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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发布56个部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全文)

来源:国家审计署
2010年06月23日20:55

  56个部门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目 录

  1.外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教育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科学技术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6.公安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7.财政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8.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9.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0.交通运输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1.商务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2.文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3.卫生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4.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5.审计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7.海关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8.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19.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国家新闻出版总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2.国家旅游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3.国家宗教事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4.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5.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6.中国科学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7.中国工程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8.中国气象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9.中国银行(3.55,-0.03,-0.84%)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3.国家档案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4.国家信访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5.国家粮食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6.国家外国专家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7.国家测绘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8.国家邮政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9.国家文物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1.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2.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3.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4.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5.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6.中共中央党校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7.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8.光明日报社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49.中华全国总工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0.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1.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2.中国作家协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4.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5.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56.中国宋庆龄基金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附:类级预算科目说明

  外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2月至4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逐步提高;能够量入为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14 115.71万元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2009年,外交部有14个项目超预算支出14 115.71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以前年度财政拨款项目结余,这些结余资金及支出安排均未编入当年部门预算。

  (二)新闻领事中心开办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低,造成经费连续两年结余。

  2009年,外交部在新闻领事中心开办费项目上年结余500万元的情况下,又为其安排预算5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19.58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23.92%。至2009年底,该项目预算资金累计结余880.42万元。

  (三)扩大范围支出314.17万元。

  2009年,外交部在领事办公成本专项预算支出中,列支了不属于该专项范围的制证中心购置设备等支出共计314.17万元。

  (四)因私护照购置项目支出200万元在“暂付款”科目挂账。

  2009年,外交部因私护照购置项目预算安排动用上年结余1000万元。由于上年结余实际仅有800万元,外交部将用其他资金安排的200万元支出未列为预算支出,而是在“暂付款”科目挂账,影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五)未按规定及时解缴14个驻外机构的规费收入。

  抽查20个驻外机构发现,外交部2009年解缴14个驻外机构的规费收入共84 747.31万元,比规定时间滞后1至2个季度。

  (六)47个已完工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截至2009年底,外交部已完工的47个基建项目,总投资为5.27亿元,均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的问题,要求今后编报预算时统筹安排使用结余资金;对新闻领事中心开办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要求抓紧组织执行项目预算;对扩大范围支出、因私护照购置项目支出在“暂付款”科目挂账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未按规定及时解缴驻外机构规费收入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缴纳;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抓紧办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交部应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按照预算支出范围使用资金;进一步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外交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交部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新闻领事中心开办费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正抓紧项目落实;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提出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按预算申报内容和项目范围安排支出;对因私护照购置项目支出在“暂付款”科目挂账的问题,正在与有关部门协商增加专项额度;对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的问题,正在加快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尽早办理竣工决算。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改革委)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宏观经济研究所等1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2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列支本级行政单位人员津贴补贴660万元,未计入本级支出。

  2009年11月至12月,发展改革委用11家所属单位上缴款660万元发放委机关在职人员津贴补贴,在会计记账时直接列作机关服务中心事业支出,未计入委本级支出。

  (二)以拨代支导致多计项目支出170.1万元。

  2009年12月,发展改革委在向所属价格监测中心拨付委托培训项目经费170.1万元时,直接列作了支出,至年底,上述资金实际全部未支出。

  (三)未将发展改革委经贸司承担的课题经费55万元纳入委本级财务核算。

  2006年至2009年,经贸司在承担由海关总署立项的3个课题时,将55万元课题经费付给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代管。至2009年底,经贸司直接在该所从课题经费中报销办公用品、劳务费等支出45.26万元,代管单位扣收管理费1万元。

  (四)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能源研究所通过“其他应付款”、“合同预收款”等往来科目核算部分课题经费收支,造成少计收入7218.26万元、少计支出5838.58万元。

  2.至2009年底,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将已于2005年完工的项目结余资金26.31万元、已结题的课题经费结余49.93万元、文印室历年收入结余13.67万元和纠纷索赔款10.44万元,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未及时清理或结转,造成少计年初结余100.35万元。

  3.2008年以来,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未经批准对外出租部分房屋和场地,至2009年底收到租金共117万元。

  4.所属价格监测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国土研究所、综合运输研究所等5家单位2009年的课题经费支出原始凭证中,有49张虚假发票,金额46.9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在机关服务中心列支行政单位人员津贴补贴、项目经费以拨代支的问题,要求及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课题经费委托外单位代管的问题,要求纳入委本级财务统一核算;对所属能源研究所少计收支的问题,要求及时确认收支,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收入挂账、未经批准出租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及时确认收支,将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并补办固定资产出租报批手续;对所属单位使用假发票的问题,要求加强财务监管,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改革委应合理安排项目预算的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与监督,规范科研单位课题经费的财务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发展改革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在机关服务中心列支行政单位人员津贴补贴、项目经费以拨代支的问题,提出将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管理,并调整了账目和报表;对课题经费委托外单位代管的问题,提出将加强课题收入管理;对能源研究所少计收支的问题,已调整了账目;对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收入挂账、未经批准对外出租固定资产的问题,已调整了账目,近期将补办固定资产出租报批手续;对所属单位使用假发票的问题,提出将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

  教育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教育电视台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直属高校预算执行情况工作简报制度和约谈制度,逐步落实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与预算挂钩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项目预算120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教育部2009年部门预算中,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等6个项目的支出共120亿元年初未细化到具体项目。2009年9月至11月,教育部才逐步细化项目,并报经财政部批复后下达到执行单位。

  (二)未经批准超计划投资398.48万元。

  按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的批复,教育部机关办公楼和业务楼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计划总投资为5800万元,但实际完成投资6198.48万元,超出计划398.48万元。

  (三)重复安排项目经费80万元。

  2008年12月,教育部在已拨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万种新教材建设项目经费80万元的情况下,又向该会下达并拨付该项目预算资金80万元,重复安排的资金一直滞留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四)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和中国农业大学等单位通过虚列会议费、学生劳务费、实验费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2190.20万元,用于发放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等。

  2.2008年至2009年,所属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中央电教馆、中国农业大学等单位扩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在财政专项资金中计提管理费、列支房租等与项目开支内容无关的费用643.51万元。

  3.2008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教育电视台未经批准动用西部教育专项结余资金642.38万元,列支人员薪酬、办公经费等与本项目无关的支出;2009年,中国教育电视台向部分负责人员发放特别贡献奖23.77万元,全部用假发票或与规定不符的婚宴餐费、亲属的机票等报账。

  4.2009年,所属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未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以业务楼名义购建了两栋大楼,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3.5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近70%。

  5.2009年,所属中国农业大学和北京科技大学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自定收费标准,分别收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学费3576.88万元和1157.82万元。

  6.2009年,所属中央电教馆未经批准,将部分办公用房出租,且房租收入72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按规定细化预算;对未经批准超计划投资的问题,要求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对重复拨付预算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套取和违规使用的资金余额,调整账目和报表;对部分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扩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中国教育电视台未经批准动用西部教育专项结余资金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未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以业务楼名义购置办公用房的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对中国教育电视台使用虚假票据报账的问题,要求该台清退所报销的费用;对未经批准收取学费和出租办公用房的问题,要求履行报批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教育部应强化预算约束,逐步完善内部管理与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的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教育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育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的问题,已采取措施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对未经批准超计划投资的问题,已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报批;对重复拨付项目经费的问题,已全额追回;对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开展了清退工作,目前已追回了375万元;对所属单位和直属高校扩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中国教育电视台未经批准动用西部教育专项结余资金的问题,有关单位已调整了账目和报表;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业务楼名义购置办公楼的问题,已与主管部门沟通,研究采取整改措施;对中国教育电视台以虚假票据报账的问题,已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违规报销的资金;对中国农业大学和北京科技大学未经批准收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的问题,正在研究整改措施,将待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细则出台后进一步规范;对中央电教馆未经批准出租办公用房的问题,正在履行资产出租报批手续,并规范收入管理。

  科学技术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科技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科技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有198 417.5万元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科技部归口管理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2009年预算中,有198 417.5万元年初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影响当年资金使用和预算执行进度。

  (二)部分项目经费安排超过实际需求,造成资金结余85.74万元。

  科技部2007年安排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经费50万元和“区域科技发展研究及专项过程管理”项目工作经费60万元,至2009年底项目完成时,仅支出24.26万元,结余85.74万元。

  (三)负责组织实施的经费预算为19199万元的项目未按规定签订任务合同书和课题预算书。

  至2009年底,科技部2007年批复启动的“新一代国家空中交通管理系统”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研究任务也基本完成,但该项目的15个课题均未签订任务合同书和课题预算书,课题承担单位还在课题经费中超预算列支管理费159.99万元。

  (四)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国家遥感中心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180.08万元;所属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358.60万元。

  2.2009年,所属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未按规定将收取的研究生学费和住宿费65.38万元上缴财政专户,而是直接作为经营收入核算。

  3.截至2009年底,所属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仍将2005年底已完结课题的净结余420万元、2007年底前完成的项目结余等45.06万元,挂在往来账未清理;另有按协议应于2007年初收到的国有资产转让款73.47万元,仍未收回。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年初项目预算未细化的问题,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对安排的预算资金超过实际需求的问题,要求追回有关款项,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未及时签订课题任务合同书和课题预算书的问题,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尽快签订课题任务合同书和课题预算书,并追回超预算支出的财政专项资金;对所属单位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要求纠正违规行为,并将收入上缴财政;对资金结余和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要求及时予以清理,并将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统筹使用;对国有资产转让收入未收回的问题,要求尽快收回。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科技部应加强和改进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预算,规范科研课题预算编报,及时清理部内各项财政结余资金,并按规定统筹用于重点项目支出,切实发挥科技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科技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责成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时间表,认真纠正和整改。有关整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中。

  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教育与考试中心等9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制定和完善了项目经费核算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部本级预算中编列非所属单位项目预算1750万元。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部本级预算中编列非所属单位中国电子商会的“电子市场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等4个项目预算共计1750万元。

  (二)为所属经费自理单位编制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2057.64万元。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为所属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等7家经费自理单位编报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2057.64万元。

  (三)未经批准调整基本支出预算130万元。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未经财政部批准,自行将事业费基本支出预算130万元,调整下达给所属经费自理单位教育与考试中心。

  (四)以拨代支项目资金2.54亿元。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将“车辆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等85个项目协议委托相关单位承担时,未按进度付款,而是将项目经费共计2.54亿元一次性支付给承担单位,并在会计记账时直接计作支出。

  (五)扩大范围支出682.38万元。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用公用经费弥补人员经费超预算支出276.87万元;用“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专项经费弥补其他项目超预算支出405.51万元。

  (六)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8年5月至2009年6月,所属教育与考试中心以“科研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名义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并经发展改革委批复,计划投资1645万元(含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购建科研办公用房和设备等。但该中心的职能、内设机构及人员状况均与科研无关。2009年,该中心已支付上述办公用房购建款899.7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80万元。

  2.2009年,所属北京理工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高技术研究专项预算中,编列了17个基本建设项目预算2.2亿元。

  3.2009年,所属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在无预算安排的情况下,将12个项目以前年度结余资金4256.63万元(其中1483.29万元为净结余)用于项目支出。

  4.2008年至2009年,所属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在部分项目支出中列支办公用品、在职人员劳务和非项目用设备款等支出,共计622.49万元。

  5.2007年至2009年,所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收受两家工程承担单位提供的12张假发票入账,票面金额共计433.51万元。

  6.至2009年底,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等单位的投资收益和租金收入3.95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该所还以“日用品”和“会议费”等发票报销发给职工的购物卡支出40.36万元。

  7.至2009年底,所属北京理工大学有6个应于2006年或2007年结题的项目,财政拨款预算共计972万元,均未验收和结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本级预算中编报非所属单位项目预算、编制所属经费自理单位基本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未经批准调整预算、以拨代支项目资金、扩大范围支出等5个问题,要求今后规范预算编报,严格按预算执行,按进度支付资金;对以科研项目名义申报财政预算购建办公楼的问题,要求商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调减相关单位2010年投资计划和项目预算;对高技术研究专项预算中编列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动用专项资金上年结余未编报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规范预算编报;对扩大科研项目支出范围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收受假发票入账核算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索取真实的发票入账核算;对部分单位投资收益和资产出租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及时收取投资收益和租金并纳入预算管理,调整账目和报表;对部分项目未及时验收和结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准备项目验收工作和办理结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监管,进一步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视,及时纠正和整改。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已将发放给全体职工的39.36万元调整到职工福利费中,并代扣了个人所得税,将发放的劳务费1万元全部退回;将投资收益和办公用房租金共计5030.83万元收回入账。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公安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公安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公安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5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公安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09年,公安部在基本支出中列支114.87万元,用于“绿化基地改造”和“公安部新办公大楼工程九层屋顶花园绿化工程”项目支出。

  (二)收入143.37万元和资产1542.72万元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

  至2009年底,公安部内部司局归口管理的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委员会的收支,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账簿统一核算,收支余额为143.37万元;公安部原机关事务管理局于1991年购入的原值为1542.72万元的办公用房,也未在固定资产账上反映。

  (三)接受不符规定的发票报销工程款1877.49万元。

  2006年和2009年,公安部两次收到“丰台住宅楼”项目负责人提供的开票单位与发票领购单位不符的发票,并据此报销工程结算款1804.49万元;2009年,公安部收到“应急储备物资仓库中央直属总库室外土石方工程”项目负责人提供的开票单位与发票领购单位不符的发票1张,并据此报销工程结算款73万元。

  (四)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09年底,所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等2044.43万元未及时上缴;2009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往来账中核算科研经费、系部经费等收支,造成少计收入1783.9万元和支出1744.8万元;将尚未支付的招待费115.07万元计作了支出。

  2.2009年,所属物证鉴定中心、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在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列支公共管理等费用78.98万元。

  3.2009年,所属物证鉴定中心在往来账中核算所属全国刑事技术标委会的收入11万元和支出18.7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对收入和资产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的问题,要求纳入本级账簿核算,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对接受开票单位与发票领购单位不符的发票报销工程款的问题,要求更换为合规发票;对少计收支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调整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公安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资产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同时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安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部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责成相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已召集相关单位查找原始资料,协商整改办法;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公安部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已调整了部分账目。对少计收支的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已调整了账目。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财政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财政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财政科学研究所等1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财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本部门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55 571.49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84 525.01万元;财政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19 293.1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 36 278.3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财政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108 987.20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70.0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26848.39万元。上述问题对财政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规章制度,强化了内部管理与控制,较好地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危旧房改建项目进展缓慢,预算资金闲置5066.63万元。

  截至2009年底,财政部2006年以来安排的三里河二区一号办公业务用房危旧房改造资金累计5477万元,实际仅支出410.37万元,主要用于工程的勘察、设计和咨询等前期费用,其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尚未得到批复。

  (二)项目预算7985.81万元年初未细化。

  财政部2009年部门预算中,“公务员培训项目经费”、“专项检查费”等5个项目总额7985.81万元的支出预算未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而是在年度执行中通过追加预算的方式分配给所属单位。

  (三)部分项目预算申报不规范,涉及金额6522.78万元。

  财政部200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中,有11个项目无申报文本,涉及金额2947.20万元;追加的投资评审中心业务费、治理“小金库”专项等6个项目预算共计3575.58万元,未履行相应申报程序和填写项目申报书、预算明细表、可行性报告等资料。

  (四)决算(草案)中未调整重复事项,多计收支各100万元。

  2009年,财政部办公厅拨给部离退休干部局老干部活动经费100万元,列入了部本级决算收支;部离退休干部局上报的决算收支中也包括上述收支事项。但办公厅在汇总部门决算时将其重复列报,造成多计收入和支出各100万元。

  (五)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所属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向山东山大鸥玛有限公司支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技术服务费共104.80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2.所属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在2009年度基本支出预算中,编列了300万元农村财会培训经费项目支出。

  3.所属投资评审中心将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396.33万元、从事业费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结余198.85万元在往来账中核算,均未在200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中反映。

  4.2009年,所属离退休干部局将工会拨来的伙食补贴款285.84万元和发放的伙食补贴314.79万元在往来账中核算,导致少计其他收入和支出。

  5.所属财政科学研究所在决算报表中,将本应列入项目支出的所外委托课题支出1015.94万元和结余1277.47万元,列入了基本支出和基本支出结余。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危旧房改建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要求商发展改革委尽快批复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尽早施工;对项目预算年初未细化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细化预算编制;对部分项目预算申报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对决算(草案)中未调整重复事项多计收支的问题,要求予以调整;对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责成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严格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项目支出编入基本支出预算的问题,要求责成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严格按规定编制预算;对投资评审中心未按规定在决算中填列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和事业结余、离退休干部局在往来账款核算补贴款少计收支、财政科学研究所将应列项目支出和项目结余的所外课题分别列入基本支出和基本支出结余的问题,要求责成各所属单位予以调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财政部应切实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编制基本支出预算,严格按规定程序申报项目预算,完善项目文本,增强项目预算的规范性,并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要求部属各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并针对审计反映出的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健全制度。目前,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对危旧房改建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正在积极协商发展改革委尽快批复该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对部分项目预算申报不规范的问题,在编制2010年部门预算时,已对部门预算中全部项目预算填写了项目文本;对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项目支出编入基本支出预算的问题,编报以后年度预算时,将培训经费从基本支出预算调整为项目支出预算;对投资评审中心未按规定在决算中填列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和事业结余、离退休干部局在往来账款核算补贴款少计收支、财政科学研究所将应列项目支出和项目结余的所外课题分别列入基本支出和基本支出结余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加强对往来账款的分析与清理,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财政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财政部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等1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88 487.57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全部为财政拨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81 587.8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899.7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05 465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55.9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492.39万元,其中2009年1295.80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23%;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0 793.2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469.57万元。上述问题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动用以前年度其他收入结余500万元未纳入预算安排。

  2009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无预算安排的情况下,将本级以前年度其他收入结余资金500万元,用于补助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的水电系统改造项目支出。

  (二)调整超预算支出533.61万元,造成会计核算不准确。

  为使账面反映的项目收支平衡,2009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部分项目的超预算支出533.61万元调整到其他项目和基本支出中列支,或在往来科目挂账,造成会计核算不够准确。

  (三)少计公用经费支出154.18万元。

  2009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应在公用经费中列支的会议费支出154.18万元调至暂付款科目挂账,造成少计公用经费支出。

  (四)使用不合规定票据报账1915.26万元。

  1.2006年至200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不合规定的发票11张,报账金额合计258.31万元,其中2009年156.29万元;开票单位与实际收款单位不一致的发票报账金额合计1493.82万元,其中2009年195.85万元。

  2.所属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和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虚假发票报账金额合计163.13万元,其中2009年155.99万元。

  (五)2006年至2008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举办中国社会保障论坛中,向12家单位收取赞助费共计3190.6万元。

  (六)投资7846万元的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中国—欧盟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项目投资7846万元,于2008年7月建成并交付使用,但至审计时仍未办理竣工决算,也未进行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和会计核算。此外,配套工程的投资约2800万元全部由承建的建筑公司垫支。

  (七)所属单位存在的其他问题。

  1.2009年,所属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取得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629.84万元,仅上缴国库922.19万元,其余707.65万元直接作为本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

  2.所属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一直未将其取得的中介机构管理费收入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在2007年预算执行审计指出这一问题

  后,该中心未进行整改,且账外资金数额进一步扩大。截至2009年底,已达3616.64万元。

  3.2004年7月至2009年底,受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办委托承担社会保障(个人)卡COS(卡内操作系统)检测和读写器检测等两项行政许可项目的所属公司,违规从中收取检测费247.5万元,其中2009年收取126万元。

  4.2006年至2009年,所属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以支付西山分中心工程款等名义开出金额共计77.57万元的支票12张,未进行会计核算;购买家具、电器等用于西山分中心装修改造,形成固定资产392万元,既未进行会计核算,也未进行实物登记。

  5.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联席会议在2004年和2005年间向14家企业收取前台技术服务商认证入围费共计700万元,除用于技术维护支出20万元外,余额680万元一直未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账内核算,而是委托北京一家公司进行日常核算和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调整预算等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发票报账中的问题,要求进行核查并予以纠正;对赞助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并对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登记与会计核算;对收取的费用未纳入部门账内核算的问题,要求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违规进行行政许可项目收费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停止指定企业进行社会保障(个人)卡COS和读写器检测并收费的做法;对所属单位会计核算不完整的问题,要求补记相关会计账目,对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点,纳入实物、财务账内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统筹安排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追踪问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务基础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积极组织进行整改。对动用以前年度结余和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已作调账处理,今后将严格按预算管理规定执行;对发票报账中的问题,已清理收回部分资金,索取真实发票更换了部分假发票;对违规收取赞助费的问题,已按审计处理意见整改;对未按规定及时办理项目竣工决算的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按规定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做好实物登记和会计核算;对少计公用经费支出的问题,正在调整账目和报表,委托企业管理的入围费已收回,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的账外资金已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406 353.15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243 411.05万元;环境保护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67 9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11 169.2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38 374.1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环境保护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349 406.61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8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165.11万元,其中2009年1842.50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0.53%;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19 713.65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44 557.56万元。上述问题对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扩大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覆盖范围,部门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为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申请财政资金545万元。

  2009年,环境保护部以环境权益维护项目的名义,为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申请并获得财政资金545万元,至年底已拨给该会200万元。

  (二)多报公用经费预算157.23万元。

  2008年,环境保护部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尚未批复所属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按报送审批的编制数为其编报了预算。由于实际批复的编制数比报送数少,造成多报公用经费预算157.23万元。

  (三)收入731.5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2009年,环境保护部牵头主办在华召开的两次国际会议时,会议收入731.50万元由承担会议业务的公司核算,未纳入预算管理,收支结余共计656.4万元也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

  (四)部分所属单位收费及资金管理不够严格和规范。

  1.2006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以技术服务费名义向生产企业收取自动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费用1508.62万元。

  2.所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规划院和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等5家事业单位违反规定,以独立技术服务机构的身份取得资质并承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业务。2008年至2009年共编制2087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收取费用38 631.05万元。

  3.2009年,所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承接75份生态类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合同,合同约定收费总额3075.70万元,至审计时已收到2262.68万元。

  4.2007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委托中国石油(10.77,0.01,0.09%)和化学工业协会承担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核算项目,并拨付资金875万元,但由于监管不到位,被该协会套取238.80万元。

  5.2009年,所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项目中列支315.50万元,用于发放与项目无关人员的劳务费及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6.2008年12月,所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尚未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先通过虚列支出将15 576.5万元专项资金拨付给地方监测站,2009年确定中标单位后,再通知各监测站按合同进度向中标单位支付,至2009年底仍有7928.55万元存留在各监测站。

  7.所属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实施的总投资额为2981.78万元的水环境过程模拟实验室建设项目,由于可行性论证不充分,至2009年底,实验室改造面积未确定、初步设计未完成,已下达的1800万元投资计划仅完成投资7万元。

  (五)部分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涉及金额1720万元。

  1.2009年,所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采购8台水质VOC自动在线监测仪时,北京晟德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既非设备制造商也非设备代理商却以920万元的价格中标,其所提供的8台设备实际是委托其他公司代理进口的含税价为590.59万元的产品。

  2.2007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未按规定公开招标,以单一来源方式与北京晟德瑞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金额共计521万元的采购合同;在尚未获得单一来源采购批复的情况下,与有关单位签订了总额为154万元的卫星遥感影像采购合同。

  3.2008年,所属环境规划院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将合同金额125万元的研究项目直接委托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承担。

  此外,所属卫星环境应用中心2008年在工程招标过程中,金额188.58万元的合同被投标人以串通投标方式中标获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为非财政拨款预算单位申请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加强对已拨付资金的监督管理,其余的资金商财政部研究解决;对多报公用经费的问题,要求将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多获得的经费收回,商财政部处理;对召开国际会议收入未统一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要求将会议收支结余收回,上缴财政或商财政部处理;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未经许可收费的问题,要求停止收费行为,确需收费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违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问题,要求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加快推进环评机构改革;对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无资质承接生态类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编制业务的问题,要求今后予以纠正;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监管不力致使财政资金被套取的问题,要求收回并上缴中央财政;对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虚列支出导致财政资金滞留在地方监测站的问题,要求责成监测总站加强对已拨付到地方监测站资金的监管,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对水环境过程模拟实验室建设项目进展缓慢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做好基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与审核工作,合理安排项目预算,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部分所属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有关项目的监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环境保护部应提高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程度,加强不同项目之间、不同承担单位之间项目安排的统筹协调,避免财政资金重复投入和损失浪费;加强委托业务成果管理,强化对政府采购尤其是所属单位以非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审查和监督,并严格责任追究。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环境保护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编报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预算执行。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监管不力致使财政资金被套取的问题,被套取资金已追回。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环境保护部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交通运输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交通运输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规划研究院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交通运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4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交通运输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注重提高预算执行水平,组织开展对本部门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自查自纠,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主管部门批复要求,组织和实施本单位预算。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范围安排专项资金3388万元。

  2008年和2009年,交通运输部在安排港口建设费前期工作费和车购税资金前期工作费支出时,有80个项目不属于两个专项的范围,涉及金额3388万元,其中2008年1100万元,2009年2288万元。

  (二)所属规划研究院套取和挪用项目资金2775.91万元。

  1.2001年至2009年,该院利用虚假发票报账等方式,从项目经费中套取资金1491万元在法定账簿外核算,至审计时已支出127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奖金、福利和送礼等。

  2.2008年和2009年,该院将1284.91万元项目经费挪用于其他项目或事项,其中2008年194.25万元,2009年1090.66万元。

  (三)代征代管单位欠缴港口建设费12.85亿元。

  截至2009年底,18家港口建设费代征代管单位已收取的港口建设费有12.85亿元未上缴交通运输部。

  (四)所属部分海事局存在的问题。

  1.2009年,黑龙江海事局所属黑河海事局用虚假发票列支办公楼维修工程款35.78万元。

  2.长江海事局所属长江芜湖通信管理局,在2008年申报搬迁工程房屋购置项目预算时,未如实上报有关地方已向其支付拆迁补偿款的情况,又从港口建设费中套取拆迁补偿款260.06万元,尚未使用;所属长江引航中心在2009年将已完工项目当作在建项目申报,获得港口建设费818.62万元,用于冲减以前年度建房支出。

  3.2008年,天津海事局大连航标处未将取得的服务收入152.13万元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全部用于发放职工奖金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范围安排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交通运输部严格审批,不得擅自超范围安排项目;对规划研究院套取和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对代征代管单位欠缴港口建设费的问题,要求及时追缴;对部分海事局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要求追回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交通运输部应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交通运输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坚持边审计边整改,积极从体制和政策方面研究解决问题。对代征代管单位欠缴港口建设费的问题,已与财政部联合提请对港口建设费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且正在修订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规划研究院套取资金在法定账簿外核算的问题,已组成调查组立案调查,对有关责任人作了免职处理,并要求该院研究建立强化内控的长效机制。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商务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商务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等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商务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不断强化内部审计,在规范援外预算项目管理和下属单位财务管理等方面出台了多项规章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将本级收入5113.79万元存放在所属单位。

  截至2009年底,商务部将收取的房屋拆迁补偿款1363.34万元和委托代收代管的部分结转工程款、供暖费等3750.45万元,分别存放在所属机关服务局及该局下属鑫扬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使用,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账户核算管理。

  (二)未经批准出租房屋,租金收入2594.72万元放在所属单位使用。

  2008年至2009年,商务部未经批准将部分房产交由所属单位对外出租,租金收入2594.72万元由所属单位用于发放人员工资和日常开支等。

  (三)未报经审批自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涉及项目预算2000万元。

  为保持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的连续性,商务部在未报财政部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变更“生猪屠宰管理及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监测项目”的政府采购方式,2009年继续将项目委托给以前年度的承包单位,涉及项目预算2000万元。

  (四)驻外机构已完工馆舍改造项目竣工决算核批不及时,造成固定资产8956.86万元未入账。

  由于商务部未及时核批项目竣工决算,截至审计时,6个所属驻外经商处馆舍修缮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8956.86万元,未计入各机构账目。

  (五)以拨代支导致多计支出618.53万元。

  2009年,商务部在向所属单位拨付两个项目资金时,直接列作了支出。截至审计时,“机关大院安防设施及人员考勤、车辆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资金547.32万元,全部结存在所属机关服务局;“输韩劳务派遣项目”资金80万元,实际仅支出8.79万元,其余71.21万元结存在所属国际经济合作中心。上述情况,导致多计支出618.53万元。

  (六)未充分了解受援国需求造成损失269.38万元。

  由于未充分了解受援国需求,商务部2007年提供的一批对外援助物资不符合相关要求,只得在2009年重新安排此项预算,造成损失269.38万元。

  (七)滞缴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收入问题长期未解决。

  按规定,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收入应在3日内全额就地上缴中央金库。但商务部长期存在滞缴的现象,2009年平均每25天上缴1次,晚于规定时间22天,最长间隔时间达55天。

  (八)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由于相关会计资料散失,所属培训中心2007年将接收的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职工子弟学校固定资产按1元入账,但据该校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该校总投资额为9372.26万元。

  2.2009年6月,所属培训中心承担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管理官员培训配套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实际完成的投资额比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概算超出5029.36万元,超概算比例34.24%。

  3.至审计时,所属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08年承担的“重要商品预测信息用房建设”项目仍未开工,预算拨款1970万元闲置。

  4.所属机关服务局在编制2009年度决算报表时,未将4个内设部门纳入,少计资产2021.14万元。

  5.2008年至2009年,机关服务局下属鑫扬物业公司在材料采购支出中,由于审核不严格,接受了材料供应商提供的23张虚假发票,金额合计29.8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本级收入存放在所属单位的问题,要求将资金收回统一核算管理,并纳入部门预决算。对未经批准出租房屋的问题,要求将出租事项报财政部备案。对未报审批自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部分驻外机构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要求督促相关驻外经商处对馆舍购建修缮项目进行清理,准确核算项目支出,项目竣工后及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以拨代支的问题,要求将余额纳入部门年度预决算。对未充分了解受援国需求造成损失的问题,要求加强援外物资管理基础工作,完善现行制度,尽可能安排受援国直接受援单位参与相关前期工作,减少和防止此类损失。对滞缴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收入的问题,要求商有关部门尽早修订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该项收入的征缴方式和时限。对培训中心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补计固定资产。对培训中心承担项目完成投资额超概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承担项目未开工造成财政资金闲置的问题,要求责成该院重新申报项目。对机关服务局2009年度决算报表编报范围不完整的问题,要求责成机关服务局将漏计项目纳入年度决算报表。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要求更换为真实发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商务部应加强预算、资产和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并加大对驻外机构和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对本级收入存放在所属单位和未经批准出租房屋的问题,正将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决算,并向有关部门补办出租房屋报批手续。对未报审批自行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问题,正在论证该项目2010年度执行计划,按规定就变更该项目政府采购方式履行报批程序。对部分驻外机构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相关驻外经商处正按商务部要求,加大对馆舍构建修缮项目的清理力度,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并登记入账。对预算资金以拨代支的问题,将尽快与财政部协商调整相关事项。对未充分了解受援国需求造成损失的问题,提出将尽可能加强对受援国直接受援单位需求的调查研究,完善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援外物资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对滞缴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收入的问题,正商财政部门抓紧解决该项收入征缴中的问题。对培训中心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该中心正在履行账务处理程序,补计固定资产。对培训中心承担项目完成投资额超概算的问题,该中心提出今后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承担项目未开工造成财政资金闲置的问题,该院已重新申报项目,并编制项目实施计划,计划项目期为2010年到2011年。对机关服务局2009年度决算报表编报范围不完整的问题,已将所属部门纳入决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对接受虚假发票报账的问题,正联系开票单位,要求其重新提供真实发票。

  文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文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艺术研究院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文化部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540 114.74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343 224.33万元;文化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396 35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 143 756.7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文化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280 234.52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51.8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1 339.18万元,其中2009年11 055.75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3.95%;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38 052.49万元。上述问题对文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文化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和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动用上年结余8047.02万元未纳入预算安排。

  文化部在编报2009年度预算时,仅编列动用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等6个项目上年结余资金中的7500万元,但当年实际动用 15 547.02万元,比预算安排多8047.02万元。

  (二)项目预算9769.10万元未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

  文化部在编报2009年预算时,未将应由所属单位执行的中直院团演出场次补贴等5个项目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之后再以追加预算的形式逐次分配至中国歌剧舞剧院等所属单位。

  (三)扩大范围支出1578.76万元。

  1.2009年,文化部在中国文化走出去项目中列支496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项目中安排补助地方支出310万元。

  2.2009年,所属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在戏曲资源、民间文学数字化等项目中列支75.05万元,用于其他项目;中国艺术研究院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列支日常公用支出332.62万元,在中国与世界当代艺术对话研展系列工程项目中列支公用支出365.09万元。

  (四)项目资金285.43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核算。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自2003年起,以会议费、课题费等名义列支,先后将中宣部拨入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费等资金共计285.43万元转移至所属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代为核算,由文化科技司支配使用。至2009年底,支出共计258.35万元,其中会议费、课题费等支出222.37万元,劳务费和购买礼品等支出35.98万元。

  (五)以拨代支造成多计支出9474.99万元。

  2009年,文化部在向将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等4个项目的承担单位拨付专项资金18 743.97万元时,会计记账直接计作支出。这些资金当年实际支出9268.98万元,由此造成多计支出9474.99万元。

  (六)部门决算(草案)少计银行存款19 901.21万元。

  文化部2009年部门决算(草案)中,将所属17个独立驻外机构的银行存款共计19 901.21万元,计入了暂付款科目,造成少计银行存款。

  (七)所属单位使用和收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支出55.34万元。

  2009年,文化部所属3家单位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1129张不合规,其中: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报账的84张发票内容与实际经济业务不符,涉及金额9.44万元;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报账的1034张餐饮发票实际用于抵顶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午餐补助,涉及金额17.70万元;故宫博物院从代管部门活动经费中以办公用品、礼品等名义报账的11张发票,实际是购买给职工的购物卡,涉及金额28.2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动用上年结余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动用上年结余资金按规定编制预算;对项目预算未细化到项目执行单位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规定将项目预算细化到具体执行单位;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账目和报表;对项目资金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核算的问题,要求将资金余额纳入部本级核算,并相应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以拨代支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按照项目实际进度向所属单位拨付资金,同时确保决算真实反映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对部门决算(草案)少计银行存款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决算(草案);对部分单位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的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发票管理规定,纠正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报账的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加大财政结余资金统筹安排力度,细化项目预算,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文化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化部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所属中国艺术研究院已将263.71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文化科技司管理和使用的项目资金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核算的问题,已将27.08万元结余资金收回,纳入部本级统一管理和核算。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附表1:文化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文化部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卫生部2009年度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卫生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卫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卫生部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印刷费支出不合规。

  卫生部2009年在项目经费中多计印刷费支出12.6万元,留存在所属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年至2009年,所属中华医学会的印刷费支出293.62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的印刷费支出15.75万元管理不够规范。

  (二)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扩大范围支出181.77万元。

  2009年,该院从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181.77万元,用于研究生生活补贴支出。

  (三)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违规外拨基本科研业务费70万元。

  按规定,病原生物学研究所的基本科研业务费应用于支持本单位科研人员和团队的课题研究,但该所2009年向3个所外单位拨付基本科研业务费70万元。

  (四)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部分项目进展较慢。

  由于前期工作不充分,项目进展较慢,截至2009年底,妇幼保健中心2007年申报获得的30万元项目经费,仅支出6.2万元,结余23.8万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卫生部公报杂志社编辑部的聘用人员弄虚作假涉嫌骗取广告宣传费900余万元等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查处。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印刷费支出不合规的问题,要求收回多列资金,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所属单位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病原生物学研究所违规外拨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妇幼保健中心部分项目进展较慢的问题,要求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卫生部应进一步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监管,加大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卫生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卫生部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责成有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印刷费支出不合规的问题,已将多计的12.6万元全部收回,妇幼保健中心已修订对印刷业务的管理规定;对病原生物学研究所违规外拨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问题,该所已修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中国人民银行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总行和23个分支机构,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民银行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总行本级和上海总部、9个分行、2个营业管理部、20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和5个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人民银行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加强了财会体系建设,加大了对分支机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列支工资性支出及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 17 914.45万元。

  2009年,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23家分支机构在公用经费和行政事业经费中列支工资性支出16 870.59万元;昆明中心支行等8家分支机构提高开支标准或以购物卡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1043.86万元。

  (二)部分收支核算不够准确。

  2009年,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22家分支机构财务收支核算不够准确,其中少计收入8463.99万元、少计支出173.35万元、多计支出632.44万元。

  (三)有9488.13万元资金和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

  2009年,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等7家分支机构通过多计支出、少计收入等方式,将4619.47万元放在法定账簿外核算;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4家分支机构的4868.66万元固定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内核算。

  (四)结余资金22388.55万元核算和管理不合规。

  至2009年底,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等5家分支机构基建结余资金10 475.15万元、杭州分行等3家分支机构的其他结余资金11 913.4万元,会计核算和管理不合规。

  (五)接受虚假发票报账257.96万元。

  成都分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等分支机构作为报账凭证的发票中,有部分虚假发票,报账金额合计257.96万元。

  此外,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等部分分支机构还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固定资产被所属单位无偿使用等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列支工资性支出及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要求根据规定予以纠正,并调整账目;对少计和多计收支等会计核算不准确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账目;对账外资金和资产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账目,纳入账内核算管理;对结余资金管理和核算不合规以及虚假发票等问题,要求将有关资金纳入预算,调整账目,并严格发票审核工作;对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确保各项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和合规性;强化基建和专项支出管理,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高度重视,部分问题在审计期间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扩大范围列支工资性支出及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财务收支核算不实的问题,拟商财政部解决,并调整账目;对账外资金和资产的问题,已并入账内核算管理。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审计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0年1月至3月,审计署党组授权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对审计署办公厅管理的审计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署本级和所属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审计署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署本级和2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审计署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77 659.21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均为财政拨款;审计署办公厅编制的决算(草案)反映当年预算执行数为79 973.9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314.7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审计署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预算支出共计32 166.92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41.42%。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18.83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0.99%,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8988.18万元。上述问题对审计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具体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审计署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在坚持部门预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署内公开的基础上,积极推进预算分配原则公开;修订了机关及派出机构财务与外勤经费等管理办法,启用财务联网实时监控信息系统,定期开展内部审计,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支出94.06万元。

  2009年,审计署在审计外勤经费中列支32.65万元,用于弥补公用经费缺口;在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经费等两个项目中列支61.41万元,用于审计外勤经费等支出。

  (二)动用跨年执行项目的上年结转资金7593.27万元,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

  2009年,审计署共动用上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7663.27万元,用于金审工程等项目跨年度执行所发生的支出。其中,由于金审工程等项目预算2008年追加较晚,以及部分项目预算因延期支付等在2008年未能如期执行,有7593.27万元结转资金未列入2009年年初部门预算。

  (三)部门机动经费支出1180.6万元未报财政部备案。

  2009年,审计署本级和所属特派办共安排部门机动经费项目支出1180.6万元,支出情况未报财政部备案。

  (四)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

  1.2009年,为弥补法定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缺口,所属计算机技术中心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31.66万元;计算机技术中心和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在项目经费中分别列支基本支出62.17万元和55.4万元。此外,所属济南特派办在项目经费中列支75.54万元,用于弥补基本支出缺口。

  2.截至2009年底,所属审计干部培训中心于2006年底前收取的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考试报名费、教材款等余额198.52万元仍在往来款挂账,未及时进行清理。

  3.2009年,所属郑州特派办在向3家会计师事务所预付协议约定的外聘人员费用42万元时,会计记账全部计作了支出,至2009年底实际支付26.21万元,剩余15.79万元作为审计质量保证金在往来科目挂账处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今后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对动用上年结转资金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问题,要求今后加强项目结转资金预算编报工作;对动用部门机动费未向财政部备案问题,要求补办手续;对部分所属单位基本支出不足,占用项目经费问题,要求积极商财政部,妥善解决所属单位基本支出经费缺口,从源头上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对部分所属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所属单位财务管理,促进财务核算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署办公厅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批准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内容或改变使用范围,并修订了《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对动用上年结转资金未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的问题,要求各所属单位今后凡使用上年项目经费结转资金必须先编报部门预算;对动用部门机动经费未向财政部备案的问题,已下发文件要求各所属单位以后按时报送机动经费安排建议,汇总报财政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对部分所属单位基本支出占用项目经费的问题,已如实向财政部反映,并商财政部研究解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缺口。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已对往来款198.52万元进行了清理,调整了账目;济南特派办在2010年的预算中,已将公务费用全部列入了基本支出;郑州特派办已于2010年2月结清会计师事务所部分挂账的外聘经费支出,并取得发票。

  附表1:审计署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审计署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中国商业联合会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资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4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资委2009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68 233.27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其中财政拨款167 225.93万元;国资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63 069.4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163.8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国资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09年度预算支出共计 43 274.98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5.7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58.34万元,其中2009年843.26万元,占审计预算资金额的1.95%;账务记录等不规范问题金额3712.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金额121.28万元。上述问题对国资委2009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国资委200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范围支出123.54万元。

  2006年至2009年,国资委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购买办公设备和会议费等支出123.54万元。

  (二)预算编报不准确,涉及金额3019.04万元。

  2009年,国资委在编报收入预算时,将应计列为财政拨款收入的本级津贴补贴经费缺口预算3019.04万元,列入了“其他收入”预算,财政部予以批复。

  (三)少计收入336.13万元、支出92万元。

  截至2009年底,国资委仍将原国家经贸委2000年至2002年取得的各类专项款111.13万元、2007年和2008年取得的项目管理费225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已支出92万元),均在“暂存款”科目记账,由此造成少计收入336.13万元、支出92万元。

  (四)会议费超标准支出84.40万元。

  2009年8月,国资委办公厅在深圳主办了地方国资委负责人研讨会,会议支出100万元,超出标准84.40万元。

  (五)2006年12月,经国资委批复同意,所属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在合并原国家经贸委培训中心账务时,封存了部分资产、负债和净资产账簿,导致资产876.23万元、负债838.41万元、净资产37.82万元未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账内核算,也未在国资委部门决算中反映。

  (六)2009年9月,国资委在组织赴美国政府采购培训团过程中,由所属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负担了机关服务管理局4名工作人员的出国费用20.45万元。

  (七)所属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存在的问题。

  1.2009年,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在相关培训项目经费结余993.42万元的情况下,仍以培训经费存在缺口的名义向国资委申请并获得补助259.42万元。

  2.2009年,在企业教育网建设项目中,硬件设备和分站建设子项目预算共135万元,实际支出253.81万元,超预算支出118.81万元。

  3.将内设的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经费收支一直在往来科目中记账,造成决算报表少计收支。2009年,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收入61.37万元,支出49.07万元,年末余额为104.83万元。

  (八)所属中国商业联合会违规收费108.82万元、账外存放现金33万元。

  1.2009年12月,中国商业联合会违反奖励活动中不得向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收取费用的规定,在组织“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等3个奖项活动时,以会议费、会刊费、赞助费等名义向申报单位收费108.82万元。

  2.2008年7月以来,中国商业联合会科技质量部等内设机构采取隐瞒截留收入等方式,套取现金33万元,存放法定账簿外,用于发放劳务费等,至审计时余额为4.39万元。

  (九)所属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以拨代支多计支出72.55万元。

  2009年8月和12月,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以委托工作等名义,将协会本级的行政事业类项目经费114.48万元拨付其下属3个单位,并全部计作支出,截至年底在3个单位实际结余72.55万元。

  (十)所属2家单位存在用内容虚假的发票或单据报账的问题,涉及金额103.28万元。

  1.2008年1月至2009年9月,轻工机关服务中心及下属2家单位以“食品”、“保洁用品”、“会议费”等发票报账购买购物卡支出共计24.76万元。这些购物卡主要发放给该中心职工和关系单位人员。

  2.2005年至2009年底,中国经济出版社通过编造虚假人员及金额单据支取现金78.52万元,其中支付给国资委研究局等3个司局69.41万元,3个司局又以稿费、编审费的名义发放给国资委相关司局人员和记者。

  此外,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信息与市场部还存在发放奖金和劳务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账目和报表;对预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预算编报;对在往来科目核算收支的问题,要求尽快对往来款进行清理,调整账目和报表;对会议费超标的问题,要求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控制标准;对批准事业单位对划转资产的账簿违规封存的问题,要求将封存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并入培训中心账内,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向所属单位摊派出国费用的问题,要求将摊派的出国费用归还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调整账目和报表;对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多申请补助、超预算支出和少计收支的问题,要求退回多申请财政资金,调整账目和报表,并加强项目管理,项目执行过程中未经报批不得随意调剂资金;对中国商业联合会违规收费的问题,要求其将收费全部退回付款单位,调整账目;对所属单位多计支出的问题,要求其追回结余资金,调整账目和报表;对所属单位用内容虚假的发票或单据报账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收回被套取的资金余额,调整账目,今后加强对发票等原始单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资委应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细化预算并严格执行;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加强财务原始单据管理,遵守财经纪律。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资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资委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有关单位还对问题进行了通报。对扩大范围支出的问题,提出将归还资金至原渠道;对预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提出将避免此类问题再发生;对在往来科目核算收支的问题,将清理往来账务,正确核算收支;对会议费超标的问题,提出将加强对会议费的管理;对批准事业单位对划转资产的账簿违规进行封存的问题,将对封存资产等并账;对向所属单位摊派出国费用的问题,提出将归还出国费用;对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多申请补助、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将退回多报资金并加强项目管理;对中国商业联合会违规收费、账外存放现金的问题,该协会将退回全部收费,收回账外资金余额;对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多计支出的问题,该协会将追回资金余额;对所属单位用内容虚假的发票或单据报账的问题,国资委轻工机关服务中心已将问题进行了通报,其他相关单位将收回资金余额,调整账目。

  附表1:国资委2009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xls

  附表2:国资委2009年度重点审计的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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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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