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武新)男子刘某以公开情人井女士的裸照为由,敲诈井女士5万元,在取钱时被警察抓获。昨天,记者获悉,西城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刘某批准逮捕。
据了解,已婚的刘某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与未婚的井女士在外地出差工作中相识,两人成为性伙伴。两年后,井女士看到结婚无望提出分手。2010年4月3日,刘某以分手纪念为由用手机拍摄了井女士的裸体照片,逼迫井女士签订继续保持性关系的荒唐协议。协议规定,每年井女士必须陪刘某12次,每天必须保持通话一次,协议至一方死亡终止等内容。刘某提出不履行协议就要井女士给5万元补偿,否则把其裸照传到网上和短信发给井女士的家人。
2010年4月10日,嫌疑人刘某将裸照短信发给井女士及其亲属,井女士遂报警,民警将前来取款的嫌疑人刘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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