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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副院长被一患者家属刺伤 事件源于医疗纠纷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2010年06月23日01:31

  患者家属刺伤省妇幼副院长事件缘于一起医疗纠纷

  本报讯(记者熊琳晖)昨日零时15分,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金志春回家途中,被一位患者家属刺中胸口。事发前,双方曾就一起医疗纠纷进行了11小时的协商,未达成一致。

  经抢救,金志春已脱离生命危险。洪山区公安分局昨日下午表示,伤人者李某目前已被控制。

  据该院向省卫生厅提交的报告,李某家住葛店涂湾村,6月3日其3岁女儿由当地医院转至省妇幼,10日15时4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昨日下午,在省妇幼院内一办公楼下,保安郭向华现场回忆了事发情形。前日下午1时起,金志春代表院方与李某等6名家属沟通,直至当晚12时仍未谈拢。金志春提出明天再谈,并在郭向华护送下由办公楼东侧下至一楼拐角处,李某从西侧楼梯绕过,持刀冲向金志春,并向其胸口猛刺;郭向华当即将金志春护至身后,拿住李某持刀的右手,将其控制住。医院职工报警,李某被警方带走。

  院方表示,从下达病危通知书起,与患者家属进行多次沟通,家属无法理解,要求院方赔偿。院方则建议家属进行尸检,走司法途径维权。双方未达成一致。

  记者在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重症室见到金志春。医生介绍,金送来时已失血性休克,胸口刀伤距心脏大动脉不足3厘米,双唇几乎没有血色。但他醒来后希望患者家属冷静,依法维权,并呼吁迅速建立完善的医患调节制度。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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