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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高温补贴标准严重滞后 亟待制定新规定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7月06日09:00
  【事件】陕西省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天2元;其他工人每人每天1.2元。

  中广网北京7月6日消息 陕西企业工人高温补贴,一人一天只有两块钱。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曹景行作如下点评:

  曹景行:这些天中国各地迅速进入高温期,有的地方甚至达到摄氏40度。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没有降温措施的企业是不是需要停产?上班的员工是不是应该得到高温补贴?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合适的规定。因为现在唯一可以作为参照的法规是1960年制定的,按照这个法规,陕西省的员工如果是高温作业的,每人每天可得到两块钱的高温补贴,而其他工人每天只能得到1块2毛钱的高温补贴。

  这两块钱和一块两毛钱能派什么用处大家都知道,实在起不到降温的作用。所以,现在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符合现状的高温保护条例,特别是对那些现在连最起码的高温补贴都拿不到的农民工更需要加以保护。因为他们从事的往往是在高温下,暴露在阳光下的作业,而对那些像政府机关或者某些企业当中,已经有空调、冷气的那就不需要有任何高温的补贴。所以根据最新的状况,制定不同的保护措施乃是当务之急,因为高温才刚刚开始,还将延续一段时间。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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