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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时间窗口开启 年内全国推行可能不大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5月25日08:29
  改革时间窗口开启

  原定于2007年推出的资源税费改革为何到2010年才开始试点?现在推出意义何在?

  据一位参与方案制定的专家透露,为了遏制资源的浪费,加速经济转型,早在2006年底,财政部、国税总局等部门就制定了资源税改革方案,并报送国务院,拟于2007年初开始实施。但是2007年国内通胀压力抬头,政府担忧资源税改革将进一步推高CPI,资源税改革方案由此被搁置。

  2008年上半年,通胀局势依然没有缓解,在国际油价的带动下,国内资源品价格纷创历史新高,国务院已重点考虑控制价格上涨,资源税改革不再成为政府的重要工作。2008年下半年,经济形势急转直下,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下跌,出于国内“保增长”的考虑,推出资源税改革势必加重上下游企业负担,也不符合当时积极财政政策提出的减税大方向。

  虽然推进资源税改革被确定为国务院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直到2009年年中,随着宏观经济探底回升,资源税改革的时间窗口才真正打开。2009年6月,财政部召开的一次工作座谈会上明确了扩大征收范围、改革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统筹税费关系的改革思路。

  “从量计征改为从价是毋庸置疑的。”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姚东旭教授认为,我国资源税长期实行从量定额征收,且以纳税人实际销售或自用的资源数量为计税基础。这种从量计税的方法会诱导投资者争相开发高品位资源,导致低品位资源的弃采,从而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在资源价格持续走高的形势下更使本来不高的税费负担进一步降低。

  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资源税改革并未在2009年推出。国金证券的报告认为,有关资源品的价格改革最好是在需求低迷、没有通胀预期的经济环境下推出。如今国内资源品价格开始上涨,通胀预期已经形成,错过了最佳改革时机,如果再不抓住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导致的国际资源品价格下跌的契机,资源税改革的窗口又将关闭。而且,随着人口因素的拐点将提前出现,劳动力成本已经进入长期上升趋势,留给资源税改革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对出口不会造成较大冲击

  资源税改革方案的推出之所以一再延后,除了宏观经济面的原因外,与国内经济发展的路径之争也息息相关。

  在肯定资源税改革十分必要的同时,有部分学者和实业界人士担心提高资源税税率会对经济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资源税是一种间接税,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产品价格将其转嫁给下游的厂商,直至最终的消费者。提高资源税必然导致企业生产成本的全面上升,甚至会引发通胀。从国际贸易的视角看,资源价格的上涨会全面降低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这对出口导向明显的中国经济来说影响重大。

  不过,姚东旭认为,资源税对出口的冲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首先,从出口结构看,目前资源类商品的出口仅占全部外贸出口的3%左右,即便因提高资源税而减少出口,对我国对外贸易的整体影响不大。我国总体上资源比较匮乏,通过资源税而不是关税的办法间接限制资源品出口,既可以达到保护国内资源的目的,又不至于引起贸易争端。

  其次,我国每年进口的资源类商品数量巨大,已接近我国进口总额的1/3,特别是占我国出口贸易半壁江山的加工贸易,其所需要的原材料绝大多数来自国外,不会受我国国内征收资源税的影响。而且按照目前传出的消息,资源税的税率大致在5%左右,远低于国外一些资源大国10%左右的税率,“中国制造”的价格优势依然存在。

  至于资源税改革对通胀的影响,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认为不必过虑。“资源品价格上升,老百姓自然会调整消费习惯,节能降耗。同时,资源品价格上涨,会促进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节约成本。”

  姚东旭也表示,由于很多资源品的价格没有完全市场化,政府控制能力依然很强,只要资源税的税率不是特别高,价格依然可控。此外,我国若干制造业存在的产能过剩情况,不会使得上游价格上涨迅速传导到下游,引发全面的通胀。

  推动资源板块价值重估

  从微观层面看,一旦资源税改革启动,上游企业的利润将率先受到影响。

  以新疆试点为例,东北证券分析师王伟纲表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7月29日发布的有关规定,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中石油吐哈油田分公司、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和中石化西北分公司所产原油的税率为30元/吨,所产天然气的税率为9元/千立方米。

  以上税率如果换算成从价计征,相当于60美元/桶的原油价格和0.90元/立方米天然气价格实施1%的税率。

  因此,如果实行3%的税率,将增加税收200%;如果实行5%的税率,将增加税收400%。原油生产成本将分别增加1.2美元/桶和2.4美元/桶,天然气生产成本将分别增加0.018元/立方米和0.036元/立方米。

  经测算,中石油将因此每年分别减利20亿元和40亿元左右,中石化将分别减利3.5亿元和7亿元左右。

  据国泰君安研究员刘谷测算,假如税率定为5%,仅在新疆地区试点,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2010全年税前利润将分别较此前的预测值下降2.21%和1.28%。一旦资源税改革在全国推行,两公司的税前利润将分别下降12.49%和7.88%。

  不过,由于国内资源相对紧缺,资源产品的需求弹性较小,即使价格上涨,需求量也不会有很大下降,这就使得资源企业具有转嫁税负的客观基础。国金证券分析师付雷认为,资源品消耗较多的采掘业和原材料行业对产业投资的吸引力将会减弱,资本或更多地流入消费品及投资品行业,这在长期有利于国内消费需求的增长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付雷表示,近十年采掘业的毛利率水平长期处于其他产业2-3倍的水平,低廉甚至免费的资源获得成本极不合理。预计大部分资源税带来的影响都会被采掘业消化,但也必然会部分向下传导至原材料行业。

  不同的中下游行业受资源税改革的影响也各异。对钢铁类上市公司的影响不大,主要是因为我国铁矿石主要依赖进口。其他从事冶炼加工的石化企业,尤其是没有做到上下游一体化的企业将有可能成为“重灾区”。

  此外,当传统能源价格提升时,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劣势将得以缓解,从而得以扩大利用空间。

  由于此次新疆试点的范围不包括煤炭,因此煤炭行业的受影响程度还不明朗。广发证券研究员陈亮认为,此前电煤价格已经连续涨了8个星期,此次新疆试点不包括煤炭,说明改革的时机还不成熟,而且近几个月内也不会再提,因此短期煤炭股会有一轮反弹行情,但是由于预期还在,因此资源税改革仍然会制约反弹高度。

  天相投顾报告则认为,资源税对行业的影响短期可能负面一点,但是中长期在资源产品价格长期看涨的情况下,资源税改革可能提高部分资源的估值,从而推动资源类股的资产重估,比如矿产、煤炭、水资源的价值重估,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资源价值会进一步凸现。

  此外,长期以来,我国水、电、油价由于受到管制,盈利情况始终滞后于整体经济的表现。未来随着资源税的改革到位,资源品的价格将理顺,水、电、油行业有望和宏观经济保持一致性,毛利率获得提高,周期性得到平滑。同时,上游勘探开采行业的暴利现象也有望得到缓解。( 朱宇)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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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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