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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规定经适廉租房优先满足残疾人(图)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0年05月07日05:48
4月24日,残疾人献艺迎特奥,演员在表演舞蹈《化蝶》。新华社图
4月24日,残疾人献艺迎特奥,演员在表演舞蹈《化蝶》。新华社图

  经适廉租房优先满足残疾人

  江门出台《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到2012年,市区的残疾儿童少年将都能接受义务教育,残疾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康复将“全覆盖”,残疾人将实现就业有岗位,贫困残疾人基本住房有保障……昨天,记者从江门市残联获悉,江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出台。

  《实施意见》提出,要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建立并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制度,加快建设残疾人服务体系,拓展为残疾人提供的公共服务,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努力实现广大残疾人“残有所助、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文/记者严建广

  通讯员阮美兰

  现状

  现有残疾人近29万人

  涉及近93万家庭人口

  据统计,江门市现有28.48万残疾人,涉及92.94万家庭人口。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江门市残疾人事业不断加快发展,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实施意见》指出,由于江门市残疾人事业基础仍比较薄弱,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所以,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江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目标

  2012年

  到2012年,覆盖江门城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将初步建成,残疾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零拒绝”,残疾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康复“全覆盖”,残疾人社会救助“无盲点”,残疾人就业有岗位,贫困残疾人基本住房有保障。

  2013年

  力争在2013年前,江门各市、区分别建设一所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一所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一所残疾人托养机构、一个“康园工疗”网络、一个残疾人扶贫培训基地。并要把“五个一”工程纳入当地政府公益性建设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各级财政、编制、残联等部门要解决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

  2015年

  到2015年,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残健之间、城乡残疾人之间“两大差距”明显缩小,实现残疾人“康复有条件、在家有照料、出行无障碍”。到2020年,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相适应,全市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持平,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

  医疗

  多项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今年底前,符合规定的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门诊与住院治疗、肢残儿童矫治手术、人工耳蜗植入手术、麻风畸残患者手术、唇腭裂手术、残疾儿童(脑瘫、聋、智障、孤独症)和肢体残疾人的康复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以及下肢假肢装配将纳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而低保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由各市、区财政和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各给予50%的补助,个人免缴费。

  实施意见还提出,将实施对残疾人的特别救助,包括将有重度残疾人成员的低保家庭纳入低保分类救助范围,按月增发低保救助金,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采取其他特别救助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住房

  农村安居工程将优先改造贫困残疾人危房

  《实施意见》提出,农村安居工程将优先改造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根据实施意见,凡属危房的农村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2008~2012年农村泥砖危房改造范围,由市、县(市、区)、镇三级分别给予补助,对贫困残疾人家庭自负部分仍有困难的由各级残联纳入年度预算计划中统一安排。

  此外,城镇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将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原则上要用廉租住房配租的方式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以提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方式解决,补贴标准由当地政府按有关规定确定。

  教育

  推动普通中小学特教班建设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2年,江门各县级市要建成一所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充分满足江门市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读需要。同时,推动普通中小学特教班的建设,确保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全部入学。发展江门市残疾人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加强中央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江门教学点的建设和教学管理,扩大招生规模。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拒绝招收和歧视残疾学生,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各市、区政府对义务教育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从当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每月50元的生活费补贴;对接受学龄前康复教育的残疾儿童和接受高等教育、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给予就学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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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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