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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优势催生小产权房盛行 谁能给一个说法?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20日08:54
  对于此次14个部委联合对于小产权房的整治,上海社会科学院房地产业研究中心学术部主任陈则明表示,其效果有待观察,目前还很难判断。一来我国历来讲究“法不责众”;二来这次的“法”也不是很明确。至少对于“2007年12月30日以后新建、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这个就有很大难度

  日前,国土资源部表示,国土部等14个部委已经联合成立小产权房整治处理领导小组,目前正在研究制订小产权房处理政策方案。对2007年12月30日以前销售的已建成违规房屋,待全国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而对于尚未销售和2007年12月30日以后新建、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并拆除所有圈建的围墙。一时间,小产权房又成为舆论的焦点。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上半年,全国小产权房面积已经达到66亿平方米。这个数字,已经占到当年全国村镇房屋建筑面积的20%以上。

  房价优势催生小产权房盛行

  在北京城区内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张仟(化名)女士,居住在城八区以外的某近郊区。张仟2005年购买了这套80余平方米的房子。这一片小区,仅从外观上看,与城区内的那些商品房楼群没有什么区别,虽然远离主城区,但交通尚算便利,房屋也普遍较新。但张仟知道她的住房和其他商业住房有着一个无法忽视的区别:她的这套80余平方米的温馨港湾,就是屡屡被官方和媒体提及的小产权房。

  由于银行不可能为这些小产权房办理按揭,5年前张仟买房时是一次性付清的全额房款,为此,她当时还向亲戚借了一部分债。当问及购买这种产权未明的房子的最主要原因时,张仟直言不讳是因为“房价便宜”。据张仟回忆,2005年购房时,这套小产权房的房价仅为同等档次的大产权房的1/3。正因为这种价格上的巨大差异,张仟身边也有少量朋友和同事购买了这些位于各个郊区的小产权房。“人数不多,但是有。”张仟很肯定地说。

  虽然每天上下班所需总共近4个小时,让张仟很是疲惫,但如果能回到5年前,张仟还是会作出同样的选择。“没办法,房价太高了。我知道小产权房的产权是个问题,而且位置都偏远,但这是我唯一能买起房子的机会。”至今也只有这么一套住房的张仟面对日益高涨的房价颇为无奈,“先有个地方住,以后的事以后再说。至于产权,党和政府总不能不管我们的住宿问题吧。”

  与张仟女士的情况有所不同,潘杰(化名)属于在城区里有一套住房、购买小产权房是为了进一步改善住宿条件的那类人。“我在海淀区有一套住房,但面积实在太小,家里人多,住着是够难受的。”城区内高昂的房价,使潘杰难以实现其改善居住环境的梦想,所以他集几十年积蓄,在城北的昌平区某处买了一套小产权房。这套房子让潘杰很满意,面积不但比城区内那套住房大了不少,还是上下两层,并有一个小院。记者见到潘杰时,他正在院子里种菜。放下手中的农具,潘杰显得心满意足:“你看看那边的天空,城区正上边的,脏吧?这边就好多了,还很安静。我每个周末都到这边来,种种菜,看看书,生活品质真的改善了不少。”潘杰还把自己的父母都接到了这里来。“如果还是像以前那样都住在那小房子里,太憋屈了。”潘杰直言不讳地承认,自己买小产权房,就是冲着它便宜,“我算是没多少钱的,买这套房子也是掏空积蓄了。其实,像我周围这些邻居,有几家并不缺钱,他们在城区的住房也都不小,有的还不止一套,之所以买这里的小产权房,也就是贪图便宜呗,比大产权房少了那么多呢。而且,这边的居住环境多好啊,住城区里可比不了。”

  潘杰所言不虚。据记者观察,每逢周末,如周五下班时间后,由城区通往昌平的八达岭高速公路上总是车满为患,其中像潘杰这样的小产权房主应该占据一定比例;而到了周日晚上,情况大致相同,只是大部分车流的方向反了过来而已。周一至周五在城区工作生活,周末便来到郊区,享受大为改善的居住环境,是这部分小产权房主的生活常态。

  小产权房:法律认定不清,但有不合理之处

  而对于小产权房,上海社会科学院房地产业研究中心学术部主任陈则明认为,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伴随着基础设施的投入,土地出产率也在提高,土地的价值实际上在上涨,形成了级差地租。但这一部分的产权究竟归谁,宪法里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定。相对较为清晰的城镇土地产权认定,在农村这一块,是“集体所有”,但“集体”是谁,没讲清楚。既不是村组织,也不是乡镇政府,同样也不会是里面的承包户。于是只有“摸着石头过河”,摸到现在,“小产权房”就成为必然的产物。此次国土部联合14个部委出台政策措施,在对产权所属没有明晰的情况下,法律依据在哪里。所以首先需要的还是明确属性,到底是私有化,还是集体所有。这一方面,法律上的工作肯定还是不够充分的。

  另一方面,陈则明认为,小产权房的出现,本身肯定是不合理的。以“农转非”为例,现在已经没有农民愿意“农转非”了。现在农民都明白以后土地肯定要增值,把土地扔了,拿个低保,农民肯定是不愿意的。但是,如果未曾解决的级差地租的增值,是归农民私有的话,极端地说,对没有土地的人是不公平的。同时,如果有耕地用来建设小产权房的话,其用地性质就变了。“这对整个社会是有一个负的外部效应,这个是要算钱的,但它是一个隐形的成本。如果将这些农地建成小产权房,是合法而没有任何代价的话,那么这个外部效应实际上是全社会所有的人在承担。”陈则明表示。

  小产权房业主:希望产权得到明晰,但应区分对待

  当记者问到张仟,如何看待近日国土资源部对小产权房的表态时,张仟很率直地表示,从个人观点上,她认为,对待小产权房不能一视同仁,应该分开处理。“既然说了是以2007年12月为界,而我是在2005年买到的,那对这方面的问题我就不担心。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小产权房也并都完全一样,像建在耕地、山地、废地、宅基地上的小产权房,性质有很大不同。我认为,如是建在耕地上的小产权房,无论是哪一年建的,都应该严格处理,坚决推平。这也是为了保证国家的18亿亩耕地红线。但如果是建在废地上的,特别是山上的废地,我认为国家还应该支持。因为,首先,这样做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其次,这些小产权房的住户在他们的房前屋后都会植树,这有利于提高绿化率。”张仟的观点很清晰,也很直接,她承认自己平时一直很关注有关小产权房的新闻,毕竟这套住房是她唯一的安身之所。

  对于部委可能出台的针对小产权房的处理措施,张仟表示欢迎。“能解决产权问题当然好,反正我也不会卖,就是为了自己居住。”如果届时需要因此补交一笔款项,张仟也表示能够接受,能交就交,这在自己的可承受范围内。

  与张仟态度相似,潘杰也对国土资源部等部委在不久的将来可能实施的措施表示接受。也许是因为自恃买房是在2007年12月之前,潘杰平时对有关小产权房的一些新闻和政策并不是十分关心。但他也声称,无论以后需不需要为了明晰产权而补交钱,房子都是自己用来居住的,不会进行买卖。像张仟和潘杰这样的观点颇具代表性。他们对自身拥有的小产权房有可能迎来合法化表示欢迎。

  专家:整治效果有待观察

  陈则明谈到,在小产权房这个问题,上海是非常规范的,大概只在郊区还有一些,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全国比较突出的,像深圳和一些三线城市,特别是在县城,小产权房所占比例很大。在宅基地这一块,上海这边还是比较明确的。在农村建设用地这一块,争取是可以做成周转的,起码是可以探索的。但是无论能不能做成住宅,肯定是要经过统一规划,不能个人随意建设。如果在宅基地、生活保障、社保条件,这三方面有保障的情况下,建设用地是可以争取周转一下的。

  对于此次14个部委联合对于小产权房的整治,陈则明表示,其效果有待观察,目前还很难判断。一来我国历来讲究“法不责众”;二来这次的“法”也不是很明确。至少对于“2007年12月30日以后新建、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这个就有很大难度。

  目前,相关政策和措施尚未出台,小产权房业主们都还在忐忑不安地进行等待。(见习记者 陈思维)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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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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