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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豪每年捐款一百万 不如开征遗产税

来源:《观察与思考》杂志
2010年06月30日11:09

  亿万富豪每年捐款一百万

  不如开征遗产税

  ■福建福州 潘 勇

  无论从平均社会财富、发展慈善事业,还是从提倡劳动所得、增加国家收入的角度来说,开征遗产税都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近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成立仪式上,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提出,为推动公益事业发展,他倡议全国的亿万富豪应该每年捐款一百万,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责任底线。王振耀提出,现在也应当是中国的比尔•盖茨、巴菲特站出来的时候。

  王振耀院长提倡亿万富豪每年捐款一百万,正是源于比尔•盖茨和“股神”巴菲特从去年起,就积极呼吁亿万富翁们捐出一半财产用于慈善事业的做法。但从笔者看来,提倡亿万富豪每年捐款一百万,未必会得到富豪们普遍的认同,更难以产生很好的实际效果。与其如此,为何不考虑从制度上解决问题,重提开征遗产税呢。

  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遗产税征收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一种手段,它可以避免个人财产的过分集中,限制一部分人通过继承财产不劳而获,可以鼓励社会创新,也能形成公民向社会和慈善事业捐赠的良好风尚。据了解,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了遗产税。以英国为例,其最高的遗产税税率高达98%,如果直接继承则需缴纳高额的遗产税。但是,遗产税法规定,捐赠社会的部分,可以在一定幅度内抵消遗产税,这就促使富豪们慷慨解囊,纷纷将自己的钱捐给慈善机构。

  因此,即便从内心里反对遗产税的人们也没有充分的理由否定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但他们却提出了中国开征遗产税的条件还不成熟的借口,理由有二:一是认为我们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现在的富人还不是很多;二是认为遗产税是一个复杂工程,目前不具备条件。但我们也要看到,目前中国百万富翁人数超过英国,排名全球第四位,仅次于美国、日本和德国。而且我国目前的基尼系数实际上已经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因此,遗产税的开征有了雄厚的现实经济基础和紧迫性。同时,实施遗产税法需完善实施金融实名制、建立个人信用体系、设立专门的遗产评估机构,以及同时开征赠与税,这些都属于技术问题,虽然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解决起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当下我们的一些富豪们仍然没有将社会慈善事业放在心上,他们的捐款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宣传企业形象、提高个人声望。因此,每年捐款一百万的提议难以得到他们的共鸣。其实,那些未雨绸缪、早就准备好逃脱遗产税的部分富豪,想的最多的是如何“肥水不流外人田”,如何泽被后代、荫及子孙。所以,无论从平均社会财富、发展慈善事业,还是从提倡劳动所得、增加国家收入的角度来说,开征遗产税都是一个很好的选择。而类似提倡亿万富豪每年捐款一百万之类的提议,则更像是奢望从富人碗里分得一杯羹的乞求,既不中看也不中用,最终只会沦为别人的笑柄。 ■

  

(责任编辑: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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