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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12岁女孩涉嫌卖淫 已有1年多工作经验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0年05月17日11:24
  5月9日下午,记者在柳州市公安局银山派出所碰上了一名小女孩。柔顺的披肩长发,圆圆的脸蛋上还有稚气未脱的婴儿肥,瘦瘦小小的身体套在一件小碎花睡裙里,女孩正蹦蹦跳跳地朝走廊的另一端走去。“是不是哪家的孩子迷路了?”未等开口询问,值班民警就说出了小女孩的来历。原来,就在前一天的一次扫黄行动中,民警当场抓获这名小女孩,其涉嫌从事卖淫活动,今年只有12岁。

  扫黄扫出

  12岁“按摩女”

  5月8日晚10时,银山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航月路的一家休闲阁有人在卖淫。银山派出所的两位民警当即前往被举报地点,在该休闲阁外进行布控。

  20分钟后,一男子进入休闲阁,与一女子交谈后,尾随其上了二楼。10分钟后,男子没有出来,民警确认时机成熟,当即冲进休闲阁。在二楼的一间小包间内,民警发现了一对赤身裸体准备“行事”的男女,赫然正是之前上楼的两人。随后店中人员全部被带回派出所。

  由于是被抓了现行,提供场所的老板娘、涉嫌卖淫的女子和嫖客没有狡辩,很快供述了事实经过。原以为只是一起普通的案件,可审讯后民警发现,涉嫌卖淫的那名女孩竟然只有12岁。办案民警称,在这个年纪就涉嫌卖淫的女孩,在柳州极少见。

  5月10日,通过与民警及小女孩的简单交流,记者得知了小女孩的故事。

  已有1年多的

  “工作经验”

  小女孩名叫小美(化名),来自湖南的一个山村。在小美还没有懂事的时候,父母就已离异,小美跟父亲一起生活。据小美说,她家很穷,父亲整天忙于生计,根本就不管她。上初中后,小美认识了一个“大姐”,对她很好,小美不仅经常收到“大姐”送的东西,还得到了“亲人般”的关怀。

  一天,“大姐”对她说,可以带她去海南“卖奶茶”。由于缺乏管教,小美对上学本就没多大兴趣,听到“大姐”说能到大城市去玩还能挣钱,小美很动心。在“大姐”的安排下,小美离家去了海南。

  到了海南后小美才发现,所谓的“卖奶茶”,竟是要自己卖淫。对性懵懂无知的小美根本不知道,还未成年的自己很难胜任这种“工作”,在“大姐”的威逼利诱下,只有11岁的小美走上了卖淫的道路。

  一开始,小美挣到的钱都是由“大姐”保管,她没拿到一分钱。过了两个月,小美想找“大姐”要钱寄回家时,却发现“大姐”不见了踪影。身无分文的小美为了养活自己,只得继续卖淫,还把挣到的钱寄回家。不久后,本来对小美不闻不问的父亲突然“关心”起她来,时不时给她打电话嘘寒问暖。只不过每次通话的最后,都是要求她寄点钱回家。就这样,小美独自在海南待了一年多。

  在柳州的“务工”经历

  今年5月,在15岁同乡小晨的邀请下,12岁的小美来到了柳州,两人一同进入一家无名休闲阁“做工”。5月8日晚,就在小美与一名年轻男子“行事”时,被民警逮个正着。

  休闲阁的老板娘年约40岁,小美两人通常叫她“莫姐”。莫某开店近一年,来往“做工”的女孩无法统计。小美两人进来时谎称已经16岁,莫某也不多问,连身份证也没看,就将她们留在店里。莫某甚至连小美两人的名字都不知道,只是称呼她们为“小妹”。

  当天被抓获的男子姓何,30岁,贵港人。他声称并不知道为他提供“服务”的小美不满16岁。目前,何某已被行政拘留,莫某被转交给五里卡刑侦大队处理。小美因不满14岁及小晨因证据不足,被免于处罚,只能处以说服教育,并遣返原籍由监护人对其进行监管。

  与小美的对话

  在采访中,当一些成年人听了都有些脸红的字眼,毫不羞涩地从这个还很青涩的女孩嘴里吐出时,记者感到非常震惊。

  5月10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小美的手机,表示希望能给她一些帮助,小美却声称自己已经离开柳州,也不愿说出自己身在何处。记者只得与小美进行了简单地对话。

  记者:你这么小就出来“做工”,家里人知道吗?

  小美:知道,家里都是这样的。

  记者: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工作”?

  小美:家里穷,没钱吃饭,就出来挣钱了。

  记者:可是你当时只有11岁啊。

  小美:这没什么。大姐说年纪小来钱就快,而且也不怕被抓。

  记者:你不怕生病吗?

  小美:不会,每次我都有防护措施。

  记者:对这个事你有没有反感过?

  小美:能挣到钱,就不会反感。

  记者:还想上学么?

  小美:……(沉默)上学不好玩。

  记者:你准备去哪里,还要继续做这个吗?

  小美:……(长时间沉默)

  记者:你将来想做什么?

  小美:不知道。

  记者:你还那么小,不要再干这事了,回去读书好不好?

  小美:不用你管那么多!

  随后对方挂断电话,再拨过去,电话那头已经停机。记者再拨打了几次,都无法接通,小美就这样消失在人海中。从小美的语气中可以感觉到,对于小小年纪就从事这样的“工作”,她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甚至认为别人“管太多”。给小美录口供的民警也表示,在描述当晚的事情经过时,小美的表情很漠然,“就像在讲述一件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事情”。

  尽管小美表现得如同阅历丰富的大人,但是她不经意间的种种小动作——比如可爱的小碎花睡裙,蹦蹦跳跳的走路方式,说到上学时短暂的沉默,面对关心表现出的抗拒与叛逆……这些都透露着天真与稚嫩。抛开小美所从事的“行当”,她其实还只是个孩子。

  寻访花街找“小美”

  像莫某这样的休闲阁,在那条街有大大小小几十家。这条街在民间还有个暧昧的名字——花街。据了解,在花街“做工”的“小妹”,并不是任何一家休闲阁的固定工作人员。“小妹”可以自行选择“做工”的店面,只要把每次“做工”所得与老板三七分账即可。客人直接与“小妹”商谈价格,然后把钱交给店老板,“小妹”不直接拿钱,在完事后以使用老板提供的避孕套个数来与之结算。据说这样的方式可以避开法律制裁,同时这也是“花街”上约定俗成的行规。

  5月11日晚,记者踏足花街,希望能找到认识小美的人,或者是其他的“小美”。

  花街上,有名无名的休闲阁风格非常统一,玻璃门上一律贴着“按摩”“泡澡”等显眼的字样,门外路灯黯淡,粉红色的灯光由屋内隐隐透出,将里面或坐或卧的年轻女子的一颦一笑、行为举止,全部暴露在路人眼里。

  记者找到了莫某的店铺,此时店门紧闭,然而花街似乎没有受到太大影响。一些女孩还会坐在玻璃门边上,密切留意着过往的每一个男人。如果有男人朝她们看去,她们就会用很嗲很甜的声音叫道:“帅哥进来玩一下!”

  不远的另一家休闲阁,听说记者在打听那个被查处店面的“小妹”下落,坐在门口的年轻女孩面无表情地反问:“没有被关起来?谁知道去哪里了,反正不在这里。”

  在一家休闲阁,记者遇到了17岁的湖南女孩小莉(化名)。作为湖南老乡,小莉认识小美,但两人也仅仅是认识而已。“我们一般都不太喜欢跟老乡走得太近”,小莉解释说。除了在网上认识的网友,小莉的朋友都是其他省份的“同行”。“大家都希望知道的人越远越少越好”。

  小莉也不知道小美的下落,“不过她应该不会回去。”小莉肯定地说。顺着话头,记者问她有没有和小美一样大的女孩也在“做工”。小莉犹豫了片刻,摇了摇头说柳州可能没有,但是其他地方不敢说。因为小美的经历并不奇怪,就连小莉也是迫于生计早在3年前就出来了,小美只不过“提早”了。“越早出来就越早挣够钱,不用等到老了再回去。”

  小莉说的“老”,也只是二十五六岁而已。来钱容易,“折旧”也很厉害,不少女孩都是希望早日挣够了下半辈子的积蓄,然后“从良”,嫁一个不知道自己过去的人,家人对此也是默许。“我们那边家里有女孩子的大部分都会出来做这个,只要能寄钱回去,他们不会在乎"脏"不"脏"的。”小莉说得平静。

  “小美”们的未来在哪里

  5月12日,记者就小美的情况向专业人士做了咨询。心理医生许朝山说,小美之所以走到今天这一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家庭的关爱。小美能不能回归正途,家庭的作用是最重要的。“孩子年龄越小,家庭的责任就越大。”

  许医生说,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成年少女犯罪,很多是受不良诱导而产生的。小美生长在父母离异的家庭里,渴望得到关爱的心理促使她走向能得到心理满足的方向。还未成年的小美在没有树立正确是非观的时候,就被“大姐”诱导上了一条错误的路,小美只是单纯地想得到关爱,对于获得满足的手段,她又缺乏分辨能力,以至于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要想帮助小美重新树立价值观,家庭成员必须付出很多无私的爱,只有爱才能将小美带回。”许医生总结道。

  负责办理此案的民警说,由于小美未满14岁,无法对其进行拘留或送至少管所,只能劝返原籍。小美到底有没有回家,还会不会继续以前的生活?民警表示,对于小美的未来,他们也无能为力。

  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韦秋建律师表示,对于不满14岁未成年人的类似行为,只能责成其监护人进行管教。而根据法律规定,像小美这样的家庭,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由其他可信赖的成年人或社会机构担任小美的监护人,在其成年之前担负起家庭教育的责任,这样的方式可以解决遣返小美却无人接收的困境。

  作者:陈枫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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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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