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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男”今日被遣回原籍 警方称其无犯罪前科

来源:法制晚报
2010年05月24日13:25
图为李秦刚(左一)与通州民警告别时,被对方的帮助所感动 摄/通讯员肖华全
图为李秦刚(左一)与通州民警告别时,被对方的帮助所感动 摄/通讯员肖华全

  “管道男”今天上午被遣回原籍

  此人自称无处落脚才躲在管道内 警方查实其没有犯罪前科

  本报讯(记者张子渊王媛媛实习生李晓雨)躲在自来水管道内100多个小时的“管道男”李秦刚,今天上午被遣回原籍。

  自5月17日起,通州区宋庄镇派出所接到报警,一名男子“居住”在自来水管道缝隙内。直到5月21日下午5时,民警终于通过劝诱将一直拒绝救援的这名男子从管道内拽出。

  经审查,该男子名为李秦刚,陕西省人,现年30岁,无在逃记录和精神病史,也未查出有违法犯罪前科。

  据李秦刚说,他来京打工却无处落脚,只好躲入自来水管道内。他觉得自己给大家找了麻烦,怕被警方处理,所以才拒绝出井甚至抗拒救援。

  今天上午,当地政府办事人员已经来京,正在和通州公安分局交接手续,李秦刚将于今日返回老家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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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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