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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被拘期间仍遥控国美 曾在狱中见集团高层

来源:《环球人物》杂志
2010年05月28日09:42

  遥控股权争夺战

  《环球人物》杂志记者 刘雅婷

  2010年5月18日下午,黄光裕案一审判决结束后,环球人物杂志记者来到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国美电器长虹桥商城。店内,一些顾客在询问电器的价格,另一些则在慢条斯理地闲逛。而店员们都在忙于接待顾客、推销产品。黄光裕案对这里的生意,似乎没产生任何影响。

  “听说宣判结果了吗?”记者问一位年轻的男性店员。“早就知道了!”小伙子说,上午刚上班的时候,他和几位同事甚至还“瞎猜”了判决结果。

  “你觉得现在的国美是谁的?”记者又问。小伙子不假思索地回答说:“还是黄(光裕)家的吧!”他说,他是2008年初成为国美集团员工的,直到今天,他仍然觉得黄光裕还是他的老板。有时候,小人物的直觉是最准确的。

  “应急机制”迅速启动

  2008年11月27日,黄光裕已经“消失”了整整10天。其间,“黄光裕被抓”的传闻,一直困扰着国美集团上上下下。这天上午9时30分,北京市公安局正式对外宣布: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目前正在接受警方调查。消息传出,国美集团立即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国美集团的合作银行首先做出了反应。就在11月27日当天,几乎所有的合作银行,都调低了对国美集团的信贷额度;上海银行、交通银行等国美集团的债权银行还公开表示,将视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要求国美集团提前还贷等。

  第二天,几百家电器供应商的代表不请自来,走进了国美集团总部所在地——鹏润大厦。他们名义上是“庆祝国美集团成立22周年”,但实际上是来“调查情况”的。一位了解内幕的人士回忆说,“黄光裕事件最严重的后果,可能就是供应商对国美集团的资金链丧失信心,停止供货,同时讨要货款。一旦出现这样的情况,国美集团就会因资金链断裂而破产”,黄光裕的“商业帝国”将土崩瓦解。

  危急时刻,国美集团的高层人士突然发现,“黄光裕真是一个老谋深算的人!”

  原来,早在2006年,黄光裕就为国美集团搞了一个“应急机制”——一旦出现“群龙无首”情况,集团将授权负责财务、人事工作的总监魏秋立行使管理大权,其他集团高层成员协同配合。因此,在北京市公安局正式发布“黄光裕接受调查”消息的3天前,国美集团就已召开高层会议,组建了一个“7人应急团队”。随后,一份千余字的《致全体同仁书》发出,以稳定集团员工的情绪。与此同时,国美集团高层与供应商们加紧沟通,说明情况。

  于是,外界看到,在震惊全国的大案面前,国美集团仍在有条不紊地运转。随即,合作银行和供应商同意继续与国美集团合作,黄光裕的商业帝国并未遭受大的损伤。

  家人、心腹齐上阵

  国美集团原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陈晓,曾被黄光裕评价为“在中国最适合做国美CEO的人”。2008年12月,他被集团董事会任命为董事局代主席,接替黄光裕的职位。一个月后,陈晓正式成为董事局主席。有人据此认为,黄光裕将失去对国美集团的控制。但事实证明,这一判断太过轻率。

  被拘之初,黄光裕虽然身在班房,但仍能通过律师等不断得到集团的最新情况,并做出决定。由于案件特殊,他还曾被允许在班房内与集团高层会面,讨论如何渡过危机。起初,由于自己不能行使日常权利,黄光裕便让妻子杜鹃出任他的代理人。2008年底,杜鹃也被调查之后,黄光裕又任命副总裁王俊洲、魏秋立作为自己的“私人代表”,帮他继续行使权力。据知情人士透露,王俊洲、魏秋立是黄光裕的心腹,通过此二人,他得以继续“执政”。

  不过,一向看重权力、不相信外人的黄光裕,不久就取消了对王俊洲、魏秋立的法律授权。2009年2月初,他的三妹黄秀虹出任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公司是国美集团的最大股东,黄秀虹出任其掌门人,意味着国美集团的大权,最终又回到了黄家人手中。

  坐在国美集团董事局主席“宝座”上的陈晓,很快就发现,他这个“一把手”的周围,到处是黄光裕的家人和心腹。他因此被称为“国美的看守者”。

  2009年5月初,班房内的黄光裕给妹妹黄秀虹写了一封亲笔信。这封信只有两页纸,但言辞明确、态度坚决:公司缺钱的话,可以出售一些股权,但不能放弃控股权。

  明争暗斗贝恩公司

  国美集团虽未因黄光裕被羁押而破产,但一度面临资金链吃紧的困境。为摆脱财务危机,集团高层开始寻求外界注资。2009年6月22日,美国私募基金巨头贝恩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资32.36亿港元(约合人民币28亿元),获得了国美集团董事会11个席位中的3个非执行董事席位,成为第二大股东。

  贝恩公司虽在关键时刻帮助国美集团渡过了难关,黄光裕却始终对其耿耿于怀。他在班房暗中发力,一场股权争夺战由此拉开帷幕。

  贝恩公司刚进入国美集团时,黄光裕夫妇拥有集团27.2%的股权,仅比贝恩公司高出4个百分点。这一优势并不大。因此,如何保住第一大股东的宝座,成了黄光裕最忧心的事。

  2009年7月,谙熟资本市场游戏规则的黄光裕终于发力了。7月13日,国美集团在香港发行以融资为目的的22.96亿股新股,每股0.672港元。这对贝恩公司来说,原本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因为此前国美集团与贝恩公司曾达成一个协议:原股东没有认购的股份,将全数由贝恩公司拿下。而此时,黄光裕在内地的账户已被冻结,如果他放弃认购,或因资金困难不能认购足够多的股份,贝恩公司就将成为国美集团的最大股东。

  贝恩公司随即投入大量资金,购买国美集团发行的新股。然而,“意外”发生了。7月20日,贝恩公司发现,黄光裕所持有的国美集团股份,突然间从27.2%增加到了34%,其第一大股东的位置更加牢固。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香港证监会经调查发现,原来,黄光裕夫妇在境外注册有两家公司,其中一家拥有大量的国美集团股份。黄光裕通过黄秀虹,先以高价大量抛售该公司的国美集团股份,套现了大约4亿港元。随后,黄秀虹将这笔资金和另外1亿多港元,全部用于认购新股,从而使其家族所拥有的国美集团股份迅速增加到34%。

  黄光裕靠此招挫败了贝恩公司。但争斗仍然没有结束。2010年5月11日,国美集团在香港举行股东大会。会上,作为第一大股东的黄光裕家族,多次投出反对票,否决贝恩公司的3名代表成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其意图非常明显——避免黄光裕及家人在董事会的决策权被削弱。

  但这一次,黄光裕败下阵来。当晚召开的董事会,一致同意让贝恩公司的3名代表进入董事会。原来,根据当初国美集团与贝恩公司达成的投资协议,如果贝恩在国美董事会中失去了这3个董事席位,国美集团将被视为违约,必须支付约24亿港元的赔偿款。其他董事自然不愿承担这一损失。

  不过,此次“挫败”对黄光裕来说,只不过是“小菜一碟”,因为他和他的家族毕竟仍是国美集团的最大股东。分析人士认为,“人在班房、心在国美”的黄光裕,还会让争斗继续下去,他不会放弃对国美的控制。

  黄光裕案的另类解读

  《环球人物》杂志记者 崔瑾月

  黄光裕案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中国企业家应该有怎样的社会责任和道德操守?针对这些问题,环球人物杂志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教授和中央党校的知名反腐专家林喆教授。

  环球人物杂志:黄光裕案最能引起二位特别关注的地方有哪些?

  毛寿龙:我觉得有这样一点值得关注,那就是和其他企业家相比,黄光裕这个人的个性很特别。首先是他喜欢依靠老乡,从起家到后来的一步步发展,他几乎都是靠着老乡的帮衬。他案发后牵连出来的官员也多是他的老乡。其次是他做事做生意喜欢奉行自己的一套原则,既不注意培养竞争能力、构建行业实力,也不注重承担政治、社会责任。第三,作为一个没受过太多教育、白手起家的企业家,对法律、经济等方面知识储备的欠缺,使他一味地靠“钱权交易”寻求发展。这也是导致他身陷囹圄的一个内因。

  林喆:5月18日对黄光裕案的判决结果最发人深思,它反映出我们的法律开始对行贿者追究越来越重的责任。以往处理贿赂案件时,受贿者常被重判,行贿者往往因揭发等原因而获得轻判。这次在对黄光裕的审判中,“单位行贿”是其重要的罪行之一。这说明了今后我们的一个倾斜方向:行贿者将和受贿者一并被严惩。

  环球人物杂志:黄光裕落马后,牵出了不少高官,很多人将其称为“黄光裕式的腐败”,请问这种腐败有哪些新特点?

  林喆:“黄光裕式的腐败”主要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腐败官员的层级更高、受贿金额更为巨大。第二,企业的行贿手段更为隐蔽。另外,企业作为生产部门,财富多、光环大,其不当行为有时会被庇护。第三,在一些领域,有些官员拥有过大的权柄,这成为他们获取不当利益的手段。

  毛寿龙:我的观点有所不同。我认为,在这个案子中,黄光裕属于一种“被动行贿”。这并不是指别人逼着他行贿,而是说当他在税务、经营等方面遇到问题时,没有去务实地解决问题,而是通过行贿的方式“摆平”了问题。尝到甜头后,他接下来便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这个手段。从这个角度来说,对他大行方便之门的官员难辞其咎。

  环球人物杂志:我们都说性格决定命运,黄光裕的哪些性格特征决定了他今日的结局?

  毛寿龙:从很多关于他的报道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此人好赌,常常赴澳门豪赌。另外,他喜欢炒股,据说也曾小赚一笔。这两个“爱好”都说明他有爱冒险、善投机的性格。这样性格的人常会“忍不住”不择手段地获取利益,甚至会对此非常依赖。

  林喆:我的感觉是,这个人比较盲目自信。他在获得巨大成功之后,没能随着事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自我修正,而是一味地循着自己的思维模式来谋取利益、处理危机,这是很危险的。

  环球人物杂志:黄光裕案引发了有关“钱力”与权力的讨论。一些民营企业家寻求来自官场的保护伞,从而导致腐败问题大量出现。应该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毛寿龙:我想打个不恰当的比喻。白手起家、勤勉创业……黄光裕的前半部奋斗史,简直就是中国版的“比尔·盖兹”,可他最后为什么堕落了呢?有他自己的原因,也有经济转型期的积弊。比如税务征管方面的制度还不完善、不规范,资本市场不发达,行业协会缺失等。这使得一些企业家在发展事业的过程中会碰到不少困难。黄光裕没有选择用合法手段予以解决,而是走上了歧路。要想避免出现更多的“黄光裕”,我们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首先是进一步完善税法体系,增加透明度,降低复杂度,压缩纳税者的避税空间;第二是规范公共管理,让更多的法规取代官员的自由裁量权,避免企业家向官场寻求保护伞;第三是让行业协会更充分地发挥作用,起到协调国家政策与企业利益的作用。

  林喆:我更多地想从企业家个人方面强调一点,那就是时刻警醒自己的所作所为。企业家还是应当规范自己的行为,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主动寻求法律而非权力和人情的庇护。莫要想着“发邪财”,这只会为自己买来监狱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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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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