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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云南提出"政企共建廉租房"值得各地借鉴

来源:中国网
2010年05月05日10:04

  中国网北京5月5日讯 (记者 程圣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此间发布的《中国房地产蓝皮书(2010)》认为,云南省提出政企共建廉租住房的方式,值得全国其他省市借鉴。

  今日上午,中国社科院正式发布由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房地产蓝皮书(2010)》,与会专家总结了2009年中国房地产的发展形式,预测了2010年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趋势。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中国网现场直播。

  蓝皮书中指出,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解决和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廉租住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渠道。2005年云南省就从比较紧张的财政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建设10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规模扩大到80万平方米。2009年已建成廉租住房4万多套。累计完成投资50多亿元,完成计划投资额的85%,超过计划投资额25%。云南省在廉租住房建设与管理上有一些创新,出现了一些在全国率先的做法。有些做法值得其他省市借鉴,使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更上一层楼。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云南省对有资金配套能力,且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较多的大中型企业,采取政企共建方式建设廉租住房,解决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土地问题。

  同时,还提出并实施廉租住房级差租金和“先租后售”的政策。具体做法是“廉租住房租金以建设成本为基础,规定租金超过家庭人均月收入30%以上的,按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0%收取租金”。这个创新破解了廉租住房退出难的问题。对达到规定入住期限,经济条件好转且具备一定支付能力的廉租住房住户,实行廉租住房定向销售政策。销售价格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按当地建设成本并考虑折旧等因素核定。销售收入作为当地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这些创新很好地解决了廉租住房退出难的问题,同时还为新产生的需要保障的低收入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形成了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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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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