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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致6人死亡矿难瞒报40天 矿主私下赔偿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5月26日07:38
  中广网北京5月26日消息(记者郭威)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18分报道,前不久,一位神秘的举报人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了本溪市溪湖区馨城煤矿的一起矿难瞒报事故。据称,矿难发生在4月10号,矿难中有 6人死亡,一直被矿主瞒报了40天。举报到底是真是假?有关方面如何展开调查?瞒报真相究竟如何?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接到的一个群众举报转到了辽宁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按照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故事等级,死亡3到10人属于较大事故。国务院这项条例同时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安监官员:这个非常罕见,我们觉得很震惊,瞒报本身就是要加重处罚的。接到这个情况以后,责成相关部门到本溪核实这个情况了,向本溪市政府通报了,同时并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它的监察局、公安局有关部门进行核查。

  据称,当时发生的是一起瓦斯爆炸事故,位置在本溪市溪湖区馨城煤矿。时间是4月10日,直至5月19日,也就是事故发生后的40天后经由群众举报才被发现。

  举报人所言到底是真是假?辽宁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立即牵头,协同本溪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和总工会共同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也专门指派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参与调查。调查组在当天就抵达并进驻了事故煤矿,开始对事故矿负责人、事发矿井进行了详细的问询和调查。

  在本溪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下已经初步查实,矿难发生在馨城煤矿4月10日早晨5点左右,事故原因为瓦斯爆炸,共造成6人死亡,没有人受伤。辽宁省煤炭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杨泽余说,根据调查,这起事故发生后,矿方并没有向有关部门报告,而是进行了隐瞒。

  杨泽余: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安排人到火化场核查人名,看和他们提供的能否对上,进一步还得核查,也到现场看了一下矿井的情况。现在进一步做这样几个工作,一个是谁瞒报的,从哪瞒报的,什么原因瞒报,包括怎么引起的瓦斯爆炸。 在调查中,工作人员发现事故发生以后,煤矿有关负责人已对死难矿工家属进行了前期的赔偿。为什么没有上报,却私下里进行了高额的赔偿?是为了事故发生后的遮掩,还是另有原因,这是目前调查的重点所在。

  杨泽余:这6个人矿主都进行赔偿了,赔偿不等,有40多万的、50多万的不等,最多的将近70万,最少的48万。

  目前,检查组已经下发了停产通知书,对事故煤矿进行了关停处理,煤矿负责人于恩伟、周彦贵等事故责任人也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杨泽余:20号我们和他们见面了,也跟他谈这个问题,我们也问他问什么瞒报啊,给政府部门带来了多少麻烦啊,从经济利益来说你们自己也更大啊,但是他说他以为他报了,他以为他报了,过后果时间了也觉得晚了,但是我感觉得这都是推诿,所以我们还得进一步追查这个问题。

  据了解,本溪市馨城煤矿位于彩北新村蚂蚁沟,经营内容是烟煤开采,属于个体煤矿,是私营独资企业,年产4万吨,共有职工90余人。这个在大山沟里的煤矿也正因为所处环境的偏远寂静而掩盖了太多的真相。现在热闹的工厂空无一人,只剩下关闭着的大门提醒着这里曾经逝去6条鲜活的生命。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正在进行中。

  杨泽余:咱们根据国家493号文规定,处罚100-500万,追究刑事责任,事故责任者,谁指挥的,依法严肃追究。对举报人得有个交待。

  这6名遇难矿工到底是谁?是不是还有更多的死亡者?谁指挥了这起瞒报事故?还有一系列的迷团尚未破解,中国之声将继续予以追踪报道。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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