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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最大毒品案宣判 一澳门被告获死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13日19:56
  中新社韶关6月13日电 (李凌 汪次安)广东韶关中级人民法院13日公开宣判该市迄今破获的最大一宗涉毒案,12名境内外被告分别获刑,其中被告人李少敏(澳门人)、黄海升被判处死刑。

  被判刑的12名被告包括多名境外疑犯,所涉毒品高达181.62公斤。

  除李少敏、黄海升被判死刑外,王锦达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莫小群(加拿大公民)等8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无期徒刑;黄睦昇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李少敏得知一绰号叫“肥婆”的香港人可提供一吨麻黄素后,即找到被告人黄海升策划制造冰毒的具体事宜。两人商定,由李出资80万元人民币及制毒技术,黄负责找制毒场地、人员及购买其它制毒设备和原料。

  同年9月,黄海升纠集被告人苏蔚冬、王锦达、叶树洪、莫小群、陈志雄、龙燕鹏、余炽明、刘柱明、黄睦昇在湖南省双峰县桥亭镇一停产的筷子厂内,用“肥婆”提供的一吨麻黄素制造冰毒70公斤,并运回广州交给麻黄素供货人。

  由于双峰县桥亭镇的制毒工厂附近修路,进出不便,且靠近民居,怕引起怀疑,黄海升和李少敏等又将制毒地点转移到湖南省洞口县广龙村一废弃的小学,造冰毒111.62公斤,并将其运回广州进行高纯度提炼和贩卖,至11月28日在上述两地共制造冰毒181.62公斤。

  2006年9月24日晚,被告人黄海升驾车从广州去湖南,行至京珠高速公路粤北收费站时,见有公安人员检查,弃车逃走。韶关警方在其车上查获手枪二支、子弹11发、可卡因253克。此后,该市警方循线侦察,至同年12月1日将上述各被告人抓获归案,缴获毒品、毒资、制毒工具一批,缴获李少敏、陈志雄的手枪各一支、子弹共计15发。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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