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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组织卖淫获利33万元 无业儿子代收嫖资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2010年05月18日10:40

  带着同居女友和儿子,一男子在池州承租多家宾馆美容美发部,组织卖淫,每次抽取约60%的嫖资,两年时间非法获利33万多元。见到儿子没工作,他竟安排儿子代收嫖资。

  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以来,被告人尹某、洪某、方某以现金承包的方式,经营池州城区多家宾馆大酒店的美容美发部,为住宿人员提供性服务。被告人金某与被告人尹某系同居关系,在被告人尹某不在宾馆时,代为收取嫖资。去年10月,尹某见儿子没有工作,便安排其在宾馆食宿,同时让其代为收取嫖资。被告人吴某开设一家美容店,与被告人尹某合作组织卖淫。尹某为酒店住宿人员介绍卖淫并商谈嫖资,由吴某安排卖淫女。每次卖淫,被告人尹某、洪某、方某都会从卖淫女手中抽走约60%的嫖资,而将剩下嫖资由卖淫女带回美容店与吴某平分。自2007年起至案发,被告人尹某获取人民币33万多元,洪某3万元,方某6千元,吴某6万余元。

  池州市贵池区法院审理后根据各被告人在案中所起的作用,以组织卖淫罪判处被告人尹某有期徒刑7年,其儿子有期徒刑2年半,其他4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刑。(唐金法、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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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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