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日电 (记者车辉)针对一些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借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乱收费等问题,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团收费治理规范工作。
据介绍,此次治理规范的范围是社团收取的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各种收费。七种行为属于乱收费行为,应坚决取缔:即将会费与行政许可或行政职能挂钩强制收取的;强制企业加入协会、学会等社团并收取会费的;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强制办班、培训、评比以及开展资格认证、组织考试并收取费用的;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违反规定向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的。
此次治理规范工作分为自查自清、集中审核、重点检查三个阶段进行,全部工作将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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