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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户籍新规8月1日起实施 岛内住8年有望落户

2010年06月23日08:41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海峡导报6月23日讯(本网记者 李玉燕 易福进 明小莉 房舒) 从今年8月1日开始,外来人口持厦门暂住证或居住证满8年,且具备一定条件者,可在厦门落户。昨日上午,厦门市发布新的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本次户籍新政的原则是优化人口结构,适度扩张人口规模,据介绍,未来10年内,350万人是厦门可承载的人口数量。

  外来人员

  还要有套有产权的房子

  要落户岛内的外来人员,须持厦门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8年,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8年,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固定住所,有固定职业并且签订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落户岛外,门槛相对较低,“连续满8年”放宽至“连续满5年”,其它条件和岛内落户一致。

  据了解,经过厦门户籍部门的初步筛选,截至今年6月,持暂住证且连续满8年的外来人员,目前已有1.5万人。

  亲属投靠

  允许一名成年子女投靠

  在亲属投靠落户方面,在岛内原有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退休父母投靠子女的“三投靠”基础上,增加了身边无子女的父母允许一名成年子女投靠,实行“四投靠”政策。

  在岛外则实行 “多投靠”,今后或可实现“女婿投靠岳父母”、“隔代投靠”等。

  对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退休父母投靠子女的“三投靠”,可不受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条件的限制。

  人才引进

  允许岛外人才岛内落户

  在人才落户方面,新规特别指出,岛外的单位接收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和毕业生,在岛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在岛内落户。其中,海外引进人才在岛内落户的,可不受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条件的限制。

  户籍民警解读说,符合条件的人才,是指具有高级技师的高级职称,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具有含技师的中级职称或文化程度为大学 (大专),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的专业人才。

  有合法固定住所,新规中解释为,居民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或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的所在单位自建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

  此外新规还指出,来本市工作或愿来本市工作但单位未落实的留学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获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本市。

  其它放宽条件

  ●国家各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驻厦办事处入户指标适当增多。

  ●适当放开了岛外户口迁入岛内的限制,原属岛内户口迁移至岛外的,可将其户口迁回岛内。

  ●放宽本市上山下乡知青户口迁回本市的限制,不需要具有本市核发固定住所的条件。

  ●明确获得“市十佳(优秀)来厦务工青年”“市十佳(优秀)外来女员工”或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科技重大贡献奖”、“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英雄”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本市。

  分析

  户籍“捆绑”福利渐进式放低门槛是趋势

  户籍制度本来是一种按住户登记的人口管理制度,厦门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徐延辉教授表示,但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使得户籍与福利长期捆绑。

  目前与户籍挂钩的个人权利,主要涉及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

  “此次厦门户籍新政,放低了户籍门槛,本身就是在缩小城乡福利差距。”徐延辉表示,由于城市公共资源有限,不可能一刀切,取消“户籍”。现在外来人口的入户,从严格控制走向有条件接受,这种渐进式的推进就是一种有效的改革方向。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的石红梅副教授持类似观点,她认为,这种捆绑在户口福利上的,有一些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一块要尽快放开,另一些福利待遇,只是有条件地逐步放开。

  比如,只要满足最低的居住条件,就可以办理居住证,享受与原户籍人口同等的选举权和就业权,同等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以及免费享受义务教育和基本免费的初级卫生保健;而被选举权以及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等社会救助的享受资格,要具有一定社保参保年限或缴税年限才可获得。

  “这些问题,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子女的受教育问题。”石红梅表示,这也是外来工进入一个城市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核心问题。

  而在徐延辉看来,目前出现户口福利“二元化”问题,最主要是配套改革不到位,是有办法解决的:一方面允许在城镇稳定居住和就业的外来人口,逐步享有与当地原户籍人口同样的权利和福利;另一方面,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尤其是进一步改善农村的教育、医疗等基础条件,而不是优势资源越来越向城市集中。

  厦门户口“含金量”究竟几何?

  外来工子女免交学费、学杂费,外来工社保、医保待遇逐渐提高,厦门户口与外来工的“福利”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但记者调查发现,事实上,有厦门户口和没厦门户口的外来工,仍存在诸多的“福利”差距。到底厦门户口待遇有哪些,这些核心福利差距在哪,本报一一点评。 (记者 李玉燕 易福进 明小莉)

  子女教育进公办学校要碰“运气”

  在诸多“户口福利”中,调查显示,外来工最在乎的正是子女的教育问题。

  近年来,没有厦门户口的外来工子女读小学、初中可以享受本市学生同样的免除学费的政策,同时也不需再交借读费。这对广大外来工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

  但是,在读公办校,尤其读名校上仍存在一定限制。一位多年从事教育工作的校长表示,仍有很大一部分外来工子女都是在民办校上学,其原因是:想要入公办小学就读,得看该小学是否还有剩余招生名额,如有名额还必须通过摇号才行。小学升初中时,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外来工子女要通过电脑派位才能进公办校读初中,但这种方式的名额也是有限的。而初中升高中的情况则是,无论中考分数多高,想要进一中、双十等名校就读,都得交高额的择校费。

  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博导郑若玲分析说,这样的现象在其他地方也同样存在,因为教育资源的配置是根据当地学生的情况划拨的,外来学生就读如同挤占了本地教育资源,所以众多地方的学校都有不同程度向本地生源学生倾斜的政策。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高差距超10倍

  “外来人员落户厦门后,在社会保险、就业培训、低保等方面,将可享受到厦门的一系列优惠政策。”昨日,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士直言,这某种程度上算是“厦门待遇”。

  据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外来人员落户厦门后,受影响比较大的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方面。失业保险方面,两者差别不大。而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前本市户口人员和外来人员目前则基本统一。

  以2010年7月-2011年6月年度的社会保险缴交标准为例。养老保险方面,厦门本市城镇职工一般以月社平工资的60%(即1822.80元)为缴费基数,最高可以月社平工资的3倍(即9114.00元)为基数进行缴交。而外来人员一般按最低工资标准900元的基数缴交。缴费比例方面,厦门城镇职工的比例为22%,外来人员缴费比例为16%。其中,厦门城镇职工单位为他们支付的缴费比例为14%,而外来人员单位支付比例,岛内为8%,岛外仅为6%。

  这意味着,外来人员落户厦门后,不仅缴费的基数增加了,单位为他们支付的比例也高了,这将使他们的养老更有保障。

  医疗保险单位缴交部分最多差近600元

  同样以2010年7月-2011年6月年度的社会保险缴交标准为例。

  医疗保险方面,厦门城镇职工的缴费基数以1822.80-9114.00元为参照标准,而外来人员的缴费基数限定为1822.80元。缴费比例也存在较大差别,前者比例为9%,后者为5%。

  其中,单位支付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厦门城镇职工为7%,外来人员仅为3%。这意味着,外来人员落户厦门后,每个月单位为其缴交的医保至少可多出70多元,多的话则可多出近600元。医保缴费标准的提高,同时也意味着看病报销比例的提高。尤其是碰到大病的话,其保障程度更高。(记者 房舒)

(责任编辑:new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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