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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个人房屋租赁税征收 房租最高涨幅超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11日14:57
  1日起《哈尔滨市个人房屋租赁税收征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执行,哈市房主每月将缴纳所持有房租租金5%至12%的税额。近日,记者走访哈市房屋租赁市场了解到,哈市老城区住宅房屋租金普遍上涨。有些房屋提前一个月就开始涨价,最高涨幅超过10%。

  提前一个月涨价月租金最低涨50元

  记者走访哈市道外区、道里区、南岗区部分房屋中介公司发现,从4月末开始,哈市老城区的房屋租赁价格普遍上涨,使用面积30至40平方米的房屋月租金最低涨50元。道外区南新十八道街上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杨经理说,今年4月份传出征收房屋租赁税的消息,5月份房租就开始上涨。“十八道街附近,使用面积30平方米带家具的住宅房屋,月租金从800元涨到850元,装修好点的同类房屋涨到900多元,涨幅超过10%。”杨经理表示,没涨价的房子过几天肯定也会涨,预计30平方米的住宅月租金能涨到1000元左右。

  道里区通达街附近几家房屋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办法》从1日开始实施,但大部分房屋租金从5月份就开始上涨,月租金最高涨100多元。一位工作人员说:“使用面积50多平方米的住宅房屋,4月份时月租金850元,5月份就涨到900至1000元。我们都感到咋舌。”

  租住在南岗区宣庆小区的陈女士说,她年初租的使用面积44平方米的房屋月租金为650元,4月份租赁税一出台房主就通知她要涨房租。房主要将月租金涨到850元,后来她好说歹说,房主才同意涨到每月750元,并且从5月份就开始涨价。陈女士表示,没想到政府收房主的税被房主全算到房租里了。

  专家:应加大租赁税征收力度

  杨经理表示,越紧俏的户型房租涨幅就越大。“使用面积60平方米的住宅,5月末的月租金为1300元至1400元,平均只上涨了50元左右,涨幅不到5%。30至40平方米这样的紧俏户型,涨幅则达到了10%。”

  杨经理说,道外区租使用面积50平方米以上房子的人很少,涨得太多就没更人租了。30至40平方米这样的紧俏户型,房租涨得稍高一些也有市场。

  业内人士认为,从此次涨价行为看,房主提高的房租金额远超他们所缴纳的租赁税金额。如果月租金为900元的住房,按综合征收率5%计算,房主每年要缴纳540元的税金,而大部分房主提高的租金涨幅已超过10%;月租金为2000元的非住宅房屋,按综合征收率12%计算,房主每年要缴纳2880元的税金,房主却直接将年租金涨到28000元,上涨的租金远高于所缴纳的税金。

  专家表示,房屋租赁税的开征本应对投资多套房屋后转租还贷的炒房行为有一定遏制作用,现在房主借租赁税提高房租,不但将税金转嫁到租房者身上,而且还借此赚取利润。政府应加大对租赁税的征收力度。

  专家同时表示,哈市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租赁市场的清查工作和租金审核工作,加强对租赁税的征收力度。 (来源:东北网)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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