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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藏獒被投河续 市“犬管办”人财物皆无(图)

来源:浙江在线
2010年06月03日10:09
温州养狗成患,项圈虽在, 谁来管住恶犬呢? 魏一晓 摄
温州养狗成患,项圈虽在, 谁来管住恶犬呢? 魏一晓 摄

  温州“犬管办”竟唱“空城计”人、财、物三者皆无

  浙江在线06月03日讯 温州一高档小区内,两只藏獒差点咬死小夫妻。原本就为了藏獒惶惶不安的业主们愤怒了,藏獒最终被投入铁笼中投河淹死。

  藏獒之死,引发了人们心中一连串的疑问:在小区里养凶悍的藏獒为何没人管?藏獒的主人是否涉嫌犯罪?相关职能部门为何不作为?

  狗伤人,可追究主人刑事责任

  来自温州的最新消息是,温州市龙湾区公安分局已经介入藏獒咬人案。至于是否立案,还要继续调查。

  相关负责人表示,是否依法追究犬主的责任,取决于两点,一是犬主履行管理看护责任的落实情况,二是受害者的伤势情况。

  “目前,我们已对受害人进行伤势鉴定,估计一周后出结果。根据目前的相关法律,如果没有证据表明犬主是故意驱使恶犬伤人的,仅是看管疏忽,那主要看受害人的伤势情况。如果伤势是轻伤或轻伤以下的,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犬主作行政处罚。如构成重伤的,可能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追究犬主的刑事责任。”

  受害人王先生说:“狗主人明知藏獒在小区随意走动有危险,却放任它们。赔不赔钱对我不重要,我要的是说法。”

  事发后,金伦花园物业管理处统计发现:目前,该小区居民家中还养着5只小狗和1只大狗。

  让物管处无奈的是,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规劝,不可能把这些狗赶出小区。

  事实上,对于两只肇事的藏獒,小区业主一直投诉不断,小区物业曾多次与藏獒主人交涉,也找了很多政府部门,却找不到一个部门能处理养狗问题。

  温州养狗成患源起“犬管办”“悬空”

  来自温州市疾控中心的信息显示,今年1~5月,温州平均每月有400多起被狗咬伤的案例。狗患不止,相关部门何在?

  出面受理狗咬人案的是公安部门,事实上,在温州管理狗的部门不是城管,而是公安。

  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温州市区养犬管理规定》(简称《养犬规定》)中明确规定:“公安部门是市区养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养犬登记,核发犬只饲养证,查处违章养犬和养犬扰民行为,组织收容和管理弃养犬、无主犬,捕杀狂犬、野犬。”

  然而温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陈建国说,《养犬规定》实施后,作为市区养狗管理的职能部门“犬管办”,却因机构编制一直没有落实,还是一个“空壳”,无人、无钱、无装备。目前他们已就此事打报告给温州市政府。

  温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黄小中告诉记者:“1992年之前,狗是归公安管的。之后,养狗由城管与公安共同管理,以城管为主,公安协助。”

  按当时的规定,城市里养狗要上户口,注册费用是3000元。“由于费用过高,登记的人不多,注册费收不起来。城管部门入不敷出,最终城管也不管了。”黄小中说:“人、财、物不到位,一切都是空的。”

  对于当前的养狗管理,陈建国说,他们已通知各地派出所,对接到恶狗伤人的事件报警,必须出警处理。

  呼和浩特:恶犬咬死男童主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批捕

  2009年11月26日,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六犋牛村,年仅4岁的小伟到家附近的亲戚家去玩耍。在离家不远处,被3条狼狗活活咬死。2009年12月2日,恶狗的主人康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之后,康某还向受害家属赔偿了30万元。检察机关后对康某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责任编辑:李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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