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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举行争创“五五”普法先进城市推进会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5月24日07:09
  法制日报南京5月23日电 记者丁国锋 5月22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举行了创建法治城市暨争创“五五”普法先进城市推进会,出台了《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决定》,对在新形势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扎实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争创全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先进城市作出全面部署。全国普法办副主任、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会议上表示,自2008年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以来,已经在各地得到深入部署和积极推进,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活动,也成为了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生动实践。

  张苏军对南京市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希望走出特色创建的路子。根据确立的目标任务,紧密联系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上级部署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要求,紧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立符合本地实际、反映本地特点、体现本地特色的法治创建主题科学安排、统筹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形成区域特点鲜明、整体成效明显的法治创建良好格局,努力在法治城市创建、法治区县创建、法治街镇建设、基础民主法治建设等各层面实现新突破;二是希望走出创建富民的路子。法治城市创建,最根本的还是要达到富民惠民的效果。新形势下,要通过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营造一个开放的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有机会、有选择、有条件创业致富。因此,无论是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等工作,还是法律服务、法律监督、普法教育等工作,都需要把营造富民的政策环境、商业环境、创新环境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更加贴近中心,更加赢得群众满意;三是希望走出创建安民的路子。要在创建法治城市工作中,重点推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治化进程,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强化城建领域执法监管,努力打造宜居环境;要创新制度机制,健全权益保护方法手段,着力打造放心消费环境,使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和实现;要推动平安建设的制度化、长效化、机制化,打造治安品牌,使百姓的安全感更加提升;要深化“法律人在行动”活动,积极构建利益平衡协调机制、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等工作,着力推动社会稳定、人民安康幸福。

  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季建业主持,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植在会上对推进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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