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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二审仍获死刑 见家人痛哭流涕望寻失踪儿子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22日05:11

 5月21日上午10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一案进行二审宣判。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图为文强在法庭接受宣判。 中新社发 渝高院供稿 摄


   
  备受关注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等人涉黑案21日二审宣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等5人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同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对维持原判决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月1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等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四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文强等5人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确认,1996年至2009年期间,文强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就业安置、承揽工程等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周晓亚收受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在内的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11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2003年至2008年期间,文强明知王天伦等人组织、领导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还强行与某女发生了性关系。此外,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据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文强上诉,维持原判;对判处被告人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1日审判席上,文强的情绪一直很稳定,直至法官宣读到“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他的律师宣东说,周四与文强会谈时,文强已经预感到二审可能要维持原判,心理应是有所准备。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还驳回了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原判。

  审判长释法

  为何维持死刑立即执行判决

  据该案二审审判长张波介绍,文强身为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211万余元,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他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大肆收受下属贿赂,利用职权,在人事安排、职位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重庆公安队伍建设造成极大损害,影响特别恶劣;他肩负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长期收受黑社会性质组织贿赂,不履行法定职责,还非法干预案件办理,致使这些黑社会性质组织得以发展壮大,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因此,文强所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张波在宣读二审判决书时强调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综合考虑文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受贿罪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量刑适当,符合法律规定,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

  何以认定文强为黑帮“保护伞”

  据张波介绍,文强、黄代强、赵利明、陈涛在重庆市公安局及下属各部门长期担任重要职务,负有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他们与王天伦、龚刚模等人长期交往,明知这些人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大肆收受财物,放弃法定查禁职责,甚至包庇,根据其行为方式的不同,分别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张波说,具体而言,文强明知王天伦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被立案侦查,仍接受王天伦请托并收受其钱财,指示有关人员将该案移交给同样收受了王天伦钱财的黄代强分管的部门办理,导致该案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达两年之久;明知谢才萍长期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在谢等人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向办案部门打招呼说情,致使同案人员逃脱法律处罚;明知马当等人实施有组织的卖淫,仍接受马当吃请和钱财,还在该夜总会通知辖区派出所所长到包房,以其迟到为由训斥,显示他与马当等人的特殊关系,致使辖区派出所不敢对该夜总会进行检查。

  审判长张波说:“综上所述,文强等人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人员提供非法保护,包庇、纵容上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充当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相关

  男子恐吓法官称判死刑将报复

  21日中午,重庆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近日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犯罪嫌疑人周涛被刑事拘留。该嫌疑人电话恐吓法官,妄图“左右”文强案审理。

  据重庆市公安局通报称,5月14日14时,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接到一陌生男子来电,对方称如法院在二审中对文强判处死刑,将有人对案件审理法官实施报复。接报后,警方迅速立案侦查,于近日在一公用电话亭旁将犯罪嫌疑人周涛抓获。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周涛,男,1973年出生,系重庆市江北区人。其匿名拨打法院电话,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于5月19日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

  文强托家人寻失踪子

  21日晚,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宣东作为文强的律师接受采访,称当天的判决完全在意料之中。但他仍认为,文强案主要是经济犯罪案,本身没有产生巨大的社会危害,按照目前经济犯罪慎判死刑的现状,文强不该判死刑立即执行。

  宣东说,二审开庭后,他曾向审判长提出让文强与家属见一面,法院方面经过商量,予以准许。

  见面地点就在重庆高院的临时羁押室,文强的大姐、姐夫、大嫂和妹妹等人进入会见。据称文强当时痛哭流涕。他的亲人说,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文强流泪。文强对亲属表示,最担心的是自己的儿子,自他被双规后,儿子就失踪了,现在仍下落不明。如果将来能找到他,求亲属们给他买房帮他安家,等他妈妈出来还可以团聚。据了解,文强的儿子只有20岁出头。

  仅余理论上一线生机

  21日二审宣判后,律师及家属均无法再会见文强。宣东说,文强的姐姐在法庭外痛哭不止。另外,家属称二审不够慎重,距离一审开庭时间太短,连一个星期都没有,像走形式。

  宣东介绍说,目前文强案判决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他认为复核时间大概需要3个月。“文强的卷宗有180多本,每天看5本,也要看36天,更何况还要写材料,经过审委会研究等很多层次,最高院在死刑复核上是非常慎重的,因此复核的决定不会太快。”

  宣东最后说:“理论上讲,文强还有一线生机。”

  庭外

  二审未改判市民放鞭炮庆祝

  21日,文强二审死刑判决刚一传出,重庆市高院大门外,有围观的市民放起了鞭炮,还有市民拉起了“判处文强死刑、法律万岁”的条幅。

  宣判结束后,旁听群众陆续涌出了法庭。市高院大门口,等待判决结果的市民全部围拢过去,“什么结果?”“死刑!”“判得好!”专门从沙坪坝赶来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听说宣判文强,开副食店的他生意都不做了,早上9时就赶到了法院。因为没有旁听证,他在法院门口等了近3个小时。

  “这是正义的胜利!法律是公正的!”市高院大门口,围观群众纷纷表示,曾经还有点担心二审会改判文强逃脱一死。这时,有群众在法院门口放起了鞭炮,震耳欲聋的响声持续了好长时间。还有群众拿出了提前准备好的横幅:“判处文强死刑、法律万岁。”

  在天涯论坛上,文强被判死刑的消息也在第一时间被网民发帖公布。截至21日下午6时,数百名跟帖留言的网民全都表示支持,“不死不足以平民愤”“希望多揪点这些人出来,打黑继续下去。”

  据《重庆晨报》《信息时报》《广州日报》新华社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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