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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伟峰:河北蔚县“封口费”事件是新闻界个案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4月29日13:20
  河北“封口费”事件媒体沙龙侧记

  “河北蔚县"封口费"事件是新闻界的个案,不是主流,也不代表新闻界的普遍现象,但它具有非常典型的意义,需要引起新闻界的警醒。”4月9日,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副司长、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副主任朱伟峰在参加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媒体沙龙时这样说道。

  那么,这一备受关注的恶性事件究竟给我们带来了怎样的警示?其产生原因是什么?我们又该如何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在此次媒体沙龙上,来自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新闻院校专家学者、媒体法律顾问以及一线编辑记者围绕这些话题展开讨论。

  媒体单位 在体制上存在隐患

  3月30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关于河北蔚县矿难违法违规媒体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此前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河北蔚县矿难“封口费”事件,业经核实有8家媒体的10名工作人员收受了“封口费”。根据相关法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决定对涉案媒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将10名涉案人员列入新闻从业不良记录,终身禁止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其中7人被吊销新闻记者证。

  谈到此次恶性事件,朱伟峰分析说,新闻单位对媒体从业人员的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是媒体从业人员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的重要原因。此外,这一事件的发生也反映出媒体的生存状况和环境比较糟糕,一些媒体单位或新闻机构在体制上存在隐患,采编经营不分甚至出现承包经营的情况,记者、记者站不仅要完成采访任务,还被下达发行和广告等经营任务,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会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律顾问徐迅对此观点表示认同。她在发言中表示,“封口费”事件之所以出现在中央级媒体的记者站,说明中国新闻界的深化改革依然任重道远。“邓小平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好人充分做好事;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没有办法做好事,有时候可能还会走向反面。媒体必须彻底做到"两分开",如果媒体内部分工不细,既拿记者的标准来要求他,同时还要看他能拉来多少钱,用这么多标准来评价一个人,这个人自己的角色肯定会出现混乱。评价一个记者,是用新闻稿说话的,质量怎么样,是不是受受众欢迎,而不是看这个记者拉了多少赞助,换取了多少广告,如果一个媒体能够彻底做到"两分开",这些记者也不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走这么远。”

  要提升记者的 职业认识水平

  徐迅在发言中用“超级丑闻”来评价河北蔚县“封口费”事件。她感慨道:“当记者最耻辱的就是假新闻,因为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但现在假新闻似乎已经不是最恶劣的了,原本记者这个职业是要调查真相、披露真相的,现在有的却变成隐瞒真相甚至通过这种手段来挣钱。”

  徐迅认为,记者队伍里有很多人是有新闻理想的,但也有一些人只把这个职业当饭碗,这也是出现此类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经济日报》记者、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综合组王信川对此也发表了类似的观点。他表示,现在有些编辑记者对职业的认识确实发生了很大变化,认为自己干的就是一份单纯的信息采集和发布的工作,工作的目的就是养家糊口、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一些。由于对自我考虑得非常多,而且对单位、对其他行业乃至全社会所承担的责任没有过多地思考,因此,在采访活动中很容易从自身的利益需要出发。如果有钱挣,这个采访就去、报道就写、稿子就尽量发出来,甚至发多一些;如果没名没利,这个报道任务要么推掉,要么敷衍了事。

  “河北蔚县"封口费"事件确实是行业内羞于启齿的一件事情,不仅充分暴露了行业自身存在的严重问题,也表明新闻记者的职业形象和媒体的公信力遭遇到了巨大的危机。”王信川表示,由于对新闻记者这一份神圣的职业认识不到位,一些记者表现出唯利是图的一面。这不仅影响、降低了所在媒体的品格,也让人民群众对整个新闻队伍产生了不好的看法。“新闻前辈范长江曾说过,一个人民的记者要有两条重要的行为准则,一是说真话,二是廉洁。因此,在新闻教育中、在入职培训时,以及在新闻工作中,都必须加强职业教育,提升大家对这份职业的认识水平,使之真正成为称职的职业记者。”

  王信川表示,新闻工作是社会的良心,它负有正确传播信息、弘扬社会正气、推动社会进步的神圣使命。如果新闻工作者本身不正,又何以正人?近年来频频发生的"封口费"事件,无疑是悬挂在媒体从业人员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新闻工作者要以此为戒,像爱惜自己的眼睛一样珍爱这份神圣的职业,坚持从自我做起,从每一次采访活动、每一篇新闻报道做起,那么新闻队伍的职业形象肯定会得到大大提升。

  新闻媒体 同样需要被监督

  朱伟峰分析认为,目前媒体从业人员的门槛比较低,媒体行业的自律也不够,这也是出现此类事件的原因之一。

  谈到行业自律,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阴卫芝认为,如果这些“封口”记者曾经有新闻理想,他们到了工作岗位可能会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所影响,刚开始就是一点点小钱,发展到后来就成了直接要钱,这是一个过程。因此,新闻行业应该有一定的自律和共识。“行业自律非常重要。在国外,记者行业有一种潜规范,即整个记者行业面临3方面的压力,一方面来自政府,另一方面来自社区,还有一方面来自同行,而来自同行的压力是最大的。如果出现此类问题,全行业都会不接纳你。”

  除了行业自律,来自行政机关、法律机关以及来自社会的监督也被看做是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的利器。比如,朱伟峰就表示,人们常说媒体是社会的良心,是社会的守望者,记者是老百姓的知情权的有效实现者,同时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希望能够通过新闻媒体的推动进一步发展,但新闻媒体和记者在监督他人、推动进步的过程中也需要受到监督;《中国青年报》特别报道部副主任刘万永表示,只有大家监督媒体,媒体才能以更高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但朱伟峰同时坦言,目前,监督者受监督的机制在我国也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尤其是媒体与媒体之间的相互监督还没有完全形成。在今后的制度建设上,新闻出版总署将通过建立新闻从业不良行为记录,从行政的角度对新闻媒体和记者的职业操守实施监管。

  徐迅也感慨于“监督别人的力量成为无人监督的力量”,她表示,河北蔚县“封口费”事件被披露对新闻界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希望新闻界今后能够互相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评价,并真正扮演起观察者的角色。

  作者:晋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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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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