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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硕士驾车出事故致4死6伤 边开车边打手机(图)

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2010年06月13日08:46
□坐在被告席上,潘小姐不禁流下眼泪。
□坐在被告席上,潘小姐不禁流下眼泪。

   □晨报记者 罗剑华

  一次高架上的车祸导致10人伤亡,创下了今年以来本市伤亡最惨重的单起交通事故。昨天上午,这名极具“杀伤力”的肇事司机——刚满25岁的在读研究生潘小姐,在浦东新区法院接受了刑事庭审。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如潘小姐交通肇事罪的罪名成立,不仅将面临3年至7年的刑罚,还可能面临数百万元的附带民事索赔。

  被告:一个喷嚏引发血案

  今年2月10日下午,本市某道路施工公司的十多名工人,正在中环线杨高南路路段,安装中央防眩屏。下午2点07分,一辆白色福克斯轿车,在中环线外圈与临时停靠在道路上的施工车辆发生相撞,并将该施工车辆附近的10名工人撞倒。经事后统计,该起事故中共有4名工人被撞死亡,同时还造成2人重伤、4人轻伤,是本市今年以来伤亡最惨重的单起交通事故。

  昨天的庭审中,潘小姐称,就在事发前的片刻,因为打了一个喷嚏,她没能注意前方道路的情况,也没有发现道路上的警示标识,所以等到她发现有人在占路施工时,已经来不及采取应变措施。

  被告事发前边开车边打手机

  然而,潘小姐的回忆却与公诉机关的大量举证并不相符:首先,在警方调取的一段监控录像中,清晰记录了“福克斯”在撞击受害人之前,有一段9秒钟的直行路段,前方没有任何车辆阻挡潘小姐的视线;其次,潘小姐的手机通话记录显示,就在事发前的数分钟内,正在驾车的她曾和他人有一段时长为125秒的通话;此外,通过交警部门的测算,事发时潘小姐的车速只有每小时65公里;现场勘查还记录,“福克斯”的车轮下有施工人员安置的反光锥的碎片,路面上的辗压拖痕长达26.9米……公诉人员还当场要求潘小姐模拟了一次她打喷嚏的动作,之后指出,一次喷嚏的过程不过2秒钟,而“福克斯”在撞击前,却有整整9秒钟毫无视线障碍的直行过程。考虑到“福克斯”事发时65公里的正常时速,如果不是潘小姐的自身过错,这起惨剧完全可以避免。

  律师强辩似有违常理

  昨天的庭审中,潘小姐的辩护律师大胆提出,在整个事故中,潘小姐只应承担次要责任,进而不应被追究刑责。该律师的依据之一是,现场勘查发现,受害方在高架道路上占路施工时,仅在距离人员40米远处摆放了反光锥,未能达到100米外提前警示的安全规定。同时,事故的受害者都是某公司临时雇用的安装工人,而该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中,并未显示其有道路施工的资质,所以这起事故和某公司无资质、未按有关规定施工有因果关系,理应由该公司承担事故主责。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律师仍然坚持对潘小姐进行无罪辩护。但未能提出更有价值的辩护观点。到第二轮辩护时,该律师甚至有违常理地提出:潘小姐驾车过程中,只有9秒钟的时间让其避让前方的施工人员,这个时间实在太短了。

  肇事方至今只赔了3.5万

  潘小姐的律师还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由受害者家属签署的《谅解书》,希望以此能换来对潘小姐的从轻宣判。但据记者从受害者家属处获悉,这份《谅解书》只针对10名受害者中的1名,根本不能代表潘小姐

(责任编辑:news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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