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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毒枭笑领死刑:起码得到手下及家人尊重信任

2010年06月19日00:27

  来源:云南信息报

    全省首例跨国传销毒品案一审落幕,大毒枭笑领死刑:

  “起码我得到了手下的尊重”

  本报记者 汪艳霞 摄影 本报记者 段玉良

  赵志超笑了,与庭审时那个桀骜不驯的笑有些不一样,这次他笑得很轻松。

  昨日上午,昆铁中院对全省首例跨国传销毒品案主犯进行公开宣判,赵志超与其情妇周惠珍均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另一情妇陈兮获刑15年。

  赵志超用笑容表达对这个判决结果的满意,称不会上诉,而且“一点也不后悔”。至此,这个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的全省首例跨国传销案49名被告人,一审以2人获死刑3人无期徒刑,其余分获3-15年有期徒刑而告一段落。

  案情回放

  2009年4月5日凌晨5时40分,一名肤色白晳、穿着时髦的女子进入昆明火车站民警视线,民警从女子体内查获冰毒255克。为了引出背后的幕后主谋,昆明铁路公安局抽调30名精干警力组成“4·5”专案组。 6月13日,在缅甸小勐拉将主犯赵志超和周珍惠抓获。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查明,自2007年5月至2009年6月,被告人赵志超、周珍惠等人以支付高额报酬为诱饵,从中国境内武汉、四川等地诱使46名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前往缅甸国小勐拉帮助其进行毒品犯罪。在被告人赵志超的指使和安排下,各涉案人员单独或伙同他人33次分别将毒品从缅甸小勐拉走私入境,并分别运往长春、武汉、海口、广州、沈阳、重庆等地。

  [庭审宣判]

  两情妇一人死缓、一人获刑15年

  据悉,“4·5”系列跨国毒品犯罪专案,是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自建院以来受理的最大一起主要通过网络召募马仔,并将毒品向我国进行跨境走私运输的案件。在今年4月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赵志超参与的35起案件、周珍惠参与的13起案件、陈兮参与的2起案件进行指控,该案中其余46名涉案人员已经昆明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和其他相关法院依法判处。

  赵志超:有立功情节 判死缓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今年4月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对赵志超参与的35起案件、周珍惠参与的13起案件、陈兮参与的2起案件进行指控,表示应以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追究三人刑事责任。

  对检方的指控,法院认可了赵志超参与33起案件的犯罪事实。法院认为其,被告人赵志超明知是毒品仍以贩卖为目的,在境外购买大量甲基苯丙胺和海洛因,并与被告人周珍惠先后指挥和安排陈兮、赵晓敏、卢长菊等46名其他涉案人员藏带甲基苯丙胺12553.6克、海洛因300克入境,并运往中国内地,其行为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系共同犯罪。

  被告人赵志超运输的毒品数量大,且其系本案主犯,罪刑极其严重,本应依法予以严惩。但鉴于其在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同种罪行,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共同犯罪中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分别具有重大立功和一般立功情节,可判定其尚不属于应当判处死刑,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遂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两情妇一人主犯、一人从犯

  庭审中,被告人周珍惠曾辨解,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既未出过钱,也未从中得到任何报酬,只是基于与赵志超的特殊恋人关系才协助其赵志超实施了部分毒品犯罪行为,应当认定其为本案从犯。。

  对此辩护意见法院没有采纳,法院认为,被告人周珍惠积极配合赵志超在境外购买甲基苯丙胺3551克,并指挥和安排徐杨彬、晏秀琴等其他涉案人员13次藏带毒品入境并运往中国内地,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遂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而庭审时,陈兮的辩护人也曾表示陈兮与赵志超也是情人关系,拿赵志超的钱用也是理所当然的,不能认为是犯罪所得。

  对此辩解,法院也未采纳。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兮受赵志超的安排,在境外2次将毒品转交给其他涉案人员走私入境并予以运输,其行为构成走私、运输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八万元。

  [特写]:

  “不能名垂千古,那就遗臭万年也不错””

  距离上次庭审近两个月,昨日遇到赵志超时,他仍然没有忘记他的招牌笑容。

  整个宣判过程中,赵志超面无表情,直视前方,他旁边的周珍惠、陈兮则显得一直小心翼翼地低着头。听到宣判结果,赵志超轻轻地朝旁边的周珍惠与陈兮看了一眼,恰好与二人目光对接,他轻松地给对方递上了一个微笑。宣判过后,走出法庭时,他仍然一路带着微笑,并愉快地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宣判后,我们看到了你一直在微笑,这个笑是什么意思?

  赵志超:我感到很欣慰,法院没有让我立即死,给了个死缓。被抓后我就当自己是个死人,没想到还能活命。

  记者:预料到这个结果吗,是否会上诉?

  赵志超:我的罪恶确实很大,这个结果没有预料,我相当满意,不会上诉。

  记者:对周珍惠和陈兮的判决你怎么看?

  赵志超:没想到周珍惠也是死缓,这样的惩罚对她有点重,她不是老板,只是一个廉价的马仔,我现在很难面对她。陈兮判15年还是可以接受的。

  记者:你怎么看待你的这种行为?

  赵志超:我根本就没有想到是在贩毒,我是在做一种慈善事业,并不是为了自己挣钱。我80%利润都给了马仔,他们吃喝拉撒都是我的,我一点利润都没有,被抓时还欠着一屁股的债。

  记者:你觉得你的行为值得吗?

  赵志超:值得。不能名垂千古,遗臭万年也不错,起码我得到了我手下马仔及其家人的尊重和好评,他们至抓都是那么地信任我。

  记者:你后悔过吗?

  赵志超:一点也不后悔,被抓是运气差,我“洗手”晚了一点。都是生活所逼,毒品卖掉就能改变一个家庭的命运。

  新闻链接:

  我省毒品案呈国际化集团化发展

  2010年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昨日昆铁中院还集中宣判了另外四起毒品案件。涉案9名被告人犯运输毒品罪,6人被判无期徒刑,3人领刑15年,并处罚金。

  昆铁中院刑庭副庭长秦海云介绍,近年来,我省毒品犯罪毒品种类逐渐增多,非云南籍毒犯与日俱增,同时,毒品案件呈国际化、规模化、集团化发展趋势。“赵志超”案不是第一个,我省禁毒形势依然严峻。

  本报记者 汪艳霞 摄影 本报记者 段玉良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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