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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女子被网络小说影射为贪官情妇 纪委证明清白

来源: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2010年06月01日08:13

  网络连载贪官桃色故事,平阳两女子自感被影射遂起诉博主

  纪委证明:她俩不是贪官情妇

  本报通讯员 戚祥浩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

  去年,温州平阳县原某官员黄某被双规后,各大网站上出现了小说连载《黄县长和他的情妇们》,这让平阳女子阿欣(化名)和阿菲(化名)非常不满。她们认为,博文捏造事实,暗指她们为黄某的两名情妇,对她们进行侮辱诽谤。今年2月,平阳法院一审判处作者马某赔礼道歉,各赔偿阿欣、阿菲精神抚慰金等损失22680元。马某对此不服,提起上诉。上周,温州市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但未作出当庭判决。

  “她们在平阳当地也算是有身份的人,这件事情让她们觉得影响不好。”通过阿欣和阿菲的律师,记者了解到,两位女士现在并不愿意向外界透露太多情况。

  博文连载官场小说引发名誉权纠纷

  2009年7月9日至7月13日间,曾在平阳任教的马某以“鸢鹞峰写手”为网名在多个网站上陆续发表名为《黄县长和他的情妇们》的连载博文4篇。博文主要描写“黄县长”在工作期间和多名女性之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

  该博文在温州人中大为流传,记者也曾浏览过,其中的一些描写非常露骨。

  身为公务员的阿欣和阿菲认为,马某的博客内容是捏造事实对她们进行侮辱诽谤,虽未写明真实姓名和地址,但描写的内容足以让人认定该博文以平阳县原某官员及她们为主要描写对象,侵犯了她们的名誉权,严重影响她们正常工作和生活,给她们及亲属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

  此后,经阿欣和阿菲交涉,马某删除博文,并在博客上发表《致歉信》。但《黄县长和他的情妇们》陆续被搜狐博客等网站转载,马某没有能力一一删除。随后,阿欣和阿菲诉至平阳法院。

  纪委出证明:两女子和贪官无关

  2009年8月13日,平阳县纪委出具一份情况说明,证实阿欣和阿菲和该官员案无关。

  而一审期间,马某辩称,争议博文属于作者想像和虚构的非纪实性文学作品,创作动机是为了通过小说揭露“某贪官”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堕落和腐败,不是针对某个具体地区的官员,原告和博文中人物对应的元素也很少,不具备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

  经法官问询,马某承认其描写的“某贪官”是指平阳县原某官员,但称“情妇们”并无特定的指向。

  平阳法院则结合相关证据认定,博文中“黄县长”是以平阳县原某官员为创作原型,博文内容在平阳县内尤其是党政机关广泛流传。

  两“受害人”一审各获赔逾2万

  平阳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博文不同于纯虚构的文学作品,其描述的一些内容与平阳县特定的地域背景相结合,足以使知悉原告的公众对号入座。马某明知是谣传,仍据此虚构并进行细节描写,并刻意予以丑化,其行为存在违法性,主观上存在过错。故一审判处马某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阿欣和阿菲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22680元。马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上周四,温州市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在二审期间,马某称,博文内的黄县长并非具体指平阳县原某官员这个人,而是综合了很多贪官的形象;博文相对私密,不同于公开发表的作品;且小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不具有具体的指向性。

  而阿欣和阿菲的代理律师认为,马某一审已经承认描写的“某贪官”是平阳县原某官员,二审予以否认,是推卸责任的表现;博文捏造事实,以特定的地点、特定的人以及特定的事情为描写对象,对当事人进行侮辱诽谤,并且内容已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已经侵犯了阿欣和阿菲的名誉权,并且给阿欣和阿菲及其家人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  

(责任编辑:ne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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