量、严格实施问责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和定期考核,并坚持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坚持领导抓与抓领导相结合,严格督促领导干部强化对制度建设的领导并在执行制度上作表率,为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提供重要保证。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发挥模范作用,对于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至关重要。我们将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责任,以坚定的决心和坚强的领导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的各项制度建设任务。同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原则、敢抓碰管,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以严明的纪律和有力的领导保证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在此基础上,教育、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自觉做执行制度的表率,发挥好应有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才能在全社会和党员干部中形成人人崇尚制度、人人敬畏制度、人人严守制度的良好氛围,才能使各项反腐倡廉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朱明国:

  全力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开拓了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新境界,是指导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以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力抓好广东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广东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首先,在思想上,要解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何抓”的问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其重要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这是对党的自身建设经验的历史总结。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所指出的,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制度建设。第二,这是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科学把握。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找原因。违纪违法案件和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遏而不止,反腐倡廉制度不健全是重要原因之一。实践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加强制度建设,必将更有力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上运行。第三,这是对反腐倡廉实践的现实考量。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深刻分析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着重指出了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坚定不移地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第四,这是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深刻认识。当前,我们的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健全,存在不少漏洞和缺陷。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下决心抓紧解决。

  其次,在工作上,要解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什么”的问题。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既描绘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宏伟蓝图,也明确了具体的目标方向、工作重点和措施。下一步,广东将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部署,努力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并结合广东实际,下大力气健全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全面推行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制度,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逐步实行党政“一把手”家庭财产在一定范围内报告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健全机关作风暗访长效机制,设立奖励举报基金,实施重大案件举报人和证人保护计划等,逐步建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第三,从方法上,要解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怎么抓”的问题。一要抓执行落实。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执行力。要加强制度的宣传教育,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建立严格的“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社会倒逼部门、下级倒逼上级、督查倒逼落实”的抓落实机制。二要抓改革创新。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要更多地从体制机制设计入手,破解反腐倡廉难题,降低反腐败成本。要加大制度整合和创新力度,做好制度发布后评估和完善、清理工作,建立评估和反馈机制,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和协调发展。要高度重视信息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技含量。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针对廉政风险高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制度,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拍卖、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的“二次创新”,真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三要抓理论研究。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产党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深入研究反腐倡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实现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有机统一。要深入研究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大胆革除与形势发展不适应的内容,增强制度的前瞻性和系统性。要积极借鉴国(境)外防治腐败的有益经验。要及时将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

  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杨传升:

  努力推进“四项创新”

  创新是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是社会前进的力量源泉。贺国强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所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切实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贯彻落实好第五次全会精神,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事业不断走向深入。今年,我们山东将 努力推进“四项创新”——

  第一,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创新。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全过程,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以人为本的理念、依纪依法办案的理念、统筹兼顾的理念,正确处理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的关系,注重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改革的推动力、纠风的矫正力和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加快推进山东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二,推进反腐倡廉方式方法创新。在坚持多年来行之有效方式方法的同时,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运用现代管理学、组织学、心理学等现代科学方法和信息网络等技术手段惩治和预防腐败,提高反腐倡廉综合效果。抓好《关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意见》的落实,加快建设“一拖六”综合电子监察系统,打造电子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监管、舆论监督、党风廉政教育实时监督平台,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科技含量。

  第三,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税、投资、金融、司法等方面改革,加快完善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相适应的责任体系,促进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落实。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重大案情通报制度和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有关机关以及组织人事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到履职不缺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积极推进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健全和完善特邀监察员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监督职能。

  第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把2010年作为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在严格执行和落实现有法规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和惩治制度建设,创新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党内监督、党务公开、行政问责、廉政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制度,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山东特色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制定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严格设定和规范集体决策事项。制定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和监督制度。制定纪委全委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纪委全委会的议事决策和监督作用。制定廉政风险防范制度,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完善执纪执法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

  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金道铭:

  落实五次全会精神 在四个方面狠下功夫

  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坚持继承与创新,准确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反腐倡廉建设总体形势,既着眼当前推进突出问题解决,又立足长远推进战略目标实现,全面部署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现在,最关键的是要切实抓好第五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山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2010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扎实工作,并努力在四个方面“狠下功夫”:

  第一,切实在把握正确方向上狠下功夫。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着眼于促进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坚持用是否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来检验反腐倡廉工作成效,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要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既坚持维护党的权威、严肃党的纪律,又全力保护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第二,切实在探求有效方法上狠下功夫。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密结合山西省情特点和工作实际,注重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和系统性,在坚持传统有效的工作方法的基础上,努力探索符合时代特征和新的工作要求的新思路、新办法。要以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为切入点,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工作,加快推进具有山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根据地区、部门、行业实际,紧紧抓住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今年特别要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紧迫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反腐倡廉的教育制度建设、监督制度建设、预防制度建设和惩治制度建设。要以煤焦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重点加强这一领域的制度建设,坚持整体规划,重点突破,积累经验,逐步推进。要在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丰富实践中,同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一批针对性和约束力都很强的法规制度。要着力抓好制度的执行,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

  第三,切实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狠下功夫。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究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认真抓好本系统、本行业、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所承担的牵头与配合任务。要建立健全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组织协调,加强对工作部署特别是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切实在探索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上狠下功夫。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和推进的重大命题。要以科学的理论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总结汲取历史经验,不断探求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要以科学的制度保障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既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又要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要以科学的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树立全局观念,坚持辩证思维,拓展工作思路,创造性地研究解决新形势新任务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课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石生龙:

  围绕中心 把握重点 充分履职 推动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推动广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以“四大战役”为抓手,强化督查,保证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广西作为后发展、欠发达地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是当前最大的政治、最硬的道理、最紧迫的任务。2010年,我们将在巩固“四大战役”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确保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在“经济增长攻坚战”上取得新突破。继续突出抓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项目顺利实施,保证把项目建成廉洁工程、阳光工程安全工程。二是在“耕地农田保卫战”上取得新成效。继续突出抓好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遵守土地规划,坚守耕地红线,促进可持续发展。三是在“环境保护持久战”上取得新进展。继续突出抓好对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好地保护广西“山青水秀地干净”的优美环境,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有力保证。四是在“安全生产防御战”上取得新业绩。继续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第二,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回应关切,以扎实的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2010年,我们将采取“七个着力”措施,解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社会各界的关切,及时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着力抓好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落实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等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二是着力抓好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落实。三是着力抓好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遏制奢靡之风。四是着力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五是着力抓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并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六是着力抓好党务公开。在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县级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七是着力抓好反腐倡廉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渠道,发挥群众在反腐倡廉中的积极作用。

  第三,以“五安工程”为抓手,维护民生,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广西属于“老、少、边、山、穷、库”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生工作任务仍然异常艰巨。2010年,我们将按照“扩内涵、抓源头、建机制、重实效”的要求,深入推进“五安”工程,确保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一是要深入推进“安农”工程,进一步抓好对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民群众共享我区改革发展成果。二是深入推进“安康”工程,进一步抓好对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三是深入推进“安心”工程,进一步抓好对救灾救济救助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让老百姓放心。四是深入推进“安保”工程,进一步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五是深入推进“安教”工程,进一步抓好对各项教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为抓手,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2010年,我们将以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为重点,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成科学、管用、健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制度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探索反腐倡廉教育规律,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积极发挥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三是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四是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符 强:

  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政令畅通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对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要任务,就是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狠抓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加强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胡锦涛总书记和贺国强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都对执行政治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由于特殊的区情,在新疆强调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除了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外,还必须在反分裂斗争中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做到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乌鲁木齐“7·5”事件再次表明,新疆反分裂的斗争是长期、复杂、尖锐的,有时甚至是激烈的。在这场斗争中,党员干部的认识、态度和行动,对于牢牢把握斗争的主动权,克敌制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始终坚持把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作为第一位的监督,尤其是把在反分裂斗争中的现实表现作为监督的重点,决不允许党员干部公开发表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决定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散布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等工作中,都要把遵守政治纪律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和重要标准,认真进行监督。对于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思想抵触、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要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严格的政治纪律为维护新疆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加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动科学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中央即将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对进一步推进新疆各项工作作出重大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保证中央关于促进新疆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纠正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重复建设、乱占耕地、不顾人民群众意愿和承受能力乱上项目,以及破坏环境、浪费资源等错误做法,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证政令畅通。

  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并对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四个方面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制度创新,认真总结基层创造的经验和做法,对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及时推广并转化为制度。对现有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认真检查,对执行不力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对于反腐倡廉制度本身存在不完善、不配套、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的,要认真进行清理,过时的要及时废止,有缺陷的要适时修订,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配套的要抓紧补充完善。对于作风不实等原因造成反腐倡廉制度不落实的,要加大制度执行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问责机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 刘建华——财政反腐倡廉建设要努力做到“四新”

  对于财政部门而言,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特别是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工作报告的精神,关键要做到“四新”,努力开创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第一,要在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上有新成效。各级财政部门要健全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一是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财政部门牵头和配合工作的任务落实。二是加强对中央关于推进科学发展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政府公共投资等宏观调控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搞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着力加强对支持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等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财政惩防体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财政部门承担落实的改革及专项治理牵头工作和配合任务,按照阶段性目标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工作实效。

  第二,要在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上有新作为。一是继续开展对“权力梳理、流程规范、监督定位”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注重廉政风险防范。推进财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二是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重点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和省以下预算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三是加强对财政部门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监督。推进“三重一大”决策的程序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全面推行财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同时,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继续开展对专员办等单位的巡视工作。不断加大行政监察工作力度。

  第三,要在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有新突破。要围绕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完善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财政反腐倡廉法规制度。重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制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行问责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评估师执业、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失信惩戒制度。

  第四,要在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上有新举措。各级财政纪检监察机构要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严肃惩处财政干部利用资金分配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干部任免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财政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行为,增强查处违反党纪国法行为的震慑力。要完善保障制度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惩戒性规定。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要加强对财政反腐倡廉建设重大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提高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来源:《中国监察》杂志) (来源:人民网)
转发至:搜狐微博 白社会
责任编辑:王雪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