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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实名举报大案最高奖十万元 案件需分类举报

来源:北京晨报
2010年05月26日02:08
  晨报讯 (记者 郝涛 )群众举报重大犯罪团伙等线索,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做出贡献的,可获得500元至10万元奖励。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的。

  会议发布《关于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举报奖励公告》,鼓励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举报范围主要包括:危害城市安全的恐怖事件,杀人、爆炸、纵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抢劫、盗窃、诈骗等重大犯罪团伙;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嫖娼、赌博、吸贩毒窝点;妨害社会管理,利用出租房屋等场所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存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制假贩假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生产、交通、消防、商业等领域以及涉及国计民生的水、电、气、热等行业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问题;可能以极端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及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各类人员;无证照经营的娱乐服务、旅馆、网吧等场所;其他严重危害首都安全和城市秩序的问题。

  《奖励公告》要求,群众应实名举报,刑事治安类可拨打110向公安部门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和制假贩假类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安全隐患类拨打12350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举报。也可拨打电话向属地有关部门举报。另外,群众还可以通过信函、举报箱、传真举报,或直接到行政机关当面举报。

  未经举报人同意,受理部门在查证、宣传、奖励过程中不得暴露举报人的有关信息。对因泄密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群众举报有价值重大案(事)件线索的,将根据其作用大小,给予5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国家及有关部门有特殊规定的,奖励金额不受10万元数额限制,不重复奖励,奖励金额小于500元的,按500元执行。

  50重点区警情降三成

  晨报讯 (记者 郝涛)记者昨天获悉,经过前一阶段的摸排、整治,全市50处市级挂账街面重点地区警情下降了三成多。

  在前一阶段全市排查整治工作中,公安、工商、城管、文化执法、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加大执法管理力度,重点地区整治初显成效,50处市级挂账街面重点地区110刑事警情同比下降31.3%、治安警情同比下降38.2%;50处案件高发地区立案下降29%,50个重点村举报秩序类突出问题下降66%。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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