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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破题,社会管理创新向纵深推进

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10年06月09日08:07
  成都市锦江区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邓嗣华

  今年3月,成都市锦江区开始在7个街道办事处开展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试点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推进社会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路。

  仅仅3个月时间,锦江区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中的备案登记、孵化培育和监督管理等难题开始破题,各类社会组织在政府引导下不断成立,并从参与社区事务入手,开始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

  探索社会管理创新和城市新型管理机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建和谐社会的局面及其相应的制度,锦江区从2008年着手街道体制改革和社区新型治理机制建设,再到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积极吸纳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其改革实践在系统推进过程中,目前步入全新阶段,在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领域破了题,为我国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经验。

  “开好了局,起好了步,但任重而道远。”锦江区区委主要负责人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是历史趋势、社会文明发达的标志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锦江区顺势而为,主动有位,将继续坚定信心大力探索,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而不懈努力。

  高度重视

  从2008年开始,锦江区积极开展了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治理机制改革,一开始就从管理制度层面设置了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公共服务站和社会组织四个部分。经过不懈努力和实践,改革取得成果,街道办“职能归位”专心从事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区公共服务站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系统的措施和办法。

  当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需求不断得到释放和增强时,社会组织发展因不够健全和完善而不能有效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为深入推进社区治理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社区民主自治进程,提高和谐社区的自我建设能力,社会组织需要在政府引导下得到培育、规范和发展,以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区长效管理的积极性。

  为此,2009年底,锦江区区委、区政府出台 《关于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意见》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对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资金扶持的实施办法》和《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指导目录》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文件。

  在制度设计上完成规范后,今年3月,试点工作全面展开。锦江区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区委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牵头指导,加强督促指导,指导解决社会组织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逐一深入试点街道调研,及时了解工作进展状况,指导解决社会组织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区民政局制定街道试点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各试点街道纷纷制定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方案,健全工作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并通过举办各层次的社会组织工作培训会,提高了基层干部对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

  由此,锦江区形成了上下共同推进社会组织发展的局面,各试点街道积极作为,非试点街道也不等不靠,着手在社会组织培育、监管和评估等领域不断实践。

  成效显著

  顺势而为,高度重视,让探索成果迅速显现。6月1日,锦江区举行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试点工作总结交流座谈会,短短3个月,各试点街道的表现让人刮目相看,被总结为具有三大成果。

  作为起步阶段,第一项成果被总结为“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发展社会组织的责任感”。

  “试点街道和职能部门的认识从较为肤浅到更加深刻,思路从较为模糊到更加清晰,充分认识到社会组织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据了解,各试点街道结合辖区实际,均研究制定了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具体办法。而像水井坊街道这样没有纳入试点的街道也将社会组织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第二项成果是“完善了制度,促进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试点过程中,锦江区从区级层面研究思考,并初步拟订了《锦江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锦江区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锦江区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等3个办法,近期正在全面征求意见待审。各试点街道则分别从通过积极备案管理、资金扶持、购买服务和监管评估等方面制定了共约数十个配套规章制度,对社会组织的组建和活动开展给予大力支持,加强分类指导与扶持。

  第三项成果是“丰富了实践,为全面发展社会组织创造了经验”。

  这在7大方面得到了体现:

  一是降低了社会组织门槛,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目前,全区登记类社会组织有230家,其中试点以来新增20家;备案类社会组织有149家,试点前没有。

  二是形成了社会组织孵化模式。各街道纷纷建立了社会组织的孵化机构——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实现了民间组织管理服务民间组织,非盈利机构管理服务非盈利机构的 “民管民,非管非”的新思路模式。

  三是实现了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目前,区级各相关部门及试点街道已实施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45项,涉及金额1663万元,包括社会管理、社会事务、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就业保障等项目。

  四是发展与监管并重,各试点街道积极探索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的方法,并推动对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运行两项评估,建立了社会组织评估机构。

  五是党建工作与社会组织建设同步。莲新街道在5个社会组织中组建起了党支部;春熙路街道在现有的38个未建立党组织的社区社会组织中以独立支部等形式,建立健全党建体系;合江亭街道在培育和发展的15个社会组织中均建立起了党小组。

  六是整合了辖区资源,提升了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七是强化了志愿者队伍建设。

  不懈探索

  目前,锦江区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得到省、市领导、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

  成都市相关领导在调研中充分肯定锦江区的做法和成绩,建议总结并鼓励其他地方借鉴。省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人认为,锦江区在试点基础上可以创造更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经验。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对锦江区的试点工作进行调研,给予高度评价,要求省、市民政部门以及相关部门要积极介入,及时总结锦江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成功经验,并向全国进行推广。

  任重而道远。锦江区相关负责人表示,锦江区在这项探索上破了题,态势很好,大有作为,但刚刚起步,还需在继续深化认识、大胆探索、完善机制、提升水平上下大功夫。

  顺势而为,主动有位。就在总结交流座谈会上,锦江区同时紧锣密鼓地部署下一步工作,要求从7个方面继续加大力度,将探索向纵深推进。

  首先在提高认识、形成典型、加强指导、创新制度上进一步加大力度,鼓励部门、街道探索创新更多更好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社会参与热情和力度。同时在完善扶持办法上,要求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机制,逐步扩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范围,定期发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信息,细化部门、街道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招投标办法、项目运行、评估、监督流程,提出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街道、部门年度经费预算。

  纵深推进计划里亮点颇多。其中孵化基地建设提出将建全区性的孵化基地——锦江区市民中心,对全区公益性强、社会急需、运营规范的社会组织进行专业化、全方位的孵化培育。

  完善工作机构方面,锦江区正积极申请成立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并将成立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和区社会组织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全区社会组织的统筹规划、登记备案、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管理和服务职能。

  信心和决心汇聚,理性与勇气交融,一系列改革举措正有序推进,锦江区的探索,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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