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 10人大十五次会议消息

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可被罢免或解聘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6月22日10:43
  人民网北京6月22日电 (记者常红 贾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22日在京开幕,首次审议人民调解法草案。草案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3—9人组成,设主任1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如果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出现强迫调解,偏袒一方当事人,侮辱当事人,收取财务或取得其他利益,泄露当事人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任何一种情况,将由其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或由推选聘任单位予以罢免或解聘。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责任编辑:黄珊)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