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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绸缪“落地” 记者对话直击关键(图)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6月21日09:35
资料配图

  中广网北京6月2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50分报道,最新一期《新世纪周刊》推出文章——《房产税绸缪“落地”》。从2003年物业税的改革思路最先提出,到今年房产税的加速落地,期间试点的传闻不断,“关于房产保有环节征税的研究”已经在漫长的准备期里走过了7年时间。中央台记者柴华对话《新世纪周刊》宏观新闻部副主任王长勇。

  柴华:从2003年物业税的改革思路首先提出以来,我国在房地产的税收调控方面一直是传闻不断,涉及的部门也越来越多。一直到今年,思路从物业税框架转为房产税框架,这项工作已经变成五部委联合了。房产税征收的关键在哪里?为什么涉及如此之广?

  王长勇:居民个人房产征收房产税,涉及三个方面,第一个,就是需要对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这个条例是国务院通过的,把它扩大到居民个人自住房产需要国务院扩大范围修订。如果初期在个别城市的试点也可以参考资源税改革方式,先不修订房产税条例,国务院可以做出一个决定,然后由财税部门出台规章。

  第二个方面,修法同时确定纳税人的范围,确定税金、税率、免征、扣除这些税收要素。

  第三个方面,就是在征收和评估方面,因为房产税是一个比较特殊的税种,这个房产税跟其他税种不一样,评估和征管是房产税务非常关键的环节。因为涉及比较庞杂,涉及的部门比较多,2003年中央决定开征物业税的时候,早期是由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来负责的;05年9月份加入了国家发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今年5月份又增加了国土资源部。增加这五个部门的原因,财政部门负责税制;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征管;发改委制定住房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负责的住房的建设、住房数据信息还有一些评估方面的内容;国土资源部掌握了土地基础信息。房产税的征收必需这些部门同时进行才能推下去,过去早期单靠财税部门是很难成形的。

  柴华:在过去长达7年的研究、准备时间里,物业税试点、成形的传闻也是不绝于耳。这7年里有关部门到底做了哪些工作呢?

  王长勇:其实这七年财税部门主要做了一个数据库的建设,采集房地产信息。第二个主要做一些评税评估方面的准备,评估的方法,批量评税的方法。再一个对全国的税务部门的人员进行培训。

  所谓的物业税开征的范围实际上是评税试点不是开征内容,市场把它扩大化理解了。04年国税总局和财政部选定了六个省市进行试点,包括北京、江苏、深圳、重庆、辽宁、宁夏,07年又增加了四个省市,包括河南省、安徽、福建和天津。模拟试点五年以后,从这些试点省市里面,增加了其他的省,选择了北京、重庆、南京、深圳、杭州、青岛、丹东这几个城市,在税收还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先把技术用在二手房交易的契税、营业税征收上去,这个准备以后在交易环节的评估和征管技术稍做调整,就可以到保有环节的征收上去。

  2009年底,国税总局、财政部把这个工作推广到全国,除了评税和征管准备,财政部在税制方面也做一些改革。早下一步还准备对城市的维护建设税、教育税附加也做一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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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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