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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福利房体系调查:巧妙装扮公开申请(图)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4月28日08:18
  农业部近期拟团购定向低价房被媒体曝光,引发对高房价背景下公务员群体福利房的热议。

  农业部近期拟团购定向低价房被媒体曝光,引发对高房价背景下公务员群体福利房的热议。据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1998年房改后,福利分房虽被明令禁止,但公务员系统内的变相福利分房一直没有停止过,并且已经自成体系。

  目前,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的福利住房分配主要采用“以旧换新+体内循环”模式,所分配的福利性住房一般不能进入市场交易;而地方公务员在福利住房分配时,则存在较多违规用地的现象,不少二三线城市在农村集体用地国有化进程中,将建在农村社区内的小产权房也纳入公务员福利住房体系内。

  “体内循环”自成体系

  进入公安部工作两年后,刘雪松(化名)在北京广渠门内分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与周边逾35000元/平方米的商品房价形成鲜明对照,刘雪松购买住房的价格为4300元/平方米。而与刘雪松一起进入党政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大多数都已分到一套福利性住房。

  “一直以来,国家部委手上都掌握着大批存量房源,而且每年还可通过经济适用房划拨、团购甚至自建,新增不少房源。大多数部委的公务员在工作满两年后便可申请福利住房。”刘雪松表示。

  据刘雪松介绍,新增房源、位置好的房源,一般由部委内“资历深”的公务员先行挑选,并以优惠价格向其所在单位购买。购买新福利房的同时,他们原来享有的福利性住房须退出,单位以一定价格回购,用以分配给其他公务人员。

  刘雪松分到的福利房便是一套二手经济适用房,总价款约33万元,他缴付给单位的首付款为7万元。由于该房产不具备完整产权,因此,刘雪松签署了一份“三方协议”,获得公积金贷款,并由单位提供担保。

  “今后分到新房,单位会按照原来的价格回购这套住房,新房以同样的方式转让给我们。如果离职,我们可以通过补交地价款获得该套住房的产权。”通过这种“以旧换新”的方式,中央党政机关公务员的福利住房分配形成了完整的体系。

  在北京,公务员这一特殊的群体在住房方面长期拥有着特殊的渠道。西直门、新街口、三里河、广安门、广渠门等位置优越、交通方便的区域,均存在着体量巨大的公务员社区。近期,北京朝阳新城两限房项目——金隅景和园三栋楼座被农业部定向团购,数百套房源将按“资历”和“贡献”分配给内部人员。显然,这批房源属于商品房,产权证完备,将来可以上市交易。

  不过,还有大量公务员的福利性住房所占土地并非商业用地,而是机关的“自留地”。比如北京东三环的和谐雅园,西三环益丰苑小区,西直门某铁路住宅小区等。这些楼盘无一例外都有规划证和开工证,但是很难查到土地审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坦言,这些项目所用土地主要是划拨土地,或者是部委自用土地,并没有走土地招拍挂的程序。

  有关专家表示,国务院对公务员福利分房存在政策漏洞。1999年,国务院针对公务员人群专门下发了《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从1998年底起,在京中央机关和国家机关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但国务院此前的23号文中又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可统一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按建造成本价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出售。”

  因此,不少部委、机关打着“经济适用住房”的旗号向公务员提供福利房的现象仍在继续。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公开表示“大部分的经济适用房都供应给公务员”。

  数据显示,北京市2005年到2009年公开的土地供应量,70%以上的土地用于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然而,这期间面向社会供应的经济适用房的全部数量,加起来只有7%左右。“另外63%以上的土地去了哪里,大家心知肚明。”任志强表示。 巧妙装扮公开申请

  通过骗取保障性住房,享受超规格的福利,在全国各地层出不穷。近期深圳市再次曝出保障房申请骗取事件,在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家庭公示名单中,至少299户有成员在政府机构工作,有些家庭甚至多人同为政府机构人员,还有不少人住在豪宅。

  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在这次申请保障性住房初审合格的“特殊299户”中,来自的工作单位分布在深圳各大政府机构里,有政协深圳市委办公厅、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院、市地税局、深圳海关等单位,甚至连市住房和建设局也有旗下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申报。

  更不可思议的是,不少在政府机构工作的人员都低调地把自己放在共同申请人的位置,而让其家人充当第一申请人。在政府机构中,初审通过者最多的是深圳海关,多达12人;即使是只有25个人员编制的福田区安监局也有11人通过初审。

  在这些初审通过者家庭中,不少政府机构工作人员赫然在列。如一户申请人李某工作在皇岗口岸管理处,夫妻关系的共同申请人杨某则在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福田区梅林街道办的申请人李某在深圳市电化教育馆工作,共同申请人毛某则供职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实际居住地”写着深圳市福田区梅山苑10栋。园岭街道的肖某在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与其夫妻关系的宋某则在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面对社会各界的质疑,深圳各机关纷纷出面解释。深圳海关表示,该单位通过初审的12人均是合同工。福田区安监局同样回应,该局通过者也是临时工。

  在通过初审的人中,还有不少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在豪宅区,引发如潮质疑。根据网上公示,一户申请人李某全家“实际居住地”为香榭里花园,这里的均价达5万元/平方米,可谓超级豪宅,即使是租金,也是相当不菲。供职于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的胡某也是共同申请人,现在住址是福田区金地名津,金地名津现在房价超过2.5万元/平方米,一房一厅月租金也在2500元以上。

  对于住豪宅申请保障房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有街道办负责人坦承,不敢保证没有人隐瞒财产情况。即使核实了申报者的工作单位情况,身份也不好核实,主要根据申报者自己申明不是公务员,同时派人入户调查,让申报者填相应表格。

  小产权房渐渐蔓延

  与中央党政机关公务员长期存在的福利分房不同,地方公务员福利分房在近两年内才兴起,而小产权房已经成为一些地方的独特模式。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调查,目前,重庆、浙江、江苏等地正在推行“城乡统筹”和“农地置换”。大批农民通过宅基地置换变身市民,其原有土地上交后,经过统一规划建设新社区。其中,不少地方公务员分得了位于城郊农民社区内的小产权房。

  业内人士指出,地方政府控制小产权房以及变相福利分房的能力有限,主要原因是很多公务员住进了这些小产权房和变相福利房社区内。而当地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能审批和发放产权的只是部分房屋。大多数农村新社区以及政府职能部门所建设的新房,地方建委无权管辖。

  另外,很多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以房屋翻新或者危房改造名义建设的房屋,甚至还不需要涉及产权证问题。“因为过去就有产权证,现在只是重新办,变化只在于办成多大面积而已。”知情人士透露。

  更有甚者,河南省某地级市日前还曝出,有当地政府部门集资建房面积严重超标、集资建房对象超范围;违反建设工程规划施工,建设联排别墅。其中,包括已经竣工的为地方官员而建“府邸花园别墅群”、“郦水花园”等。

  有法学专家表示,近几年,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集资建小产权房低于市场价格甚至低于开发成本,挤占了按市场行为经营的企业的市场空间。而一些特权部门利用集资建房大肆谋取私利,实际上是侵占公共资源、侵吞国有资产,同时也暴露了政府在土地管理上存在的巨大问题。(林喆 万晶)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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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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