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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经适房违规出租将被收回 房主仍在钻空子

来源:法制晚报
2010年05月30日13:22

  4月底住建部重申经适房政策明确“违规出租将被收回”

    但记者调查发现房主仍在钻空子 

    新规没使上劲经适房“照租不误”

  经适房不满五年不得出售,未转成商品房不得出租……4月底,关于严查经适房用途的政策重申如一颗重磅炸弹砸向了全市经适房家庭。

  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多个经适房小区以及二手房中介发现,面对政策的三令五申,经适房“照租不误”。业内人士分析,由于目前缺乏对于经适房用途的相关监管细节,所以政策无法落到实处。

  记者调查

  经适房照租不误甚至出现二房东

  位于大兴区西红门的瑞海家园有经适房4000多套,是南城最大的经适房小区之一,在小区附近稍加留意,就会在电线杆、灯柱和墙壁上看到出租房的小广告。

  在瑞海家园二区,记者在楼门口、小区围墙等几处,看到了同一出租住房小广告:“本人有住房出租,有意者请电话联系,非诚勿扰!联系电话:1333××××560。”

  记者以租房人身份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对方要出租的是一个两居室,面积90平方米,月租1800元。记者问:“你这房办没办‘经转商’?”对方表示没有。

  记者再问:“会不会因经适房不准出租,让我提前搬家?”对方说:“我们可以签租赁合同,合同中注明:单方退租者须补偿对方两个月的房租。”记者还是表现出担心经适房不准出租被要求提前搬家,对方不高兴地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很快在小区里找到另外一处房子,“房东”告诉记者,他这房也是租来的,但房子可以合租,朝阳的两个房间每间每月800元,阴面的一间每月700元,客厅隔间每月600元。

  这位“二房东”表示,这房虽然超过5年,但并没有办理“经转商”,也就是说仍然属于经适房。

  房主:“政策就是一阵风”

  “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收回,并取消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此次如此严厉的新规,却并没有对一些房主形成威慑作用。

  瑞海家园房主刘瑞熙(化名)对记者明确表示,他并不担心经适房新规能把他怎么样。

  据刘瑞熙介绍,2007年公布的《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就明确规定经适房不得出租、出售等。去年6月,本市多家媒体对天通苑、回龙观、百环家园、西山枫林、三环新城等大量出租经适房的情况进行了曝光,市建委公开表示将对经适房违规出租的情况进行调查。

  刘瑞熙说,当时包括他在内的很多经适房出租者纷纷与租房人终止了租房协议,收回住房,还有的中介公司,担心因违规代理出租经适房受到处罚,也暂停了这方面的代理业务。

  谁知,这股风很快就刮过去了,一切照旧,让他白白损失了3个月的房租。因此他认为,这次发布的经适房新规很可能也是“雷声大,雨点小,过一阵就拉倒了”。

  租户:“租金低才是硬道理”

  位于石景山八大处附近的西山枫林,是京西最大的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之一,在这里,记者遇到了刚刚签订了租房协议交完租金的郭先生。

  郭先生告诉记者,他来北京已经七八年了,租住的都是经适房。他介绍,经适房的租金要比商品房的租金低20%左右。特别是物业费,要比商品房低很多。比如,在苹果园东口附近两居室月租金就要3250元,而西山枫林两居室月租金只要2600元。

  在首钢工作的刘建是在网上联系到西山枫林的出租房主的,并在今年3月租下了一套一居室,5月2日刘建在租的房子里完婚。他告诉记者,为了租房,他几乎跑遍了整个石景山地区,对各种出租房进行了比较,得出的结论是:经适房最受工薪阶层租房者的欢迎。

  记者随后走访了回龙观、天通苑经适房聚集区的六七家中介公司了解到,经适房的租金普遍比周边商品房便宜15%-20%左右。

  石景山“月联”房屋中介公司负责人王瞻表示,经适房的承租户大部分不担心新规会影响到自己租房,有人甚至对新规连问都不问。

  中介公司

  靠出租经适房吃饭收益颇丰

  中介公司靠买卖、租赁二手房赚取佣金吃饭,而记者调查发现,经适房小区的中介公司丝毫不比商品房小区里的中介公司赚得少,也没有因为自己所在区域是经适房而小心翼翼。

  据中原地产、荧灿地产统计数据显示,天通苑里的中介公司密度在北京是数一数二的,天通苑底商下的一排门脸中,有八成到九成都是中介公司。

  4月底,北京住建委重申严查经适房用途,导致小区内业主疯狂地进行“经转商”,名正言顺之后立刻便出租,而目前昌平建委每天限发300个号,经转商却已经排到7月份,很多房主等不及转正就直接出租,甚至低价出售。

  统计数据显示,新政一个月以来,该区域上市交易的经适房源增加了四成,出租的经适房增加了两成。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没有转正的,经适房新政并没有饿死周边的中介公司,反而还加速了其收集房源的进度。

  业内分析

  查经适房违规缺操作落实细节

  对于经适房主靠出租来挣取收益的行为,很多市民表示强烈不满,要求政府部门收回违规者的经适房。对此,大新房屋中介公司经理许昌新认为“很难做到”。

  他表示,对违章建筑,除了有法律方面的规定,还规定了法律的执行者,执行者可以依据法律作出处罚决定,并执行决定。但经适房就不同了,虽然有了规定,但是谁来认定违规者?谁来对违规者作出处罚决定?谁来执行处罚决定?都没有,这就势必造成了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

  中原地产三级市场总监张大伟表示,虽然北京住建委三令五申经适房不能出售、出租,但一直以来缺乏监管和惩罚细节,另外,由谁来查,怎么查,到目前为止还未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和分工,所以对经适房的违规现象,在操作层面还很难落实。

  据记者了解,去年六七月份,媒体对违规出租、出售经适房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市建委和市保障住房部门都公开表示,将对违规出租、出售经适房的情况进行调查。但截至目前,全市还没有一例因违规出租而被“收回”的经适房案例。

  谁来执行监管?应给个明确说法

  从政策层面上看,此次政府查处经适房违规用途的态度相当严肃,而对于如何查处的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却仍没有明确说法。

  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北京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这个问题应该咨询住保办。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昌平区住保办,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五年内经适房出租是违规的,一旦被查出来,经适房将被收回,但是对于由谁来查,怎么查,工作人员表示其并不清楚,应该问市里,随后匆匆挂了电话。

  陈先生是三环新城的物业管理人员,他表示,经适房违规出租是最难认定的,特别是房主和租户私下商定的就更难认定了,他们往往会将出租说成“借”。

  所以,陈先生建议,要认定经适房出租,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物业和社区居委会,他们工作在社区,对各户的情况最了解,请他们来监督经适房的使用情况是最合适的。但应该写入相关的规定,否则物业和居委会没有这个权限,也就无从查起。

  政策链接

  按照4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外公布的《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

  对违规出售、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收回,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

  本版撰文/特稿记者秦胜利记者张媛

  经适房

  新规

  ●相关数据

  链家地产数据显示,在当前北京市存量经适房中,出租率达到20%左右。

  其中,回龙观、天通苑等典型区域则达到50%。

  多家中介机构统计显示,目前北京空置的经适房至少在15%。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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