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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主卖房后遇户籍难题 户口迁出后无处可落

来源:北京晚报
2010年06月27日18:28

  买房的急着给孩子上学落户 卖房的还没购买新房

  迁出的户口往哪儿落?

  本报讯(记者王琼)在向各级公安部门以及居委会咨询完户籍政策后,本市居民汪雾(化名)有些绝望了。他向本报打来求助说:“我卖完房子后,买房的大哥急着把孩子的户口落进来上学,可我家还没来得及买新房,户口迁出去却没地儿可落!”

  汪雾称,他的父母离异了,此前他和母亲、姥姥、姥爷居住在西城区北师大附近一幢建于1973年的老居民楼里。今年6月,他们将这套楼房卖给了一位外地男子,对方冲的就是这一带是学区房,将来孩子可以上西城区重点小学和中学,后来双方过了户,问题随之也来了:

  “要想去那所重点小学上学,户口必须落3年以上,人家孩子今年3岁了,实在是耽搁不起,可是我家还没来得及买新房,户口没地儿落,根本就迁不出去。”汪雾一脸沮丧地说,为此他不止一次咨询过辖区派出所和居委会,得到的答复是,在他家没有购买新房前,要想迁出户口,必须迁到直系亲属处。

  汪雾称,尽管他本人的户口可以暂时落到父亲名下,可是母亲、姥姥、姥爷在北京却没有直系亲属了,不可能跟着他落到父亲那里,毕竟双方已经离婚了。这让他全家不知道如何才好,“挑套新房需要时间不说,就算现在立马买了,要是期房还得等,就算是现房,要想办下房产证怎么着也得一年半以上,没有房产证,户口就没有地方可落”。

  汪雾说,他上网查询后发现,不少北京房主卖房后都遇到了同样的难题,尤其是像他这样的学区房,由此引发的纠纷比比皆是,甚至对簿公堂。对此,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相应的措施,帮助他这种“主观上想迁出户口,客观上却迁不出去的”房主,也减少二手房交易中不必要的纠纷。

  今天上午,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现行法律规定落户必须有住房证或者属于直系亲属,公安机关作为执法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因此像汪雾家这样卖了旧房没买新房,既没有新址,也没有直系亲属的情况,并不符合户口迁出后的落户条件,此外法律还规定户口不能迁出后没处可落“空挂”成“口袋户口”,因此汪雾一家只能维持现状,等待符合落户条件后,公安部门才能为其办理户口迁出后的落户。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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