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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男网友开房后被拍性爱视频敲诈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10年05月28日03:02
  本报讯 (记者万勤 通讯员李敏 龙庆) 一男子与女网友开房后拍下性爱视频,随后向女网友索要5万元,并扬言不给钱便将视频发给其老公。昨悉,近日经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洪山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该男子李某有期徒刑4年。

  27岁的嘉鱼无业男子李某平时酷爱上网聊天。去年4月,他在网上认识了30余岁的女网友陈某,陈某的老公是做生意的老板,长期不在家,陈某时常感到寂寞,两人在网上交谈甚欢,并进行了视频。陈某见对方相貌堂堂,一表人才,内心对自己小好几岁的李某顿生好感。而李某则嘴巴像抹了蜜一样,一口一个姐姐叫得不知道有多甜。

  7月,陈某和李某在中南路见了第一面。李某见陈某打扮入时,老公是做生意的老板,是个“富婆”,愈发殷勤起来。二人在网上的交谈也更加亲密,甚至发展成裸聊。过了十几天,李某再次约陈某见面时,二人一起去酒店开了房。

  此后,李某老是找种种借口朝陈某“借钱”,并且口越开越大。陈某觉得不对劲,便拒绝了李某的要求,并打算终止和他的往来。不料李某遭拒后,给陈某发短信称把两人的聊天记录,发生性关系的相片、录像都保存下来了,如果她不给10万元,就把这些东西全部交给她老公。李某还拿出了裸聊视频以及一段模糊视频给陈某观看,陈某又惊又怕,但经过激烈思想斗争后,她选择了报警。

  2009年11月3日,陈某在洪山区陈家湾海涅咖啡屋按李某要求交给其现金人民币5万元后,李某被布控民警现场抓获。洪山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采取威胁和要挟方式敲诈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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