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2010年新疆工作会议 > 10新疆工作会议消息

发改委称资源税改革试点成熟后将推广 无时间表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6月03日01:57
本报资料图片一名工人正在西气东输工程新疆一工地施工。新疆资源丰富,将从6月1日起试点资源税改革。

  本报讯 我国资源税改革终于迈出实际步伐。财政部昨日发布消息,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施改革,从价计征,税率均为5%。

  按照规定,新疆开采原油、天然气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需缴纳的资源税计算方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一改之前从量征收的方式。该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在油气之外,此前传言说煤炭销售征收2%至5%的资源税,本次没有提及。

  财政部昨天也规定了资源税减免的范围。其中纳税人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中共中央、国务院此前召开的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国家决定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费改革。

  资料: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资源税采用从量计征,征税范围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7类。

  资源税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关注:资源税现状如何

  在近年来资源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当前资源税从量计征的方式已经脱离实际,资源税收入不能随资源产品价格和资源企业收益的变化而变化,税负水平过低,难以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造成资源浪费。

  以新疆为例,2008年,新疆石油价格已经达到每吨4800元,资源税税额标准虽有所提高,但仍为每吨30元,折算成税率还不到1%。

  由于我国矿产资源相对集中在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过低的资源税导致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资源富集但财政困难现象突出。

  为何未涉及煤炭

  本次出台的新疆改革方案中并未涉及煤炭这一重要资源。

  有市场人士分析,暂不将煤炭列入新疆试点范围,一方面因为煤炭不是新疆的主要资源,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煤炭需求旺盛,煤炭价格已处于上升周期,在夏季煤炭需求高峰来临之前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或有进一步推高煤价的风险. 本报记者 胡红伟

  影响之全国

  国家发改委官员称,尚无推广时间表


  资源税改革早在2007年就酝酿推行,但因多种原因被两次搁置,当时迫于通胀压力未能施行。接着不期而至的金融危机,使得资源税改革再次搁浅。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司副司长连启华昨日表示,目前试点还是限于新疆,待试点成熟有一定基础后,再向全国推广,不过,目前还不掌握时间表。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安体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建议,他认为,资源税改革经过新疆的试点工作后,应尽快向全国范围推开。他的理由是,“目前通胀压力不大,但通胀预期犹存,因此对资源税改革而言,机会稍纵即逝。”

  此外,一些市场人士也认为,资源税改革从试点到全面推开的时间差也是宜短不宜长。

  资源税如何全面改革并推广?对此,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分析,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资源税征收的品种,是不是要在现有的7个品种基础上,再扩大到其他资源,比如水等;其二是从量改为从价的方式,是不是扩大到油气之外的品种。这方面难度较大,以煤炭为例,市场化已经非常充分,那么如果实行资源税的改革,那么煤炭的价格就会上升,如果仍按着电价不放,煤电矛盾将继续加剧,会引发系列问题,因此难度比油气更大。

  新疆地方收入约增17%

  资源富集、开采条件和市场秩序好,新疆具备试点条件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司副司长连启华昨日表示,资源税改革国家已经酝酿了多年,率先在新疆进行试点,主要是考虑到新疆是资源富集的省级行政区,再加上新疆的开采条件基础比较好,市场秩序好,有先行试点的条件。

  在我国的税制中,资源税为地方税种。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昨日表示,率先在新疆进行资源税的改革,意味着深入开发西部,把从西部获得的财政资金留在西部,支持新疆当地的发展。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昨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疆资源税改革试点的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资源税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对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引导经济结构调整、缓解中西部地区财力紧张都具有重要意义。

  新疆是我国的能源大产区。根据新疆石油化工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公开数字,2009年新疆生产原油2518万吨,天然气245亿立方米。

  至今,新疆已累计探明石油地质储量近40亿吨,探明天然气地质储量1.4万亿立方米。

  新疆地方财政因此增加的财政收入尚未有权威数字。据本报记者计算,以当前国内原油市场价,和发改委近日公布的刚调整的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按照新疆当地去年的产量,粗略计算得出因资源税改革可增收60多亿元。2009年,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88.8亿元。

  此前还有专家表示,从6月到年底的7个月里,新疆的地方财政收入可因此增加20多亿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研究发展中心主任赵德儒计算,地方财政将因为石油资源税改一项就可增收100亿元。

  两能源巨头利润略受影响

  中石油中石化的新疆产能占比不大,业绩直接影响小

  新疆的资源税改革,直接影响到资源开采企业的税收及生产成本。

  在此之前,我国资源税的征收按照从量计征。具体到新疆地区,原油资源税为30元/吨,天然气资源税额为9元/每千立方米。东北证券分析表示,以此前的税率换算成从价计征,相当于60美元/桶的原油价格和0.90元/立方米天然气价格按1%征税。

  国泰君安报告分析,中石油和中石化在新疆的原油产量分别占17.92%和15.52%,天然气产量分别占35.36%和15.87%。假设税率定为收入的5%,原油价格为80美元/桶,由年初开征,2010年税前利润将分别较之前的预测下降2.21%和1.28%。

  国信证券研究报告也认为,资源税改革对两大石油公司业绩直接影响较小。比如中石油,其在新疆的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占到公司总产量的10%,中石化在新疆的资产相对较少。

  国信证券分析师严蓓娜报告中表示,可能会通过修改油气的特别收益金,保证石油企业的总体税赋水平不变,原属于国家的特别收益金转变为新疆地方的资源税,实现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

  对于企业成本的增加,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税率在预期之中,仍然比较低,企业负担并不大。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也表示,这个税率是各方都能接受的,资源税是地方税种,增加的是地方财政收入,但是油气的开采企业中石油、中石化是中央企业,其部分收益、部分企业所得税要上缴中央财政,期间有个利益平衡问题,而这个税率应该是平衡各方的。

  相关新闻:经济体改工作将出配套措施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副司长连启华昨日透露,正与相关部门抓紧制订研究《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之细则和落实举措,今年年内将有一系列措施陆续出台。

  此前,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及鼓励引导非公经济发展,逐步推广房产税改革,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等内容。

  昨日,发改委就《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召开通气会。会上,连启华表示,在引导民资方面,今年侧重拓宽民间投资进入的领域,如基础设施、金融服务领域等等;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让国有企业适当退出。

  连启华表示,针对“新36条”的配套细则,相关部门都在抓紧制订中,发改委也在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肯定在年内陆续有一系列的落实措施出台,有利于“新36条”切实落实,使该政策实实在在对于民间投资有更大促进。
(责任编辑:杨建)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