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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启动最大规模对口援疆 明年资金可能超百亿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5月06日09:25
  “进一步加强对口援疆工作,是新形势下中央新疆工作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新疆发展、维护新疆稳定的重要举措。”近日,针对已结束的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高层权威人士向《瞭望》新闻周刊解读说,经过30年改革开放,东部沿海率先发展起来,中部地区也有很大发展,“西部地区为之作出了积极贡献,东部和中部有能力,也有责任支持包括新疆在内的西部地区加快发展。”

  他指出,受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影响,目前的新疆发展和稳定仍然面对许多特殊困难和严峻挑战。具体表现在:总体经济社会发展比较落后,区域和城乡不平衡矛盾突出,尤其是南疆地区发展长期滞后。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全国水平的70%多。

  “借鉴两年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援建的经验,把作为我国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主战场的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把长治久安搞扎实,需要进一步动员组织全国力量,支援新疆、发展新疆。”该权威人士认为此次对口援疆的意义甚至不限于新疆一域,“这既是具体落实中央新时期新疆工作任务的重大措施,也是对口支援政策措施从应急逐步走向制度化的最新实践,还是西部大开发新阶段模式和道路的新探索,更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通过对口支援的充分发挥和直接体现。

  中央民族大学法治政府与地方制度研究中心主任熊文钊在接受本刊采访中介绍说,对口支援模式,是在我国政治环境中产生、发展和不断完善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策模式。对口支援萌芽于20世纪50年代,60年代初正式提出和实施,1979年通过中央52号文件以国家政策的形式正式确定下来。并随着援藏援疆、三峡工程移民安置和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发展为目前的三种主要政策模式:边疆地区对口支援、重大工程对口支援、灾害损失严重地区对口支援。

  据本刊记者了解,此次中央决策层启动的对口援疆,可以说是这么多年来支援地域最广、所涉人口最多、资金投入最大、援助领域最全面的一次对口支援。权威人士透露,2011年19个省市对口援疆资金总规模将超过100亿元,以后还会逐步增加。同时,通过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等渠道,中央投入资金规模将数倍于对口援疆资金规模。

  “目标就是通过十年时间,最大程度地缩小新疆与内地差距,确保2020年新疆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权威人士告诉本刊记者。

  “全面援疆”具体布局

  “目前我国民族问题的主要矛盾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发展与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的矛盾。”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民族理论研究室主任王希恩指出,其中,发展能力不足成为加快发展的主要障碍,“要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离不开国家和发达地区的支援。”因此,权威人士透露,通过对过去13年对口援疆的实践,和对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总结的经验,这次对口援疆从三方面对原来的援疆布局作了调整。

  其一,支援范围扩大。受援方由过去的新疆10个地州、56个县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个师,扩大到新疆12个地州、82个县市和兵团12个师。在支援省市中,新增了安徽、山西、黑龙江、吉林四省和广东深圳市。

  其中,特别强调对建设兵团的支援。目前建设兵团面临着产业结构单一、公共保障能力不足、历史包袱沉重等问题。有必要扩大对兵团对口支援范围,使兵团更好地发挥推动改革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建设大军作用,确保其稳定社会经济的中流砥柱作用。

  其二,调整结对关系。以支援方综合实力和受援方实际困难,尽力使支援双方强度匹配。比如,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及深圳等经济实力强的省市对口支援贫困程度较深的南疆三地州;地域上相对集中,便于展开工作,尽可能安排一个省市对口支援一个地州或一个地州的几个县市和师团场;考虑双方资源地理气候特点,更有效做好援助工作。比如,东北三省对口支援气候条件相似的北疆塔城、阿勒泰地区,山西对口支援同样拥有煤炭资源的阜康市等地。

  其三,重点支援基层和南疆。新疆主要困难难在基层、难在南疆、难在国家扶贫县、边境县和团场。因此,要把援助重点放在基层,放到贫困县、边境县和团场,放到乡镇和农村。

  按照中央的要求,新时期对口援疆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能否建立全方位援疆的有效机制。这就需要在支援资金的同时,使更多的干部、人才、技术、管理到新疆去,把输血和造血、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结合,形成经济援疆、干部援疆、人才援疆、教育援疆以及企业援疆协同推进的新局面。

  “对口支援”的汶川经验

  熊文钊认为,面对更大规模的新时期对口援疆工作,“汶川援建就值得好好总结。”在他看来,灾后地方政府对口支援,是为加快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而实施的一项特殊政策,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典型的中国特色,“在汶川地震发生后,这一模式受到国外政府和研究者的普遍关注,就在于它不同于政府间一般的经济技术合作和贫困帮扶,更不是简单的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此模式功能独特。”

  采访中,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张岸元向本刊介绍了对口支援在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中的一个突出特点,“建立了一种地方政府横向转移支付,不同于中央向地方的转移支付只解决了钱的问题,这种横向转移支付不仅把钱带过去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实现了人、财、物、知识、能力等各方面的全面支援。”而这种对口支援正好培植了受援地区最需要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受访专家就此总结了三方面特点:其一,提高“自身造血”功能。灾后地方政府对口支援模式强调在灾区支援中一定要处理好“输血”和“造血”的关系,坚持“外界支援”与“自力更生”相结合。比如,除了要求对灾区加强横纵向财政转移支付外,还强调加大灾区心理治疗、教师培训、干部交流、人才输送的力度,为灾区强化“自身造血”功能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供了必要的物质保障、精神支撑和智力支持。

  其二,强化政府“社会统筹”功能。灾后地方政府对口支援模式要求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的重建机制,促进灾区援建中人、财、物的合理配置,大力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所以,政府在重大灾害发生后除了在灾害救助中起主导作用外,还在灾后重建中扮演“社会杠杆”的角色,充分发挥自身在灾害管理中区域联动、统筹协调、宏观调控的作用,优先解决好基础设施重建、生产恢复、促进就业等民生问题,促使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其三,加强地方“合作共赢”功能。减少了支援方与受援方在合作项目和合作方式上的盲目性,实现彼此功能上的良性互补和无缝对接,保障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例如,支援汶川灾后重建时,就充分考虑了各省市的经济实力、灾情程度和历史关系,兼顾灾区早已形成的对口支援格局,从而提高了对口支援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持续性。同时,灾后地方政府对口支援模式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求对口支援的各省市深刻认识到援建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合作性,最终实现对口支援双方帮扶共进、合作共赢和优势互补。

  事实上,本刊记者了解到,上述经验都充分吸收到了对口援疆工作指导思想和具体实施方案中了。

  对口支援亟须走向制度化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相比汶川经验,对口援疆需要多吸收以往的对口支援经验。

  有关专家梳理了值得重视的5个方面问题:首先,实施对口支援的法律制度不健全。目前,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协作法律制度存在缺乏协调性、实施过程中存在随意性和不确定性、援助项目实施效果无法保证等不足。

  其次,对口支援的实施、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不健全。一方面不利于激发参与支援工作的不少发达省市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无法保证支援工作达到预期目的。例如,有些项目的前期开发程序不规范,有的项目则在签订后难以落实,还有不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夭折,这些问题导致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双方的积极性。

  再者,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机制。例如,在有关对口支援工作中,因政策评估工作缺失,导致一些事实上已经失效的政策目前仍然在实施。同时,现行的对口支援政策监督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监督的内容还不完整,缺乏绩效监督的内容。

  其四,受援方和支援方均存在着一些不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技术经济研究部前部长郭励弘认为,在以往的灾害损失严重地区对口支援中,由于缺乏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系统规划,导致“受灾地区的房子、基础设施可能建得很好,却很难形成产业。”受援方在选择援助项目时,有“短视”现象,存在着以争取资金物资为主、以争取无偿支援解决眼前困难为主、单纯追求项目数量、存在一定的“面子”工程等问题。同时,支援方对援助工作的思想认识高度不够,确定援助项目时注重追求自身的利益,援助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对援助项目的后期追踪管理力度不够等问题。

  还有,未能正确处理援助政策实施过程中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很多项目是在政府主导下开展的,难免重蹈计划经济的覆辙,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有的是政府服务政治大局意识不强,未能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呈现政府“越位”和“缺位”的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熊文钊认为,“当前的对口支援还不是制度性的安排,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应急处理。”因此,他认为需要加快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转化为制度性安排,“通过一套制度、一套标准和一套程序,以法律形式将对口支援关系固定下来,区分无偿援助与有偿援助的经济协作,建立市场化的支援项目的跟踪协调制度,这是对口支援政策长期有效实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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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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