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及之前一个月内不得调整门票价格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10年04月30日07:29
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
据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记者江国成)记者29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不得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及之前1个月内提高门票价格。这意味着由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今年“五一”节期间不会上调。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法定节假日期间游览参观点门票和道路客运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凡调整门票价格时,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地方性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地方性法规执行。
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游览参观点大多知名度比较大,包括自然景观、历史文物。民间投资兴建和管理的参观游览点门票价格调整不需要报请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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