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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收入难追房价 劳工人大代表望工厂给夫妻房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6月04日09:22

“两会”期间,房价和保障房成为众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中的热门话题,目标剑指目前的高房价。


  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看”深圳房价

  企业骨干中坚力量收入跟不上房价上涨步伐  

  房价和保障房成为“两会”众多提案议案中热门的话题之一。本报记者统计,截至2日,在367件政协提案中有12件、在427件人大议案和建议中有13件涉及住房问题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等问题,遏制房价过快增长、廉租房、保障房是出现频次最高的词汇。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中,新购房抵扣税款、平租房、促进历史遗留建筑流转、打击捂盘惜售等都被提及,目标剑指目前的高房价。

  本报记者选取多位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作为个体,以他们的视角描述深圳楼市目前的状况,看看他们是如何看待深圳楼市,认为什么价位才是深圳人可以接受的,谁是最需要政府解决住房问题,有何解决住房难题的良方妙药。

  问题1 深圳的房价高么?什么价位是市民可以接受的?

  问题2 谁最需要政府解决住房问题?

  问题3 给政府支个招,如何解决“人人有其屋”?

  房屋总价约50万元较合理

  孔爱玲,深圳市政协委员,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队长,高级统计师。来深15年后的1998年买了政府的福利房,“当时只付得起两成,分期付款10年,2008年还完”,“以我现在的收入,现在在深圳买商品房连想都不敢想”。

  深圳的房价相对还是处在高位的,但又不能一概而论,深圳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很多香港人还是买得起,但在目前这种价格下,大部分深圳人都承受不起。深圳整个的人口结构是比较年轻,平均年龄好像只有29岁,大多数人处于中青年,正是成家立业的时候,住房需求很旺盛,但他们大多是来深创业的,来深时间短,买房对他们来说确实是困难的。

  我觉得理想的房价,应该在一个居民工作5—10年的时候,买房成为他们可望又可及的事情,按照现在的平均居民收入来算,房屋总价应该在50万元左右,现在深圳动辄过百万元的房子的确是价格过高了。

  一些夹心层,他们在深圳已经工作了一段时间,即将成家立业,收入有一些,但又无法承受商品房的价格,他们最需要政府的补贴。一些高端人才,政府也要把他们留在深圳,他们的价值能够促进深圳突飞猛进的增长。

  政府须加快住宅科学有序的计划、开发和建设,要加强市场管理和调控,通过多部门联合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并加快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让“居者有其屋”。深圳房价的不理性是一个时期,住房紧张也是一个时期的困难,以香港的经验,未来在政府大量建设廉租房后,房价会有理性的回归。

  房价过高企业骨干很焦虑

  厉伟,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公司董事长,最关心的是深圳专业人才的住房问题,今年“两会”期间和袁明委员提交了《关于建设平租房,留住专业人才》的提案。

  我所知道的是大量专业人才靠工资买不起房,他们付不起他们认为还合适的房子的钱。我说的专业人才不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而是指那些企业骨干、社会中坚力量,他们面临成家立业,三四十平方米的房子不够住,虽然他们的收入还不错,但跟不上房价上涨的步伐。深圳的高房价和社会缺乏保障性房使他们被迫要买房进行自我保障,这又超越了他们现实的收入水平,造成了他们的焦虑,甚至现在的房价造成了两代人的焦虑。

  政府应该建设廉租房,租给低收入者,这是保证社会的公平和公义。反对盖廉租房是没有良心,而不解决专业人才的住房保障则是缺乏远见。深圳要从提升城市竞争力的角度去解决专业人才的住房保障问题,只有城市的竞争力提升,社会财富得到更大的积累,才能够更好地解决低收入者的保障问题。

  专业人才需要的租赁住房,不仅仅图租金便宜,还更在乎稳定,在乎环境和安全。应该大量建设专门面向专业人才的平租房。企业根据对深圳的纳税贡献,申请平租房给员工租住。租住者必须是企业在册3个月以上、家庭无自有住房的员工,租住者的社保记录要每季上报。政府根据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贡献数量和获得的平租房数量,对税房比(纳税额/企业所租住的平租房面积总和)高的企业,在本年度对租金给予一定的补贴。对税房比过低的企业,可以提高租金。

  保障房要审核严格

  朱文豪,深圳市政协委员,中港国际珠宝城总经理

  深圳的房价不理性,我也希望能降,但是降的可能性不大,一方面是因为大家的需求旺盛,另一方面是因为深圳这么多上市公司和中小企业板、创业板融到的资没有投资渠道,可能很多还是进入楼市了。

  对于房地产市场,市场经济的部分政府没必要调控,但政府有责任解决保障性住房、盖廉租房,政府要让低收入者人人有房住,只要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充足,像香港,大家感觉住房有保障,房价自然就会降下来。

  保障性住房一定是要给低收入者的,要审核严格,不能把保障性住房给政府的公务员,尤其是那些有商品房的公务员。要解决“人人有其房”,就要建设大量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

  产业工人有房才能有归属感

  胡婷婷,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来深10年。走出校园来到深圳后,她和丈夫工作一两年后就在福田区买了房,当时房价为每平方米五六千元。

  深圳的房价确实是高。关内房子少,房价下不来很正常,但关外的房价如果能低一些,可能更多收入中等的人可以买得起房。

  现在深圳在进行产业升级,对产业工人的需求很大,很多年轻人来到深圳,几年后就面临结婚的问题,没房或没有稳定的房子住很难对深圳有归属感。如果政府能多提供一些廉租房,让他们在深圳安下家来,工作才会更用心,贡献更大,企业也会因此而受益。

  政府在解决住房问题的导向上很正确,只是还需要时间,如果步子能更快一点就更好了。

  白领住得起房深圳才有发展动力

  朱玉童,深圳市人大代表,深圳采纳营销策划公司总经理,目前在福田区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他认为,深圳有很多有钱人,有一定的豪宅很正常,但应关注白领阶层的住房需求。

  深圳房价很高,我们公司很多员工买不起房,有些人还租住农民房。

  政府应该关注月收入在5000元至10000元的白领阶层的住房问题,他们是很多公司的中坚力量,他们都住不起房子了,深圳的发展就没有动力了。低收入群体未必要买房,政府可以像香港那样,给他们提供大大低于市场价的廉租房。

  我认为应该建立分层次的住房体系,适应不同人群的需要。

  深圳房价不算高

  李作平,人大代表,私营企业老总,来深20多年。来深圳10多年后才买了第一套房子。目前住在关外,房子160多平方米,8年前买入。

  我觉得深圳的房价不算高,可能打工阶层觉得高,但中等、高收入人群都可以接受。深圳的房价比北京低不少。目前特区内的房价虽然还挺高,但只要不大幅上升,我觉得就很合理。关外中心城区1万多元一平方米,我觉得也还行。

  我认为应该首先解决科研、技术类人才的住房问题,他们留下后会对深圳的发展有很大帮助。

  政府对弱势群体应该多发展一些福利房、限价房。

  希望工厂提供“夫妻房”

  黄玲玲,深圳市仅有的3名劳务工人大代表之一,“80后”,安费诺剀杰科技公司生产线管理人员,来深8年,住公司集体宿舍,认为以劳务工的收入在深圳买房有点“天方夜谭”。

  如果深圳房价不那么高的话,我会考虑在深圳安家。我喜欢深圳的气候,但深圳的高房价阻碍了我在深圳“安家”,与丈夫、孩子只好两地分离。好在,我们一家在老家的县城建起了房子,这让我安心一些。

  ■代表建议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

  建议取消经适房

  经济适用房制度本来就是在不断探索的,既然不能很好地发展下去,就应该及时叫停,且解决老百姓的住房困难问题,并非只有建设经济适用房这一个办法,公共租赁房一样可以。公共租赁房由于产权归属政府,比产权在个人名下的经济适用房要更容易监管,更方便惩处违法行为。

  深圳市人大代表叶丽燕:

  加快廉租房建设

  要实现“居者有其屋”,并不是说“人人都有住房”,而是“人人有房住”。我们应该借鉴香港经验,加快廉租房建设,将这些房屋低价出租给低收入者和外来务工者,这对增强深圳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吸引力、避免劳动力短缺具有重要意义。

  深圳市人大代表陈炳强:

  出台更多措施遏制房价上涨

  目前,深圳房价过高、上涨过快是我们在社区调查和人大代表接访日中群众反映最多的民生问题,深圳市房价过高已在百姓心中形成共识。在人大代表接访日中,有高新科技园区的技术管理人员反映,由于深圳的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使很多知识青年不敢来深圳求职、生活,如果长期这样的话,势必对深圳今后的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建议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这一优势,出台更多遏制房价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新措施。

  ■委员建议

  深圳是政协委员陈国雄:

  经适房只租不卖

  深圳的住房保障体系目前存在经济适用房建设的“不经济”问题。面积过大导致总价过高,大大超出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能力。经济适用房“可买可卖”,导致经济适用房没有用到实处,资源流失,损害了政府的利益。住房保障分配管理有问题,实际操作中对申请对象的家庭实际收入难以准确判定,没有对申请对象进行系统性区分,分配不够透明。

  建议经济适用房只租不卖。作为经济适用房买受人,是政府公共资源的补贴对象,应从制度上杜绝人们将公共资源转化为私有财产的路径,才能使有限的公共资源发挥最大效用,真正让中低收入群体得到社会保障,如果买受人要改变居住条件,只能由政府回购。

  深圳市政协委员陈泽衍:

  廉租房与商品房捆绑开发

  探索廉租房与商品房捆绑开发,具体办法是:政府在挂牌拍卖商住用地前,对拟拍卖的地块,按该地块所在地段商品房销售价格的高低,设定建成房屋无偿返还政府的比例(可考虑按建筑总面积30%—50%之间设定)作为拍卖的前提条件,由中标人把建好且验收合格的房屋按拍卖用地时设定的比例交还政府作为廉租房,剩余房屋由中标人自行销售。

  深圳市政协委员刘辉:

  新购房时享抵扣税

  建议立法给予常住户籍人口新购房时享受一次性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采取此办法能减轻深圳常住户籍人口新购房的压力,从而改善民生状况,而且是增强消费者群体买房意愿的有效手段之一。

  深圳是有立法权的城市,应通过立法,合理制定一次性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标准,灵活确定所得税抵扣办法和程序。 统筹:曲广宁撰文:马芳曲广宁摄影:鲁力  

(责任编辑:new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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