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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7部门联查保障房资格 虚报瞒报须退保障房

来源:北京晨报
2010年05月29日01:53

  7部门联查保障房资格 开证明单位也要查

  虚报瞒报家庭须退已住保障房

  本月起,市住建委将联合民政、公安等6部门,对保障房轮候家庭资格进行全面核查,不仅要查轮候者,还要查为其开证明的单位,甚至住房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据悉,此次检查将一直持续到四季度。

  已审核家庭也要查

  清查家庭资产状况是一个很复杂的工作,这次,市住建委联合民政、公安、金融、社保、地税、公积金等部门,从各个方面核查已通过审核的政策房申请家庭,包括住房、资产和收入等情况。“我们将对保障性住房资格进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这些家庭资产变化的情况,一旦发现其不再符合条件,必须及时处理。”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此次的核查对象包括三类,一是已通过廉租住房、经适房和限价商品房资格审核备案的家庭,其中经适房申请家庭为2007年11月12日以后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审核程序通过审核备案的家庭;二是为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出具证明的单位或个人;三是各级住房保障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瞒报家庭将存档5年

  “对于骗租骗购的行为,要坚决打击。”据介绍,对存在虚报、瞒报的家庭,不管是申请、轮候阶段,还是已签订购房合同,甚至已经入住的,住房保障部门一旦查实情况,都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将解除购房合同;已入住的,将责令其退回已购住房,同时追究出具证明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据悉,根据相关规定,一旦被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了申请资格,申请家庭的相关情况将被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房。

  晨报记者 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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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余违规家庭解除购房合同

  晨报讯(记者 赵阳)本市已有1371户家庭因瞒报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被取消了申请保障房资格,记入了不良信用档案,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房。

  市住建委昨天介绍说,2007年以来,本市逐步建立起了“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管理体系,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廉租住房、经适房和限价商品房累计审核通过17.94万户。去年以来,本市住保部门加大了住房保障审核系统与房产、车管、公积金、社保、税收等系统的联网审查力度。经过系统信息综合比对,查出1371户家庭存在瞒报家庭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其中100余户已与开发公司签订完经适房或限价商品房购买合同,目前,开发企业已按合同约定与这些购房人解除了购房合同。

  公租房下半年开始配租

  晨报讯(记者 赵阳)从去年开始预申请的公共租赁房轮候家庭,最早在今年下半年开始组织配租。市住建委审核配租处处长陈伟文昨天表示,全市新增政策房轮候户3.2万户,今年轮候的家庭将从明年起开始配租配售。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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