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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次投入12亿 向学校派驻“校园民警”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10日21:42
  中新网重庆5月10日电 (记者 郭晋嘉)近段时间以来,全国连续发生多起恶意伤害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案件,重庆警方针对新形势下校园犯罪特点、趋势,研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新型警务体制和勤务机制,强化校园安保工作。重庆市政府也一次投入资金12亿元,并列入当地每年财政预算确保校园安保工作常态化。

  重庆警方透露,为建立校园安全保卫长效机制,该市警方本着“警务体制创新,勤务方式联动,职能职责明晰,公安教育双重管理,依法从严查处”原则,建立民警进校园、构建“校园民警”为主体的安全保卫体系,将新型警务体制与幼儿园、小学、中学安全需求同步运行。

  重庆警方将校园安全归口到治安总队管理。该市区县警局设立校园安全保卫支队和大队,同步向学校派驻“校园民警”。根据办学规模,当地警局在中小学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保卫机构,配置专职保卫干部;各区县校园安保支(大)队长和“校园民警”分别担任同级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保卫处科政委或教导员(不占职数),一岗双责。

  据介绍,重庆“校园民警”实行警方与校方双重管理,在勤务机制上,由警方全权负责;在行政架构和需求上,由校方和警方共同管理。由于目前“校园民警”数量暂不能满足该市中小学、幼儿园“一校一警”的需要,根据主城区、远郊不同区域和治安复杂情况,采取校警与保安联勤模式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整体联动、交叉巡逻的勤务机制。

  重庆“校园警察”警力主要从该市公安机关改非、二线、退休民警中选调、返聘。这些警员至少有30年以上的从警经历,熟悉业务,无需培训即可直接上岗,返聘民警经授权即可恢复执法,具备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和业务技能。

  根据规定,“校园民警”依法开展校园内安全保卫和周边治安整治,具有刑事治安案件侦处权、消防管理权,协管校园食品安全,并组织师生开展预防安全事故的培训演练等。紧急情况下,校警可依法使用警械。

  重庆警方透露,截至目前警方已抽调6300名民警,以“校园民警”身份带领5万多保卫干部、保安进驻中小学、幼儿园。重庆市政府也已决定本次投入资金12亿元,并列入当地每年财政预算,确保校园安保工作常态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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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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