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少女夜坠无盖沙井溺亡 父亲获赔43万携骨灰返乡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5月26日03:49

  新快报讯(记者 阮剑华)昨日,经过长达5个小时谈判,疲惫不堪的曹桂华终于在一份43万元的赔偿协议上按下手印。这意味着他18岁女儿坠落翠湖山庄小区内无盖沙井一事(详见本报5月23日A04版)尘埃落定。他将带着女儿的骨灰踏上归途,“我永远不再回来了,要永远在家陪着我女儿。”

  谈判5小时,索赔80万

  昨日上午10时许,天河区天园街人民调解委员会一片肃静,曹桂华及其家属与翠湖山庄物业管理处(以下称翠湖物管)的赔偿谈判多次陷入僵局。从老家赶来的村主任周继成是曹家的谈判代表,“80万,这是我们的索赔要求。”“双方都有责任,我们提出的赔偿金额是30万。”翠湖物管代表寸步不让。

  曹家一方表示,由于管理不力导致安全隐患,翠湖物管应付全部责任,加上溺亡女子小曹在广州已经工作一年零四个月,死亡赔偿应该按照广州的人均收入标准。“咨询过律师,最高可开120万”,家属事后说。而翠湖物管认为事故双方都有责任,他们原先已经设立了3个“雪糕筒”作为提醒,但是小曹没有看见,坚持赔偿30万元。随后,双方沉默了约半个小时。

  查阅大量相关法律文件后,双方计算出赔偿应为49万多元。于是曹家重新作出了48万元赔偿要求,与翠湖物管提出的仍相差10万。这时,原本虚弱的曹桂华突然捂住左胸,“人命哪能讨价还价啊。”

  5个小时的谈判断断续续,最后双方各退一步,敲定43万元。曹桂华颤抖着手,按下了手印。

  曹父:归家,不再回来

  “女儿说一辈子不嫁人,要陪着我到老的。”与残酷的赔偿谈判相比,曹桂华更愿意说说女儿的过去。

  曹桂华老家在湖南桃江县大栗港镇朱家村,是当地的特贫户,原来他们居住的房子是用大量木头撑住的破旧土房,2008年雪灾时被大雪压塌,现在住的两间土房还是村里乡亲们捐钱盖的。小曹也一直很争气,母亲常年生病,她很小就操办了家务。曹桂华说,2006年妻子、母亲相继去世,读到初三女儿就主动提出要为家里承担责任,之后就跟随他到广州打工。

  老乡们经常笑小曹,要她早点结婚,可是每次小曹都会说,“我永远也不嫁,我要陪着我爸爸,照顾他一辈子。”可是现在女儿的愿望已经无法实现了,曹桂华决定,“我要带她回家,永远陪着我的乖女儿,再也不会回来了。”

  回访出事地点

  两次“补盖”已加强防范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翠湖山庄后门的出事沙井。距离保安亭约20米处的该沙井已经换上新的盖子。物管处一名工作人员说,当晚警方撤去警戒线后,物管自掏腰包补上了沙井盖,但由于新补沙井盖尺寸不配,路过车辆一压就跳起来,于是又换了一个匹配的。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事发后他们已经加强了小区的公共设施安全检查,确保不让悲剧再发生。

(责任编辑:news3)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