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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检察院“举报周”接访 访者必须证明身份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6月23日09:15

  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杨通讯员/林俊杰)昨日是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开始的第二天,记者上午来到广东省检察院“举报接访大厅”,看到那里人来人往,很多“举报人”坐在座位上排队等候接访。检察长接访室则是大门紧闭,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正在里面听取来人的举报。

  记者从来访登记处了解到,“举报宣传周”首日,全省各地60名“举报人”来到了省检察院“举报”。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往的宣传周,前3天来访的人是最多的。据她回忆,省检“举报宣传周”的历史上还曾经有过500多名群众集体上访举报的事情。

  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99%的来访者都需要登记身份证,证明自己的身份,只有在举报人强烈要求匿名举报而检察院同意的情况下才允许不登记。

  至于对“举报人”进行保护的问题,她告诉记者,省检察院有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工作方案保证“保密”,正因此,群众的举报热情才会不断高涨。

  “但其实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将近八成不属于省检察院的管辖范围。”省检察院一名参与接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说,作为省最高级别的检察院,省检主要负责受理副厅级以上干部的腐败、不服省高院判决等较高级别大案要案的举报。

  因此,举报人反映的基层官员腐败问题,以及一般的民事、刑事申诉,省检察院将会按照国家的规定把案件下放到相应级别的检察院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受理。

  该工作人员也坦言,案件被下放后,的确也发生过被举报人本系统的部门泄露举报信息的事情,对此,省检察院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他表示,对于这类行为,省检察院还将加大打击力度。

(责任编辑:news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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